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珠海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1月4日印发实施。作为完成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任务后我市第一个城乡污水治理五年规划,该规划明确,至“十四五”期末,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将提升至75%,城市污水处理率将提升至98%;同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提升城市污水基础设施承载力,推进全市污水系统持续改善。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我市生活污水处理各类设施制度化、规范化运作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水质净化厂(含海岛污水处理设施)19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93.5万立方米/天,全市建成污水管网2749.8千米,368 个自然村有350余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全市17条城市黑臭水体已完成“长治久清”评估工作。
在排水系统逐步完善的同时,我市也面临较严峻的排水形势。现有排水系统仍存在一定短板及问题,系统效能与国家、省要求尚有差距。
《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在总结分析全市污水系统现状问题、客观评估“十三五”实施成效的基础上,厘清了“十四五”污水系统建设重点、任务和工作思路,将通过建立布局合理、安全可靠、适度超前、运行高效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来改善珠海城市水环境,提升城市污水基础设施承载力,从而为我市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人口、建设规模,《规划》科学预测了珠海“十四五”时期规划给水量、污水量、污泥量和再生水需求量。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初步测算我市现有状态下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可达 52%。以“十四五”末期常住人口350万来预测,我市“十四五”期末规划用水量为163万立方米/天;扣除纳入工业污水系统污水,“十四五”期末纳入城镇生活污水系统规划污水量为138.37万立方米/天;规划污泥产量为899.5万立方米/天;规划再生水利用规模为34.59万立方米/天。
对此,《规划》明确“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其中包括新建、扩建水质净化厂12座,同时开展7座水质净化厂建设前期研究,计划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5.68万立方米/天,“十四五”期末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39.18万立方米/天,珠海每万人污水处理能力将提升至0.4万立方米/天(深圳现状为0.36万立方米/天万人、广州现状0.31万立方米/天万人、杭州现状0.32万立方米/天万人),城市污水处理率将提升至98%。
新建、改建污水管网。“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建、改建污水管网长度915.63千米(含污水泵站)。“十四五”期末全市污水管网总长度将达到3665.43千米,每万人污水管网长度提升至10.47千米,管网密度将提升至7.64千米/平方千米(深圳现状为6.8千米/平方千米、广州现状12.92千米/平方千米、杭州现状8.32千米/平方千米)。
对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十四五”期间继续推进以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为单位的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任务,“十四五”期间我市各区需根据每个污水分区的实际情况,结合水质、水量监测手段,进一步挖掘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存在的各项问题,动态地调整、更新各水质净化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重点推进源头正本清源、污水收集系统挤外水、管网系统修复、补空白、截污口改造、防倒灌等提质增效工作,保证“十四五”期末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至 75%。
规划还明确,将进一步加大我市农村污水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推进我市剩余10余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污水管网建设任务,有序推进部分村居的截污纳管改造工程;同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100%的规划目标。
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珠海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1月4日印发实施。作为完成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任务后我市第一个城乡污水治理五年规划,该规划明确,至“十四五”期末,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将提升至75%,城市污水处理率将提升至98%;同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提升城市污水基础设施承载力,推进全市污水系统持续改善。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我市生活污水处理各类设施制度化、规范化运作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水质净化厂(含海岛污水处理设施)19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93.5万立方米/天,全市建成污水管网2749.8千米,368 个自然村有350余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全市17条城市黑臭水体已完成“长治久清”评估工作。
在排水系统逐步完善的同时,我市也面临较严峻的排水形势。现有排水系统仍存在一定短板及问题,系统效能与国家、省要求尚有差距。
《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在总结分析全市污水系统现状问题、客观评估“十三五”实施成效的基础上,厘清了“十四五”污水系统建设重点、任务和工作思路,将通过建立布局合理、安全可靠、适度超前、运行高效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来改善珠海城市水环境,提升城市污水基础设施承载力,从而为我市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人口、建设规模,《规划》科学预测了珠海“十四五”时期规划给水量、污水量、污泥量和再生水需求量。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初步测算我市现有状态下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可达 52%。以“十四五”末期常住人口350万来预测,我市“十四五”期末规划用水量为163万立方米/天;扣除纳入工业污水系统污水,“十四五”期末纳入城镇生活污水系统规划污水量为138.37万立方米/天;规划污泥产量为899.5万立方米/天;规划再生水利用规模为34.59万立方米/天。
对此,《规划》明确“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其中包括新建、扩建水质净化厂12座,同时开展7座水质净化厂建设前期研究,计划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5.68万立方米/天,“十四五”期末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39.18万立方米/天,珠海每万人污水处理能力将提升至0.4万立方米/天(深圳现状为0.36万立方米/天万人、广州现状0.31万立方米/天万人、杭州现状0.32万立方米/天万人),城市污水处理率将提升至98%。
新建、改建污水管网。“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建、改建污水管网长度915.63千米(含污水泵站)。“十四五”期末全市污水管网总长度将达到3665.43千米,每万人污水管网长度提升至10.47千米,管网密度将提升至7.64千米/平方千米(深圳现状为6.8千米/平方千米、广州现状12.92千米/平方千米、杭州现状8.32千米/平方千米)。
对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十四五”期间继续推进以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为单位的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任务,“十四五”期间我市各区需根据每个污水分区的实际情况,结合水质、水量监测手段,进一步挖掘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存在的各项问题,动态地调整、更新各水质净化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重点推进源头正本清源、污水收集系统挤外水、管网系统修复、补空白、截污口改造、防倒灌等提质增效工作,保证“十四五”期末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至 75%。
规划还明确,将进一步加大我市农村污水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推进我市剩余10余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污水管网建设任务,有序推进部分村居的截污纳管改造工程;同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100%的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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