媒的说丨办好“自家事” 让居民自治在基层闪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业主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与物业管理水平滞后的矛盾愈发凸显,物业纠纷渐渐成了社区主要矛盾之一。9月13日下午,香洲区翠香街道新村社区成立“新意调解工作室”。据了解,这是香洲区首个以居民为主体的社区调解工作室。(详见《珠海特区报》9月14日04版)

社区就像一个大家庭,成员之间的磕磕绊绊总在所难免,居民之间、居民与小区物业之间的各种纠纷争吵也是常有。面对这些纷纷扰扰,我们决不能小瞧和忽视,必须及时介入调解,因为这些小纠纷小矛盾的拉扯,一旦处置不当,容易影响社区的和谐融洽。但是,要如何及时介入社区里的这些纠纷矛盾呢?成立以本地居民为主体的社区调解机构,让“居民事居民办”,就不失为一种好的尝试——自己的事自己管,效率有提升,执行有保障。

居民的事居民办,能有效提升解决问题的效率,及早发现纠纷苗头,及时引导、高效消解。社区里的各类纠纷争执,往往源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琐事,比如个别楼栋的楼道卫生没有打扫干净、某个物业工作人员态度很差、楼下垃圾分类设施容量太小、转运不及时等等。这些事情都很琐碎,物业公司可能觉得事太小,放一放没啥,但个别居民的居住体验、生活感受却会因此受损,久而久之,就容易让原本的小摩擦变成类似集体抵制交纳物业费等过激的对立情绪。现在有了居民主导的社区调解室,而且明确了职责分工、值班制度等机制,就能确保更多的“换位思考”,在第一时间把握居民的实际需求,在千头万绪的投诉、纠纷中及时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性因素,确保居民反映的问题天天有人管、事事有人跟,将各种“急难愁盼”消解在最初阶段。

居民的事居民办,就是要在基层治理中给予居民自治更多空间,让居民在社区这个大家庭中拥有更多话语权。成立社区调解机构,其本质就是要排除行政性介入,完全采取“家庭事务内部处理”的方式来解决社区的纠纷矛盾。不同于之前就已推进的“社区议事”,社区调解无疑与居民生活贴得更近,融得更深,更容易吸引那些有能力、有意愿、有时间的居民参与进来,共同帮助处理社区日常事务,更好呈现“社区一家人”的良好氛围。

不管是早前的社区议事,还是现在的社区调解,乃至以后在更多领域开展的类似尝试,意义正在于此——“家”里的事大家管,要让更多居民从“被动接受”成长为“主动参与”,将“我看看”的旁观者视角转化为“我要管”的第一视角,让社区治理更好地顺应民心民意,由此激发社区居民们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社区的主动意识和行动。

文字:李勇智 编辑:盘超萍 责任编辑:应立枫
媒的说丨办好“自家事” 让居民自治在基层闪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业主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与物业管理水平滞后的矛盾愈发凸显,物业纠纷渐渐成了社区主要矛盾之一。9月13日下午,香洲区翠香街道新村社区成立“新意调解工作室”。据了解,这是香洲区首个以居民为主体的社区调解工作室。(详见《珠海特区报》9月14日04版)

社区就像一个大家庭,成员之间的磕磕绊绊总在所难免,居民之间、居民与小区物业之间的各种纠纷争吵也是常有。面对这些纷纷扰扰,我们决不能小瞧和忽视,必须及时介入调解,因为这些小纠纷小矛盾的拉扯,一旦处置不当,容易影响社区的和谐融洽。但是,要如何及时介入社区里的这些纠纷矛盾呢?成立以本地居民为主体的社区调解机构,让“居民事居民办”,就不失为一种好的尝试——自己的事自己管,效率有提升,执行有保障。

居民的事居民办,能有效提升解决问题的效率,及早发现纠纷苗头,及时引导、高效消解。社区里的各类纠纷争执,往往源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琐事,比如个别楼栋的楼道卫生没有打扫干净、某个物业工作人员态度很差、楼下垃圾分类设施容量太小、转运不及时等等。这些事情都很琐碎,物业公司可能觉得事太小,放一放没啥,但个别居民的居住体验、生活感受却会因此受损,久而久之,就容易让原本的小摩擦变成类似集体抵制交纳物业费等过激的对立情绪。现在有了居民主导的社区调解室,而且明确了职责分工、值班制度等机制,就能确保更多的“换位思考”,在第一时间把握居民的实际需求,在千头万绪的投诉、纠纷中及时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性因素,确保居民反映的问题天天有人管、事事有人跟,将各种“急难愁盼”消解在最初阶段。

居民的事居民办,就是要在基层治理中给予居民自治更多空间,让居民在社区这个大家庭中拥有更多话语权。成立社区调解机构,其本质就是要排除行政性介入,完全采取“家庭事务内部处理”的方式来解决社区的纠纷矛盾。不同于之前就已推进的“社区议事”,社区调解无疑与居民生活贴得更近,融得更深,更容易吸引那些有能力、有意愿、有时间的居民参与进来,共同帮助处理社区日常事务,更好呈现“社区一家人”的良好氛围。

不管是早前的社区议事,还是现在的社区调解,乃至以后在更多领域开展的类似尝试,意义正在于此——“家”里的事大家管,要让更多居民从“被动接受”成长为“主动参与”,将“我看看”的旁观者视角转化为“我要管”的第一视角,让社区治理更好地顺应民心民意,由此激发社区居民们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社区的主动意识和行动。

文字:李勇智 编辑:盘超萍 责任编辑:应立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