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横琴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为助力《横琴条例》贯彻落实,2月21日下午,由珠海市法学会主办、珠海国际仲裁院承办、珠海中立法律服务社协办的首届“珠海法治”研讨会在珠海国际仲裁院举办,与会代表围绕贯彻落实《横琴条例》和合作区法治保障开展研讨。这也是《横琴条例》出台后珠海市法学会举办的首个专题研讨活动。
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吴轼出席研讨会并致辞。他指出,《横琴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合作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助力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也为新发展阶段珠海改革发展带来了新的重大历史机遇。他强调,要服务发展大局,为珠海高质量发展和合作区建设保驾护航;要推动成果转化,全力打造珠海法治研究交流平台。要以《横琴条例》的实施为契机,支持服务保障合作区建设,助力合作区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彰显“一国两制”优势的区域开发示范。
主旨发言环节,市委政法委、珠海国际仲裁院相关负责同志围绕主题分别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生动实践》《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仲裁制度对接路径分析》主旨发言。研讨环节,珠海及合作区相关实务部门代表从合作区立法工作、行政执法工作、司法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等四个方面作了精彩发言,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暨南大学、珠海市委党校的专家进行了点评,参会代表还进行了互动交流。会议围绕合作区法治建设过程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深入交流,形成了不少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促进了法治建设研究的新发展。
据悉,下一步,珠海市法学会将继续打造“珠海法治”研讨会研究平台,立足法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研究与实践,促进成果转化运用,为珠海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不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和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横琴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为助力《横琴条例》贯彻落实,2月21日下午,由珠海市法学会主办、珠海国际仲裁院承办、珠海中立法律服务社协办的首届“珠海法治”研讨会在珠海国际仲裁院举办,与会代表围绕贯彻落实《横琴条例》和合作区法治保障开展研讨。这也是《横琴条例》出台后珠海市法学会举办的首个专题研讨活动。
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吴轼出席研讨会并致辞。他指出,《横琴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合作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助力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也为新发展阶段珠海改革发展带来了新的重大历史机遇。他强调,要服务发展大局,为珠海高质量发展和合作区建设保驾护航;要推动成果转化,全力打造珠海法治研究交流平台。要以《横琴条例》的实施为契机,支持服务保障合作区建设,助力合作区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彰显“一国两制”优势的区域开发示范。
主旨发言环节,市委政法委、珠海国际仲裁院相关负责同志围绕主题分别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生动实践》《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仲裁制度对接路径分析》主旨发言。研讨环节,珠海及合作区相关实务部门代表从合作区立法工作、行政执法工作、司法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等四个方面作了精彩发言,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暨南大学、珠海市委党校的专家进行了点评,参会代表还进行了互动交流。会议围绕合作区法治建设过程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深入交流,形成了不少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促进了法治建设研究的新发展。
据悉,下一步,珠海市法学会将继续打造“珠海法治”研讨会研究平台,立足法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研究与实践,促进成果转化运用,为珠海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不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和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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