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有居民海岛、海砂开采、陆源入海污染物排放等领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督导地方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9月7日,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局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到我市开展“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督导检查,并召开工作会。
会上,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经纬汇报了“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据悉,“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自2021年6月开始至11月结束。截至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派出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海岸工程项目21次,入海排污口39个次,码头港口环境执法检查11个次,检查有居民海岛数3个次,督促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环境监测等环保措施2项次,办理案件1宗。
随后,督导组对专项行动涉及的执法监管机制、环评审批材料、执法检查记录等资料进行了审查,就涉海洋监管的部门之间审批信息通报、执法协作配合、案件线索移交等情况进行了询问。
督导组充分肯定了市生态环境局“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动工作,要求下一步要对照行动重点内容,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做好与海洋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对督导组提出的问题深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补齐短板弱项,做到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提升自身执法能力水平,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为加强对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有居民海岛、海砂开采、陆源入海污染物排放等领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督导地方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9月7日,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局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到我市开展“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督导检查,并召开工作会。
会上,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经纬汇报了“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据悉,“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自2021年6月开始至11月结束。截至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派出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海岸工程项目21次,入海排污口39个次,码头港口环境执法检查11个次,检查有居民海岛数3个次,督促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环境监测等环保措施2项次,办理案件1宗。
随后,督导组对专项行动涉及的执法监管机制、环评审批材料、执法检查记录等资料进行了审查,就涉海洋监管的部门之间审批信息通报、执法协作配合、案件线索移交等情况进行了询问。
督导组充分肯定了市生态环境局“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动工作,要求下一步要对照行动重点内容,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做好与海洋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对督导组提出的问题深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补齐短板弱项,做到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提升自身执法能力水平,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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