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论坛|推动“妈妈岗”落地见效

近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鼓励开发设置“妈妈岗”、建立用人单位名录、优化就业服务、保障劳动权益、奖补市级“妈妈岗”就业基地5个方面作出部署和要求,希望企业和社会各界齐心协力,推动“妈妈岗”增量提质,帮助育儿妇女更好实现“左手家庭、右手事业”。(珠海特区报5月16日01版)

“妈妈岗”就业模式的推行,无疑是对育儿妇女就业权益的有力保障。在传统就业模式下,育儿妇女往往面临着工作与家庭难以兼顾的困境。“妈妈岗”的出现,为她们提供了一种更加灵活、人性化的工作选择。这种就业模式不仅有助于缓解育儿妇女的就业压力,更能够提升她们的自我价值感,实现个人与家庭的和谐发展。

“妈妈岗”给育儿妇女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挑战。例如,目前市场上的“妈妈岗”多以技术含量低、学历需求不高的岗位为主,这些岗位往往缺乏明确的晋升通道,不利于女职工的职业成长;能够提供“妈妈岗”的用人单位多为非公有类企业,这些企业的行业分布和岗位类型相对有限,使得女职工在选择岗位时面临较大的局限性;“妈妈岗”多为合同制或临时用工的形式,使得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女性的工作积极性,也制约了“妈妈岗”的进一步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市下发《通知》无疑具有破题意义。如何让“妈妈岗”这一新型就业模式真正落地见效,实现育儿妇女“左手家庭、右手事业”?

首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妈妈岗”的社会认知度至关重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妈妈岗”的就业模式、优势以及成功案例,让更多人了解并接受这一新型就业模式。其次,优化就业服务,完善“妈妈岗”的配套措施。政府应建立健全“妈妈岗”就业服务体系,包括岗位开发、信息发布、求职登记、技能培训等,为育儿妇女提供一站式服务。

此外,用人单位应积极响应号召,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妈妈岗”岗位标准和工作制度。包括弹性工作时间、适度劳动强度、良好工作环境等,以确保育儿妇女在工作的同时,能够兼顾家庭和生活。还应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协商,明确弹性工作、请假等相关事项,并将其列入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中,保障育儿妇女的合法权益。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妈妈岗”的监管和管理,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和损害育儿妇女权益的情况。当然,育儿妇女自身也需要积极调整心态,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和竞争力,以更好地适应“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需求和挑战。

文字:张忠德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蓝辉龙
特区论坛|推动“妈妈岗”落地见效
珠海特区报 2024-05-17 09:05

近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鼓励开发设置“妈妈岗”、建立用人单位名录、优化就业服务、保障劳动权益、奖补市级“妈妈岗”就业基地5个方面作出部署和要求,希望企业和社会各界齐心协力,推动“妈妈岗”增量提质,帮助育儿妇女更好实现“左手家庭、右手事业”。(珠海特区报5月16日01版)

“妈妈岗”就业模式的推行,无疑是对育儿妇女就业权益的有力保障。在传统就业模式下,育儿妇女往往面临着工作与家庭难以兼顾的困境。“妈妈岗”的出现,为她们提供了一种更加灵活、人性化的工作选择。这种就业模式不仅有助于缓解育儿妇女的就业压力,更能够提升她们的自我价值感,实现个人与家庭的和谐发展。

“妈妈岗”给育儿妇女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挑战。例如,目前市场上的“妈妈岗”多以技术含量低、学历需求不高的岗位为主,这些岗位往往缺乏明确的晋升通道,不利于女职工的职业成长;能够提供“妈妈岗”的用人单位多为非公有类企业,这些企业的行业分布和岗位类型相对有限,使得女职工在选择岗位时面临较大的局限性;“妈妈岗”多为合同制或临时用工的形式,使得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女性的工作积极性,也制约了“妈妈岗”的进一步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市下发《通知》无疑具有破题意义。如何让“妈妈岗”这一新型就业模式真正落地见效,实现育儿妇女“左手家庭、右手事业”?

首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妈妈岗”的社会认知度至关重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妈妈岗”的就业模式、优势以及成功案例,让更多人了解并接受这一新型就业模式。其次,优化就业服务,完善“妈妈岗”的配套措施。政府应建立健全“妈妈岗”就业服务体系,包括岗位开发、信息发布、求职登记、技能培训等,为育儿妇女提供一站式服务。

此外,用人单位应积极响应号召,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妈妈岗”岗位标准和工作制度。包括弹性工作时间、适度劳动强度、良好工作环境等,以确保育儿妇女在工作的同时,能够兼顾家庭和生活。还应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协商,明确弹性工作、请假等相关事项,并将其列入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中,保障育儿妇女的合法权益。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妈妈岗”的监管和管理,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和损害育儿妇女权益的情况。当然,育儿妇女自身也需要积极调整心态,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和竞争力,以更好地适应“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需求和挑战。

文字:张忠德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蓝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