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推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市政府官网发布。围绕“到2035年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额突破1000亿元”的发展目标,《实施方案》明确了7个方面20条硬核举措,加快推动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珠海对外开放的新高地、珠港澳合作的新空间。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珠海高栏港综合保税区是珠海目前唯一的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2.514平方公里,于2018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今年6月正式封关运作。
作为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的关键节点,珠海高栏港综保区距高栏港仅2公里,距广珠铁路高栏港站500米,距珠海机场16公里,加之未来黄茅海大桥、金港大桥连接东西,高栏港高速、高栏港快线贯通南北,“海陆空铁”的立体交通体系可使其快速融入大湾区1小时经济圈,区位优势十分突出。截至今年11月,珠海高栏港综保区已引进落地项目17个,总投资约48亿元,“区港一体化”取得关键性进展。
根据《实施意见》,珠海综合保税区将重点发展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保税维修等业态,突出发展电子信息、海空装备、跨境电商等重点产业,着力打造“一个中心、两大基地、四大平台”,即国际物流集散中心、高端维修服务基地、保税智造集聚基地、跨境电商示范平台、保税融资租赁交易平台、期现货保税交割平台、研发创新平台。
按照发展目标,珠海综合保税区的发展规模将稳步提升,到2025年进出口贸易额突破50亿元人民币;到2030年,进出口总额突破500亿元;到2035年,进出口总额突破1000亿元。同时,联动范围将不断扩大,不仅联动高栏港及金湾机场实现“区港一体化”,还将搭建与前海、南沙、横琴等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的联动发展机制。
“千亿”目标如何实现?《实施意见》从个7方面部署了20项任务举措和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加强规划引领、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加快重点产业发展、支持业态创新、优化监管服务、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配套扶持措施。
在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明确,珠海综合保税区将加强引进与港珠澳大桥物流运输相关的机构和企业,加快建设以海铁联运为主的多式联运基础设施,积极对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支持业态创新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支持区内企业进口用于研发设计的货物、物品,除禁止进境之外,免于许可证件管理,进口的消耗性产品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与物流企业建设东南亚、拉美、欧美“海外仓”等一系列举措。
综保区享有“免税、退税、保税”等多重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相对宽松的贸易管制措施。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符合条件的货物进入综保区享受“入区退税”政策,此外区内生产的货物内销可以按照成品,也可以按照料件缴纳进口关税,相较保税区的“离境退税”而言能够更大程度地减少区内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
记者梳理《实施意见》发现,珠海综合保税区将在多方面赋予区内企业更多便利化举措。如,简化进出区管理,企业可自主选择按月或按季办理“分送集报”手续。入区食品采取“抽样后即放行”、动植物产品采取“先入区,后检测”等便利化措施。支持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对于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使用已解除监管的机器、设备接受区外企业委托开展加工业务的货物,采取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允许生产加工的货物向国内销售时按其对应进口料件征收关税。
值得一提的是,未来,更多的开放经验、政策创新有望在珠海综合保税区先行先试,释放出多重政策的“乘数效应”。《实施意见》明确,珠海综合保税区将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联动发展区的双重政策优势叠加作用,积极对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加强与海南自贸港、省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产业关联、辐射协同等方面政策研究,探索形成与新型经济全球化新规则、新制度相衔接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体系和监管模式。率先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服务、税收管理和综合监管方面的便利化经验,优先承接先行先试措施。
近日,《珠海市推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市政府官网发布。围绕“到2035年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额突破1000亿元”的发展目标,《实施方案》明确了7个方面20条硬核举措,加快推动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珠海对外开放的新高地、珠港澳合作的新空间。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珠海高栏港综合保税区是珠海目前唯一的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2.514平方公里,于2018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今年6月正式封关运作。
作为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的关键节点,珠海高栏港综保区距高栏港仅2公里,距广珠铁路高栏港站500米,距珠海机场16公里,加之未来黄茅海大桥、金港大桥连接东西,高栏港高速、高栏港快线贯通南北,“海陆空铁”的立体交通体系可使其快速融入大湾区1小时经济圈,区位优势十分突出。截至今年11月,珠海高栏港综保区已引进落地项目17个,总投资约48亿元,“区港一体化”取得关键性进展。
根据《实施意见》,珠海综合保税区将重点发展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保税维修等业态,突出发展电子信息、海空装备、跨境电商等重点产业,着力打造“一个中心、两大基地、四大平台”,即国际物流集散中心、高端维修服务基地、保税智造集聚基地、跨境电商示范平台、保税融资租赁交易平台、期现货保税交割平台、研发创新平台。
按照发展目标,珠海综合保税区的发展规模将稳步提升,到2025年进出口贸易额突破50亿元人民币;到2030年,进出口总额突破500亿元;到2035年,进出口总额突破1000亿元。同时,联动范围将不断扩大,不仅联动高栏港及金湾机场实现“区港一体化”,还将搭建与前海、南沙、横琴等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的联动发展机制。
“千亿”目标如何实现?《实施意见》从个7方面部署了20项任务举措和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加强规划引领、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加快重点产业发展、支持业态创新、优化监管服务、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配套扶持措施。
在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明确,珠海综合保税区将加强引进与港珠澳大桥物流运输相关的机构和企业,加快建设以海铁联运为主的多式联运基础设施,积极对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支持业态创新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支持区内企业进口用于研发设计的货物、物品,除禁止进境之外,免于许可证件管理,进口的消耗性产品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与物流企业建设东南亚、拉美、欧美“海外仓”等一系列举措。
综保区享有“免税、退税、保税”等多重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相对宽松的贸易管制措施。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符合条件的货物进入综保区享受“入区退税”政策,此外区内生产的货物内销可以按照成品,也可以按照料件缴纳进口关税,相较保税区的“离境退税”而言能够更大程度地减少区内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
记者梳理《实施意见》发现,珠海综合保税区将在多方面赋予区内企业更多便利化举措。如,简化进出区管理,企业可自主选择按月或按季办理“分送集报”手续。入区食品采取“抽样后即放行”、动植物产品采取“先入区,后检测”等便利化措施。支持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对于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使用已解除监管的机器、设备接受区外企业委托开展加工业务的货物,采取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允许生产加工的货物向国内销售时按其对应进口料件征收关税。
值得一提的是,未来,更多的开放经验、政策创新有望在珠海综合保税区先行先试,释放出多重政策的“乘数效应”。《实施意见》明确,珠海综合保税区将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联动发展区的双重政策优势叠加作用,积极对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加强与海南自贸港、省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产业关联、辐射协同等方面政策研究,探索形成与新型经济全球化新规则、新制度相衔接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体系和监管模式。率先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服务、税收管理和综合监管方面的便利化经验,优先承接先行先试措施。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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