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和完善珠海市工业污水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将出台 完善工业污水全周期管理,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创新和完善珠海市工业污水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部署要求,以落实《珠海市工业污水系统专项规划(2020-2035年)》为主线,完善工业污水“建设-收费-运营-服务-监管”全周期管理,打造“珠海特色”工业污水服务体系,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污水治理是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也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系统梳理了工业污水整体政策和技术要求,在《指导意见》起草过程中持续强化工业污水“建设-收费-运营-服务-监管”全周期管理思维。《指导意见》提出了完善工业污水处理市场体系机制、保障工业污水处理厂健康运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五方面共十项细化措施。

记者了解到,《指导意见》充分考虑全市各区工业污水的投资模式、园区行业、管网类型的差异性,借鉴了先进地区污水处理机制和成熟经验,要求各区进一步明确工业污水处理厂成本与利润的核定主体、方式等实施细则,探索分类分档制定“基准价+阶梯价”的递增阶梯收费制度,确保定价收费机制更科学、更合理。

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是完善工业污水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指导意见》提出,各区要结合辖区5.0产业新空间、产业立柱项目等产业布局,因地制宜谋划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工业污水处理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与城镇水质净化厂形成互补,提高污水处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工业污水收集方面,各区要采用相对集中、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规划建设工业污水预处理设施、泵站、管网等工业污水工程,实现企业工业污水应纳尽纳。针对企业集聚的园区,《指导意见》提出要注重完善园区管网“毛细血管”改造,实现源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泵站、工业企业预处理设施等防治的“细胞工程”建设,增强园区整体治污效率及治污能力。

“在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指导意见》在其运营方面也提出明确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提出,各区要加快推进运营服务,加大支持扶持力度,优化扶持措施降低企业成本,鼓励工业污水处理厂强化节能降耗与资源化利用,推动工业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营。

强化监督监管,守好守牢安全底限。《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智慧化管理水平,持续强化应急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和应急事项信息响应制度,合理设置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调蓄设施和环境应急措施。

文字:罗汉章 编辑:古春婷 唐祺珍 责任编辑:帅云
《关于创新和完善珠海市工业污水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将出台 完善工业污水全周期管理,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观海融媒 2023-10-29 17:43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创新和完善珠海市工业污水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部署要求,以落实《珠海市工业污水系统专项规划(2020-2035年)》为主线,完善工业污水“建设-收费-运营-服务-监管”全周期管理,打造“珠海特色”工业污水服务体系,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污水治理是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也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系统梳理了工业污水整体政策和技术要求,在《指导意见》起草过程中持续强化工业污水“建设-收费-运营-服务-监管”全周期管理思维。《指导意见》提出了完善工业污水处理市场体系机制、保障工业污水处理厂健康运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五方面共十项细化措施。

记者了解到,《指导意见》充分考虑全市各区工业污水的投资模式、园区行业、管网类型的差异性,借鉴了先进地区污水处理机制和成熟经验,要求各区进一步明确工业污水处理厂成本与利润的核定主体、方式等实施细则,探索分类分档制定“基准价+阶梯价”的递增阶梯收费制度,确保定价收费机制更科学、更合理。

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是完善工业污水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指导意见》提出,各区要结合辖区5.0产业新空间、产业立柱项目等产业布局,因地制宜谋划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工业污水处理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与城镇水质净化厂形成互补,提高污水处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工业污水收集方面,各区要采用相对集中、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规划建设工业污水预处理设施、泵站、管网等工业污水工程,实现企业工业污水应纳尽纳。针对企业集聚的园区,《指导意见》提出要注重完善园区管网“毛细血管”改造,实现源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泵站、工业企业预处理设施等防治的“细胞工程”建设,增强园区整体治污效率及治污能力。

“在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指导意见》在其运营方面也提出明确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提出,各区要加快推进运营服务,加大支持扶持力度,优化扶持措施降低企业成本,鼓励工业污水处理厂强化节能降耗与资源化利用,推动工业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营。

强化监督监管,守好守牢安全底限。《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智慧化管理水平,持续强化应急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和应急事项信息响应制度,合理设置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调蓄设施和环境应急措施。

文字:罗汉章 编辑:古春婷 唐祺珍 责任编辑: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