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30日开幕,珠海即将进入“两会时间”。过去一年,珠海的立法工作交出了怎样的“成绩单”?
近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2023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坚持立法先行,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新制定法规9件、修正法规4件,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以立法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是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举措,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部署。过去一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合作区发展改革创新实践需要,用好“立法直通车”制度,为合作区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为合作区“量身打造”的两部“小切口”立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扩展了短期执业类别,放宽了执业条件,还为澳门人士多医疗机构执业、设立中医诊所提供支持,进一步便利澳门专业人士到合作区跨境执业,推动了合作区与澳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的决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的决定》,推动横琴新区法规转换成合作区法规;《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适应合作区反走私立法需求,设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别规定”专章,为合作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奠定法治基础。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积极与港澳有关方面开展工作交流,了解港澳立法工作情况及对珠港澳规则衔接的立法需求;并增加1名澳门专家作为常委会立法顾问,依托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加强与澳门大学法学院的战略合作,拓展境外专家立法参与。
以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的部署要求,加强产业发展法治保障,助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加快产业发展方面,制定《珠海经济特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条例总结提升高新区成立三十余年来的改革创新经验,加大“一区多园”统筹力度,推动高新区成为珠海培育、壮大、应用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和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制定《珠海经济特区审计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就审计监督权限、审计行为规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重点规范,保障我市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经济监督职责;出台《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在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制定《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围绕反走私综合治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制度创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制定《珠海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坚持保障和规范并重的立法理念,优化法律服务供给环境。
以立法增进民生福祉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着眼社会治理和民生急需,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围绕群众“小事”做好立法“大事”。
其中,《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补齐短板“对症下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借鉴外地创新实践,升华提炼我市实践经验,为构建治理精细、管理有序的住宅小区治理体制提供立法保障。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立足珠海实际明确控烟管理体制,将公共场所控烟监督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推动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保障公众健康。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30日开幕,珠海即将进入“两会时间”。过去一年,珠海的立法工作交出了怎样的“成绩单”?
近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2023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坚持立法先行,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新制定法规9件、修正法规4件,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以立法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是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举措,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部署。过去一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合作区发展改革创新实践需要,用好“立法直通车”制度,为合作区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为合作区“量身打造”的两部“小切口”立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扩展了短期执业类别,放宽了执业条件,还为澳门人士多医疗机构执业、设立中医诊所提供支持,进一步便利澳门专业人士到合作区跨境执业,推动了合作区与澳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的决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的决定》,推动横琴新区法规转换成合作区法规;《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适应合作区反走私立法需求,设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别规定”专章,为合作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奠定法治基础。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积极与港澳有关方面开展工作交流,了解港澳立法工作情况及对珠港澳规则衔接的立法需求;并增加1名澳门专家作为常委会立法顾问,依托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加强与澳门大学法学院的战略合作,拓展境外专家立法参与。
以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的部署要求,加强产业发展法治保障,助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加快产业发展方面,制定《珠海经济特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条例总结提升高新区成立三十余年来的改革创新经验,加大“一区多园”统筹力度,推动高新区成为珠海培育、壮大、应用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和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制定《珠海经济特区审计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就审计监督权限、审计行为规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重点规范,保障我市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经济监督职责;出台《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在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制定《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围绕反走私综合治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制度创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制定《珠海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坚持保障和规范并重的立法理念,优化法律服务供给环境。
以立法增进民生福祉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着眼社会治理和民生急需,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围绕群众“小事”做好立法“大事”。
其中,《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补齐短板“对症下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借鉴外地创新实践,升华提炼我市实践经验,为构建治理精细、管理有序的住宅小区治理体制提供立法保障。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立足珠海实际明确控烟管理体制,将公共场所控烟监督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推动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保障公众健康。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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