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的横琴喜讯频传,初春的暖风环抱着这片106平方公里的热土。从上旬贯穿至下旬,多方部门机构连续一个月围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持高频次出台政策、高水平亮出实招,开启新一年粤澳通力合作、琴澳一体发展的高质量新篇。
在众多政策、举措和条文中,合作区首部综合性法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最为瞩目。3月1日,这一份在21天前崭新面世的法律文件迅速落地施行。新一轮法治建设在粤澳交汇的关键点上呼之欲出,力求打造更完善的法治环境迎接高质量发展的明天。
细看《条例》,内容事无巨细,路径更为清晰。分为八章、共计66条的《条例》涵盖合作区治理体制、规划建设与管理、促进产业发展、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和法治保障多个主题,通过多项创新规定支持合作区在经济管理、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等方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合作区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供新保障、注入新活力。
把《总体方案》机制红利写入法律文件 回应发展实际需要
“我们的工作今后就更加有法可依了,我们也能更加聚焦眼前的目标,放手去做了!”2月8日,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部综合性法规出台后,合作区执委会副主任吴子健向记者分享了他的喜悦。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是“一国两制”的重要实践,2021年成立之初就有诸多创新。其中,首创的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体制便是重大改革创新之一:合作区管委会实行粤澳双主任制,执委会、省派出机构共同承担日常工作,广东、澳门及中央驻粤相关机构均广泛深度参与合作区建设。
在全新机制下,具体工作“谁来管”“怎么管”“如何管好”一直是各方长期聚焦的重点议题。对此,《条例》进一步明确管理执行机构的职权来源和职能定位,全面理顺了“执委会与省派出机构”“合作区与广东省”“合作区与珠海市”之间的权责关系,要求各方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规定协调协商流程链条。同时,《条例》立足广东省事权,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尽放”原则放权赋能,最大限度赋予合作区改革发展自主权,为合作区创新发展预留充足制度空间。
在更明确、更规范的管理机制基础上,合作区各具体事项的落实执行和运作处理将更加高效,参与合作区建设的各方主体形成的合力将更加显著。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局长钟頴仪表示,《条例》的出台落实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安排的重要任务,意味着强化了合作区的法治保障,合作区法治建设随之踏上更高的台阶。
曾为《条例》制定提供建议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董皞认为,《条例》把政策层面的发展蓝图转化为法律层面的详细规定,形成了可具体操作执行的行动准则,“将有利于破解合作区目前开发建设的突出难题,合作区的运作会越来越高效,粤澳合作也将越来越顺畅。”
加大“产业引擎”马力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打造特色产业一直是合作区的主旋律,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战略定位在过去一年的多项新政策、新进展、新平台中得到充分体现。《条例》为“促进产业发展”单独成章,体现了法治建设提升法治水平,法治环境优化带动产业环境和营商环境“水涨船高”的建设路径。
截至去年年底,在横琴注册的集成电路产业相关企业超过400家,实现年度总产值26亿元,同比增长57%,发展势头强劲。从初期探索阶段的“以投促引”,到出台针对性强的产业扶持政策,合作区集成电路产业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目前已经初具产业规模。
在此基础上,《条例》第三十条进一步细化提出“构建特色微电子产业链”“建设集成电路先进测试技术和服务平台”“布局芯片研发和制造项目”“建设全球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4个发展方向;同时,合作区可以与澳门公共服务机构合作开展招商活动,与珠海市建立健全联合招商、收益共享机制。
珠海先进集成电路研究院院长龚斌认为,《条例》为合作区集成电路产业提出了更多具体可行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推进粤澳集成电路产业的协同发展。而这一部分内容与合作区当前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互相匹配。“《条例》指引合作区集成电路产业走向发展的3.0时代。”
此外,《条例》对现代金融、文旅会展、商贸、中医药等产业方向细加着墨的同时,还综合聚焦人才、税收、科研等诸多发展要素,力求覆盖产业成长的“全要素”“全流程”“全环节”,为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横琴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澳门创业者很具吸引力,尤其对于初创团队而言,减轻了很大一部分的运营压力。”澳门创业青年王粤森期待《条例》逐步落地后,澳门和横琴能够更加深度地融合,两地的货物能做到无缝接轨,在人员往来方面提供更大的便利,吸引更多澳门居民到横琴工作、生活和创业。
让琴澳“同城生活”更具民生温度和暖心质感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调整,琴澳互动交流恢复频密的热度体现在横琴口岸的车流和人流中。数据统计显示,自1月8日到2月19日,通关客流达158万人次,车流约23万辆次,和疫情前同期相比,客流同比增长27.4%,车流同比增长109.1%。琴澳一体化的发展成效正日趋得到两地民众的认可和支持。
让“同城生活”的民生有“温度”、幸福有“质感”,正是《条例》围绕“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和“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设置专门章节的初心和愿景。根据《条例》设想,将推动合作区深度对接澳门教育、医疗、社会服务、交通等民生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为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便利条件。
以教育为例,《条例》提出支持横琴完善在合作区就业、居住的澳门居民子女就学政策,建立衔接澳门的教育服务机制。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助理主任陈伟良表示,该内容对澳门家长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一些澳门居民移居横琴后,子女一同转学,面对内地与澳门两套不同的教育系统,难免产生不适应,新政能够帮助澳门居民解决教育衔接的问题。
通过紧盯医疗、教育、青年创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等琴澳居民“身边事”,《条例》把增进琴澳居民福祉作为两地合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横琴特殊的区位优势,不断探索跨境民生领域合作,为琴澳居民办实事、解难题。
要对接好澳门的体制机制,就必须对现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突破,在政策措施上有更多创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局长黄宇杰表示,“将充分考虑琴澳居民的实际需求,也将认真对照澳门的办事习惯,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琴澳居民提供更加便利、更加人性化、更加贴心的服务。”
让广大琴澳居民充分认识《条例》
《条例》公布出台后,各方热烈反响逐渐沉淀为细化落实的推进工作。如何准确把握《条例》背后的立法初衷和支持用意?如何把各项方向性的指引落地为“实打实”的政策?法治宣讲学习便是落实执行《条例》的第一环。
在《条例》的发布会上,吴子健谈及贯彻落实《条例》的举措时,首先提及宣传教育工作。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加强合作区管理执行等机构工作人员对《条例》核心内容的学习理解把握、让广大琴澳居民充分认识《条例》是合作区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
2月24日,首场《条例》政策宣讲会顺利举办,约100名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澳街总广东办事处、澳门妇女联合广东办事处等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及港澳居民、横琴居民代表参加学习。合作区法律事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将持续推进宣讲活动,覆盖面向合作区各个领域,让不同群体、不同职业的合作区人士都能充分学习理解《条例》。
与此同时,钟頴仪表示,合作区正在推动构建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希望引进不同公共法律服务载体入驻落地,整合诉讼、调解、仲裁鉴定、律师、涉外法律查明等不同类型的专业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新在哪?好在哪?
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
《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推动澳人澳资澳企在合作区加快聚集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重点问题,回应合作区挂牌运行一年多来遇到的突出问题;立足广东事权,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建立放权赋能长效机制,最大限度赋予合作区改革发展自主权。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春生:
《条例》在规范合作区权力运行的同时兼顾改革创新自主权,为合作区创新发展预留充足制度空间,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合作区的各项改革,强调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厚植鲜明的法治底色,让法治成为合作区建设的“金字招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
合作区的管理模式、政策环境、目标要求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亟需建立与支持合作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加强合作区制度设计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保障改革举措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形成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的改革整体效应。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怎么落得实?落得细?
合作区执委会副主任吴子健:
对于《条例》中已明确的内容,合作区将按照《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对于便利澳门专业人才在合作区执业,便利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生活就业等方面内容,合作区将根据改革发展需要,适时向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立法建议,推动出台“小切口”法规予以落地;对于推动合作区高端制造、中医药、大健康、文旅会展、商贸、金融等产业发展方面,合作区将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方式加强制度性安排,加快落地实施。同时,执委会将会根据合作区改革发展需要,向广东省及珠海市提出建议在合作区调整或暂时停止适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省委横琴工委委员、省政府横琴办副主任魏以军:
接下来,将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以更优服务、更实举措全力支持配合执委会开展工作,携手推进跨部门跨领域事项,群策群力推动合作区建设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发挥省派出机构联络优势,全力配合执委会推动分线管理、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等核心政策落地实施;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在招商引资、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事关全局的工作中贡献更多省派出机构力量,进一步凝聚合作区建设更大合力;全力支持执委会推动“四新”产业发展,加快与澳门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努力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生活环境。
珠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川:
将强化政策支持、产业共建、交通联通和民生服务合作:推动建立珠海市政府与合作区执委会、省政府横琴办的常态化对接沟通协调机制,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把《条例》中需要珠海政策配套的事项落实落细;积极与合作区沟通,加强双方产业规划协同,建立联合招商机制,共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1+1>2”的产业生态;加快推进十字门隧道、黑白面将军山隧道、杧洲隧道等一批在建的互联互通项目,进一步谋划、规划、建设高铁等一批连接合作区与大湾区中心城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助力合作区建立更加畅通便捷的对外联系通道;积极配合,充分发挥珠海现有民生服务基础较好和空间资源方面的优势,通过与合作区密切合作,采取更多创新之举,帮助合作区兜住民生服务的底线,确保不会因管理体制的变化而让合作区居民出现民生服务方面的漏项或者真空。
2月份的横琴喜讯频传,初春的暖风环抱着这片106平方公里的热土。从上旬贯穿至下旬,多方部门机构连续一个月围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持高频次出台政策、高水平亮出实招,开启新一年粤澳通力合作、琴澳一体发展的高质量新篇。
在众多政策、举措和条文中,合作区首部综合性法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最为瞩目。3月1日,这一份在21天前崭新面世的法律文件迅速落地施行。新一轮法治建设在粤澳交汇的关键点上呼之欲出,力求打造更完善的法治环境迎接高质量发展的明天。
细看《条例》,内容事无巨细,路径更为清晰。分为八章、共计66条的《条例》涵盖合作区治理体制、规划建设与管理、促进产业发展、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和法治保障多个主题,通过多项创新规定支持合作区在经济管理、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等方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合作区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供新保障、注入新活力。
把《总体方案》机制红利写入法律文件 回应发展实际需要
“我们的工作今后就更加有法可依了,我们也能更加聚焦眼前的目标,放手去做了!”2月8日,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部综合性法规出台后,合作区执委会副主任吴子健向记者分享了他的喜悦。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是“一国两制”的重要实践,2021年成立之初就有诸多创新。其中,首创的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体制便是重大改革创新之一:合作区管委会实行粤澳双主任制,执委会、省派出机构共同承担日常工作,广东、澳门及中央驻粤相关机构均广泛深度参与合作区建设。
在全新机制下,具体工作“谁来管”“怎么管”“如何管好”一直是各方长期聚焦的重点议题。对此,《条例》进一步明确管理执行机构的职权来源和职能定位,全面理顺了“执委会与省派出机构”“合作区与广东省”“合作区与珠海市”之间的权责关系,要求各方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规定协调协商流程链条。同时,《条例》立足广东省事权,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尽放”原则放权赋能,最大限度赋予合作区改革发展自主权,为合作区创新发展预留充足制度空间。
在更明确、更规范的管理机制基础上,合作区各具体事项的落实执行和运作处理将更加高效,参与合作区建设的各方主体形成的合力将更加显著。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局长钟頴仪表示,《条例》的出台落实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安排的重要任务,意味着强化了合作区的法治保障,合作区法治建设随之踏上更高的台阶。
曾为《条例》制定提供建议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董皞认为,《条例》把政策层面的发展蓝图转化为法律层面的详细规定,形成了可具体操作执行的行动准则,“将有利于破解合作区目前开发建设的突出难题,合作区的运作会越来越高效,粤澳合作也将越来越顺畅。”
加大“产业引擎”马力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打造特色产业一直是合作区的主旋律,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战略定位在过去一年的多项新政策、新进展、新平台中得到充分体现。《条例》为“促进产业发展”单独成章,体现了法治建设提升法治水平,法治环境优化带动产业环境和营商环境“水涨船高”的建设路径。
截至去年年底,在横琴注册的集成电路产业相关企业超过400家,实现年度总产值26亿元,同比增长57%,发展势头强劲。从初期探索阶段的“以投促引”,到出台针对性强的产业扶持政策,合作区集成电路产业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目前已经初具产业规模。
在此基础上,《条例》第三十条进一步细化提出“构建特色微电子产业链”“建设集成电路先进测试技术和服务平台”“布局芯片研发和制造项目”“建设全球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4个发展方向;同时,合作区可以与澳门公共服务机构合作开展招商活动,与珠海市建立健全联合招商、收益共享机制。
珠海先进集成电路研究院院长龚斌认为,《条例》为合作区集成电路产业提出了更多具体可行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推进粤澳集成电路产业的协同发展。而这一部分内容与合作区当前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互相匹配。“《条例》指引合作区集成电路产业走向发展的3.0时代。”
此外,《条例》对现代金融、文旅会展、商贸、中医药等产业方向细加着墨的同时,还综合聚焦人才、税收、科研等诸多发展要素,力求覆盖产业成长的“全要素”“全流程”“全环节”,为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横琴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澳门创业者很具吸引力,尤其对于初创团队而言,减轻了很大一部分的运营压力。”澳门创业青年王粤森期待《条例》逐步落地后,澳门和横琴能够更加深度地融合,两地的货物能做到无缝接轨,在人员往来方面提供更大的便利,吸引更多澳门居民到横琴工作、生活和创业。
让琴澳“同城生活”更具民生温度和暖心质感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调整,琴澳互动交流恢复频密的热度体现在横琴口岸的车流和人流中。数据统计显示,自1月8日到2月19日,通关客流达158万人次,车流约23万辆次,和疫情前同期相比,客流同比增长27.4%,车流同比增长109.1%。琴澳一体化的发展成效正日趋得到两地民众的认可和支持。
让“同城生活”的民生有“温度”、幸福有“质感”,正是《条例》围绕“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和“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设置专门章节的初心和愿景。根据《条例》设想,将推动合作区深度对接澳门教育、医疗、社会服务、交通等民生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为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便利条件。
以教育为例,《条例》提出支持横琴完善在合作区就业、居住的澳门居民子女就学政策,建立衔接澳门的教育服务机制。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助理主任陈伟良表示,该内容对澳门家长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一些澳门居民移居横琴后,子女一同转学,面对内地与澳门两套不同的教育系统,难免产生不适应,新政能够帮助澳门居民解决教育衔接的问题。
通过紧盯医疗、教育、青年创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等琴澳居民“身边事”,《条例》把增进琴澳居民福祉作为两地合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横琴特殊的区位优势,不断探索跨境民生领域合作,为琴澳居民办实事、解难题。
要对接好澳门的体制机制,就必须对现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突破,在政策措施上有更多创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局长黄宇杰表示,“将充分考虑琴澳居民的实际需求,也将认真对照澳门的办事习惯,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琴澳居民提供更加便利、更加人性化、更加贴心的服务。”
让广大琴澳居民充分认识《条例》
《条例》公布出台后,各方热烈反响逐渐沉淀为细化落实的推进工作。如何准确把握《条例》背后的立法初衷和支持用意?如何把各项方向性的指引落地为“实打实”的政策?法治宣讲学习便是落实执行《条例》的第一环。
在《条例》的发布会上,吴子健谈及贯彻落实《条例》的举措时,首先提及宣传教育工作。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加强合作区管理执行等机构工作人员对《条例》核心内容的学习理解把握、让广大琴澳居民充分认识《条例》是合作区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
2月24日,首场《条例》政策宣讲会顺利举办,约100名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澳街总广东办事处、澳门妇女联合广东办事处等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及港澳居民、横琴居民代表参加学习。合作区法律事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将持续推进宣讲活动,覆盖面向合作区各个领域,让不同群体、不同职业的合作区人士都能充分学习理解《条例》。
与此同时,钟頴仪表示,合作区正在推动构建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希望引进不同公共法律服务载体入驻落地,整合诉讼、调解、仲裁鉴定、律师、涉外法律查明等不同类型的专业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新在哪?好在哪?
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
《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推动澳人澳资澳企在合作区加快聚集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重点问题,回应合作区挂牌运行一年多来遇到的突出问题;立足广东事权,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建立放权赋能长效机制,最大限度赋予合作区改革发展自主权。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春生:
《条例》在规范合作区权力运行的同时兼顾改革创新自主权,为合作区创新发展预留充足制度空间,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合作区的各项改革,强调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厚植鲜明的法治底色,让法治成为合作区建设的“金字招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
合作区的管理模式、政策环境、目标要求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亟需建立与支持合作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加强合作区制度设计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保障改革举措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形成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的改革整体效应。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怎么落得实?落得细?
合作区执委会副主任吴子健:
对于《条例》中已明确的内容,合作区将按照《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对于便利澳门专业人才在合作区执业,便利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生活就业等方面内容,合作区将根据改革发展需要,适时向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立法建议,推动出台“小切口”法规予以落地;对于推动合作区高端制造、中医药、大健康、文旅会展、商贸、金融等产业发展方面,合作区将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方式加强制度性安排,加快落地实施。同时,执委会将会根据合作区改革发展需要,向广东省及珠海市提出建议在合作区调整或暂时停止适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省委横琴工委委员、省政府横琴办副主任魏以军:
接下来,将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以更优服务、更实举措全力支持配合执委会开展工作,携手推进跨部门跨领域事项,群策群力推动合作区建设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发挥省派出机构联络优势,全力配合执委会推动分线管理、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等核心政策落地实施;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在招商引资、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事关全局的工作中贡献更多省派出机构力量,进一步凝聚合作区建设更大合力;全力支持执委会推动“四新”产业发展,加快与澳门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努力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生活环境。
珠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川:
将强化政策支持、产业共建、交通联通和民生服务合作:推动建立珠海市政府与合作区执委会、省政府横琴办的常态化对接沟通协调机制,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把《条例》中需要珠海政策配套的事项落实落细;积极与合作区沟通,加强双方产业规划协同,建立联合招商机制,共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1+1>2”的产业生态;加快推进十字门隧道、黑白面将军山隧道、杧洲隧道等一批在建的互联互通项目,进一步谋划、规划、建设高铁等一批连接合作区与大湾区中心城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助力合作区建立更加畅通便捷的对外联系通道;积极配合,充分发挥珠海现有民生服务基础较好和空间资源方面的优势,通过与合作区密切合作,采取更多创新之举,帮助合作区兜住民生服务的底线,确保不会因管理体制的变化而让合作区居民出现民生服务方面的漏项或者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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