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预期目标!珠海市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1月7日上午,我市召开垃圾分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至2021年底,我市已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体系,达到预期目标。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首次公布的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结果显示,我市总体得分81分,取得在全国76个大城市中位列第一档第八名、在广东省大城市中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新闻发布会现场。康振华 摄

建章立制联动发力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要靠完备的法规制度提供坚强保障。我市不仅利用特区立法权率先在省内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法规,而且制定了实施方案、考评办法等一系列垃圾分类法规制度,并加强考核,压实责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每周开展督导检查,委托第三方对各区进行“月检查、季评估”,对市直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开展示范创建指导,充分调动了各区、各单位努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我市发改、机关事务管理、国资委、市场监管、商务、邮政等部门联动发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光盘行动”、限制一次性用品、限制过度包装、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全市星级酒店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快递包装绿色治理等行动,扎实推进垃圾源头减量。

示范先行全面覆盖

在推行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我市还十分注重示范先行,推动全面覆盖。目前,全市1181家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80%以上达到《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指引》的示范标准,全市城区1397个居民区完成楼层撤桶、分类设施设置、宣传发动等工作,设置分类投放点4380多个,其中配套遮雨棚、洗手盆、照明等便民设施的2900多个,正在全面推进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各区打造了一大批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区、示范镇(街),并统筹城乡海岛,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垃圾分类。

全市城区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4380多个。 赵梓摄

加快建设处理体系

垃圾分类做得好不好,处理体系很重要。我市全链条推进,加快分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

在处理其他垃圾方面,全部运至珠海市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一、二期项目焚烧处理,全市配备其他垃圾运输车辆373台,处理方式从去年“焚烧为主、填埋为辅”转变为“全焚烧、零填埋”。

厨余垃圾方面,全面推行“驳运+直运”的收运模式,建设“集中处理为主,小型处理为辅”的厨余垃圾处理体系,全市配备厨余垃圾运输车辆95台,设计规模330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理一期项目已进入调试阶段。2021年第四季度厨余垃圾日均收运量346吨/日,比年初增长了67%。

可回收物方面,发布回收指导目录,建成10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全市配备可回收物运输车辆153台,2021年第四季度可回收物收运量760吨/日,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率达30%。出台了相关措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统收统运工作。

有害垃圾方面,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建成各区集中暂存点7个,全市配备有害垃圾运输车辆9辆,建成有害垃圾闭环处理体系。

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吴长赋 摄

加强宣传养成习惯

为了在全市形成垃圾分类的强大舆论氛围,推动垃圾分类意识根植人心,养成习惯,我市通过各种措施和载体,开展了全方位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2021年以来,全市开展入户宣传居民户数超过81万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珠海特区报合作开设生活垃圾分类周刊,广泛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报道,2021年已完成19期周刊宣传报道。2021年中央、省市媒体以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等报道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稿件近1500篇。全市建成垃圾分类宣教中心8家。开展首届大学生垃圾分类文化节,吸引4万余人参与。全市中小学均已将垃圾分类纳入教育体系,7所学校获评“广东省省级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形成了“小手拉大手”全民动员齐参与的良好态势。

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贯穿在幼儿园的日常课程和生活中。吴长赋 摄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制定的《珠海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暂行办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些区也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措施。自《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开展专项行动及餐厨垃圾执法13000多次,教育整改3700多宗,立案661宗,罚款近13万元。

文字:康振华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宋显晖
达到预期目标!珠海市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观海融媒 2022-01-07 15:37

1月7日上午,我市召开垃圾分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至2021年底,我市已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体系,达到预期目标。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首次公布的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结果显示,我市总体得分81分,取得在全国76个大城市中位列第一档第八名、在广东省大城市中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新闻发布会现场。康振华 摄

建章立制联动发力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要靠完备的法规制度提供坚强保障。我市不仅利用特区立法权率先在省内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法规,而且制定了实施方案、考评办法等一系列垃圾分类法规制度,并加强考核,压实责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每周开展督导检查,委托第三方对各区进行“月检查、季评估”,对市直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开展示范创建指导,充分调动了各区、各单位努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我市发改、机关事务管理、国资委、市场监管、商务、邮政等部门联动发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光盘行动”、限制一次性用品、限制过度包装、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全市星级酒店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快递包装绿色治理等行动,扎实推进垃圾源头减量。

示范先行全面覆盖

在推行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我市还十分注重示范先行,推动全面覆盖。目前,全市1181家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80%以上达到《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指引》的示范标准,全市城区1397个居民区完成楼层撤桶、分类设施设置、宣传发动等工作,设置分类投放点4380多个,其中配套遮雨棚、洗手盆、照明等便民设施的2900多个,正在全面推进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各区打造了一大批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区、示范镇(街),并统筹城乡海岛,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垃圾分类。

全市城区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4380多个。 赵梓摄

加快建设处理体系

垃圾分类做得好不好,处理体系很重要。我市全链条推进,加快分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

在处理其他垃圾方面,全部运至珠海市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一、二期项目焚烧处理,全市配备其他垃圾运输车辆373台,处理方式从去年“焚烧为主、填埋为辅”转变为“全焚烧、零填埋”。

厨余垃圾方面,全面推行“驳运+直运”的收运模式,建设“集中处理为主,小型处理为辅”的厨余垃圾处理体系,全市配备厨余垃圾运输车辆95台,设计规模330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理一期项目已进入调试阶段。2021年第四季度厨余垃圾日均收运量346吨/日,比年初增长了67%。

可回收物方面,发布回收指导目录,建成10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全市配备可回收物运输车辆153台,2021年第四季度可回收物收运量760吨/日,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率达30%。出台了相关措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统收统运工作。

有害垃圾方面,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建成各区集中暂存点7个,全市配备有害垃圾运输车辆9辆,建成有害垃圾闭环处理体系。

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吴长赋 摄

加强宣传养成习惯

为了在全市形成垃圾分类的强大舆论氛围,推动垃圾分类意识根植人心,养成习惯,我市通过各种措施和载体,开展了全方位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2021年以来,全市开展入户宣传居民户数超过81万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珠海特区报合作开设生活垃圾分类周刊,广泛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报道,2021年已完成19期周刊宣传报道。2021年中央、省市媒体以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等报道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稿件近1500篇。全市建成垃圾分类宣教中心8家。开展首届大学生垃圾分类文化节,吸引4万余人参与。全市中小学均已将垃圾分类纳入教育体系,7所学校获评“广东省省级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形成了“小手拉大手”全民动员齐参与的良好态势。

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贯穿在幼儿园的日常课程和生活中。吴长赋 摄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制定的《珠海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暂行办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些区也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措施。自《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开展专项行动及餐厨垃圾执法13000多次,教育整改3700多宗,立案661宗,罚款近13万元。

文字:康振华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