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深圳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都将达到100%,深圳65岁以上失能老人健康服务率也将达80%以上。11月3日,记者从深圳市残联获悉,《深圳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正式印发。
3年后,深圳三级残疾预防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网络更加健全,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无障碍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残疾预防防控能力显著增强,残疾预防主要指标位于全国前列。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拟不低于98%
此次行动涉及五大方面,在“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中,将建立完善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并面向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到2025年将上述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提升至85%以上。
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中,将加强婚前孕前保健,推广婚姻登记及婚育健康医学检查“一站式”服务和场所建设;加强对常见胎儿染色体病、严重胎儿结构畸形、单基因遗传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诊断;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干预,规范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免费筛查项目。
同时,全面开展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G6PD(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等遗传代谢疾病、唐氏综合征以及新生儿听力、早产儿致残疾病筛查和早期干预,逐步扩大致残性疾病筛查病种范围,推进早筛、早诊、早治、早康复服务;开展儿童健康管理,推进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多类残疾为重点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机制。
到2025年,推动深圳婚前医学检测率超过7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超过80%,产前筛查率超过8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不低于9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超过90%。
社区心理咨询室建成率将达80%以上
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中,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包括强化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学生心理辅导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个体危机干预服务,加强对抑郁症、孤独症、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病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识别和治疗,以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将达到80%以上。
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加强其社区管理,完善其肇事肇祸应急处置机制,登记在册的此类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同时,完善居家托养、日间照料、机构集中托养服务体系,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做到“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应治尽治”。
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和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其中,高血压患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均至少要达到65%;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超过90%,100%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的区(街道、社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要达到95%以上。
此外,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中,要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较2021年下降10%以上,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90%。
65岁以上失能老人健康服务率将达80%以上
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中,加强康复医疗服务,探索建立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模式,积极应用中医技术方法和中医康复设备,重视中医康复早期介入;深入开展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到2025年,深圳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人数力争达到8人。
推动残疾人康复、辅具、无障碍环境以及文体服务进社区、进家庭,鼓励开展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项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将达到95%以上,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区(街道、社区)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比率超过60%。
以老年人、残疾人、伤残人为重点,探索建立覆盖全人群的辅具服务模式。其中,探索完善辅具借用和租赁服务机制,鼓励医院、残疾人康复机构、养老机构等采购、租赁康复辅具产品;加强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适时更新残疾人辅具补贴目录,推动完善辅具网上购置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残疾人辅具”服务,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100%;进一步推进深圳市辅具创新中心和深圳市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园建设,支持智能康复辅具孵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以及展销,打造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发展高地。
此外,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改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力争2025年其健康服务率超过80%。同时,形成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
到2025年,深圳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都将达到100%,深圳65岁以上失能老人健康服务率也将达80%以上。11月3日,记者从深圳市残联获悉,《深圳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正式印发。
3年后,深圳三级残疾预防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网络更加健全,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无障碍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残疾预防防控能力显著增强,残疾预防主要指标位于全国前列。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拟不低于98%
此次行动涉及五大方面,在“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中,将建立完善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并面向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到2025年将上述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提升至85%以上。
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中,将加强婚前孕前保健,推广婚姻登记及婚育健康医学检查“一站式”服务和场所建设;加强对常见胎儿染色体病、严重胎儿结构畸形、单基因遗传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诊断;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干预,规范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免费筛查项目。
同时,全面开展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G6PD(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等遗传代谢疾病、唐氏综合征以及新生儿听力、早产儿致残疾病筛查和早期干预,逐步扩大致残性疾病筛查病种范围,推进早筛、早诊、早治、早康复服务;开展儿童健康管理,推进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多类残疾为重点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机制。
到2025年,推动深圳婚前医学检测率超过7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超过80%,产前筛查率超过8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不低于9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超过90%。
社区心理咨询室建成率将达80%以上
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中,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包括强化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学生心理辅导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个体危机干预服务,加强对抑郁症、孤独症、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病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识别和治疗,以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将达到80%以上。
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加强其社区管理,完善其肇事肇祸应急处置机制,登记在册的此类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同时,完善居家托养、日间照料、机构集中托养服务体系,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做到“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应治尽治”。
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和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其中,高血压患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均至少要达到65%;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超过90%,100%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的区(街道、社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要达到95%以上。
此外,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中,要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较2021年下降10%以上,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90%。
65岁以上失能老人健康服务率将达80%以上
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中,加强康复医疗服务,探索建立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模式,积极应用中医技术方法和中医康复设备,重视中医康复早期介入;深入开展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到2025年,深圳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人数力争达到8人。
推动残疾人康复、辅具、无障碍环境以及文体服务进社区、进家庭,鼓励开展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项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将达到95%以上,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区(街道、社区)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比率超过60%。
以老年人、残疾人、伤残人为重点,探索建立覆盖全人群的辅具服务模式。其中,探索完善辅具借用和租赁服务机制,鼓励医院、残疾人康复机构、养老机构等采购、租赁康复辅具产品;加强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适时更新残疾人辅具补贴目录,推动完善辅具网上购置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残疾人辅具”服务,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100%;进一步推进深圳市辅具创新中心和深圳市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园建设,支持智能康复辅具孵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以及展销,打造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发展高地。
此外,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改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力争2025年其健康服务率超过80%。同时,形成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