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依法带娃”落地见效

近日,斗门区人民法院向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中的被告发出家庭教育令,让母爱不再缺席孩子的成长。这是自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以来,斗门法院首次发出家庭教育令。(《珠江晚报》6月1日03版)

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国家、社会、家庭的共同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监护失职、监护缺失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对此,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让国家司法机关在常规的司法审查中有了主动延伸的探索依据,而家庭教育令正是让“依法带娃”落地见效的司法实践。

从报道看,斗门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过程中,法官发现,作为母亲,阿芬很少与儿子嘉嘉见面,平时的交流都是帮嘉嘉叫外卖或者发微信红包,仅是履行“给钱”义务,未能关注嘉嘉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怠于履行关爱和教育义务,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依法应当予以纠正。故依法对被告阿芬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积极承担作为母亲的责任,主动增进与儿子的沟通联系和情感交流,关心儿子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发展。

斗门法院首次发出家庭教育令,彰显了以司法之力推动“依法带娃”落地见效的积极态度,这一司法举措也折射出未成年人保护观念上的一大转变。也就是说,家庭教育令体现了“国家亲权”理念,即在父母作出不利于孩子的行为时,国家有责任保护孩子的利益。

当然,家庭教育令不能仅限于“一纸裁定”,其生命力在于执行,在于落地见效。因此,应建立全流程衔接指导和跟踪回访机制,法院要求法官定期回访,如果责任履行不到位将会再次发出家庭教育令。为确保家庭教育令取得实效,一些地方探索引入专业力量,比如法院联合妇联、教育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回访帮扶”等联动机制,一些社区工作室人员、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也积极加入,对家长开展指导或制定具体方案。这些创新举措值得肯定和借鉴。

只有多措并举、多方合力,打造家庭教育指导专业队伍,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效果评估,确保家庭教育抓在细处、融在深处、落在实处,才能让“依法带娃”照亮更多孩子的成长之路。

文字:张忠德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宋显晖
评论|让“依法带娃”落地见效
珠海特区报 2022-06-02 07:41

近日,斗门区人民法院向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中的被告发出家庭教育令,让母爱不再缺席孩子的成长。这是自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以来,斗门法院首次发出家庭教育令。(《珠江晚报》6月1日03版)

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国家、社会、家庭的共同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监护失职、监护缺失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对此,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让国家司法机关在常规的司法审查中有了主动延伸的探索依据,而家庭教育令正是让“依法带娃”落地见效的司法实践。

从报道看,斗门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过程中,法官发现,作为母亲,阿芬很少与儿子嘉嘉见面,平时的交流都是帮嘉嘉叫外卖或者发微信红包,仅是履行“给钱”义务,未能关注嘉嘉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怠于履行关爱和教育义务,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依法应当予以纠正。故依法对被告阿芬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积极承担作为母亲的责任,主动增进与儿子的沟通联系和情感交流,关心儿子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发展。

斗门法院首次发出家庭教育令,彰显了以司法之力推动“依法带娃”落地见效的积极态度,这一司法举措也折射出未成年人保护观念上的一大转变。也就是说,家庭教育令体现了“国家亲权”理念,即在父母作出不利于孩子的行为时,国家有责任保护孩子的利益。

当然,家庭教育令不能仅限于“一纸裁定”,其生命力在于执行,在于落地见效。因此,应建立全流程衔接指导和跟踪回访机制,法院要求法官定期回访,如果责任履行不到位将会再次发出家庭教育令。为确保家庭教育令取得实效,一些地方探索引入专业力量,比如法院联合妇联、教育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回访帮扶”等联动机制,一些社区工作室人员、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也积极加入,对家长开展指导或制定具体方案。这些创新举措值得肯定和借鉴。

只有多措并举、多方合力,打造家庭教育指导专业队伍,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效果评估,确保家庭教育抓在细处、融在深处、落在实处,才能让“依法带娃”照亮更多孩子的成长之路。

文字:张忠德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