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次谎报社区火警 珠海一男子被警方带走
观海融媒 2020-12-02 18:20:57

谎报社区消防站被人放火,且在场观看消防队伍出警抢险,高新区那洲社区一古姓男子12月1日因谎报火警被警方带走。

记者从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了解到,12月1日16时49分接到119指挥中心转来的火警,报警人声称那洲社区消防站有人放火。金鼎消防救援站闻讯立即出动2辆消防车、10名消防员赶往社区消防站。

“我们的队员很快就赶到现场,可到场后却发现并没有着火,进一步勘查也没见起火迹象。”据大队相关人员介绍,这时有那洲社区工作人员告诉消防员,可能是有人报假警,误导了消防救援队伍。

根据报警预留信息倒查,大家很快就查到了报火警人员。而出人意料的是,此人竟没有走远,就在现场观看消防救援队伍出警抢险。再一详细辨认,社区工作人员发现面前这名男子就是本地居民古某,报假警已经不止一次。

涉事男子被警方带上警车。

经查,古某年近40岁,无业,上次谎报火警是在11月25日,声称那洲村那洲小学附近着火,消防员到场后也未发现火情。

这次,古某被当场发现,并被移送辖区派出所处理。据了解,该人员有吸毒史,被发现时精神异于常人,辖区公安机关随后将其送至专科医院就医、鉴定。鉴于该人员精神存在异常,公安机关最终不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理。

珠海消防部门提醒,切勿谎报火警,以免严重影响正常扑救与应急抢险工作,存在谎报或造成影响将依法严肃处理。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谎报火警,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及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文字:苏振华 图片:通讯员 蒋嘉瑀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戴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