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法律明白人”规范培养目标,17日,我市首批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授徽颁证仪式暨首场专题培训在斗门区举行。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斗门区乡村“法律明白人”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活动。
仪式上,斗门区司法局负责同志宣读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对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等环节进行了说明。“法律明白人”代表作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按照培训要求,积极参加培训,扎实学好法律知识,主动投入乡村法治建设。随后,市、区司法局、普法办等单位同志共同为“法律明白人”颁发徽章和证书。
据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中央和省先后作出部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通过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工作队伍,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4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珠海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组织各区(功能区)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截至7月底,全市已有714人初步遴选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8月初,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整理编写《“法律明白人”工作指南》,将发放至每一位“法律明白人”手中。同时,各区(功能区)也将以区(功能区)为单位,进一步加大组织培训力度,邀请驻村律师、法学专家、调解工作能手等为辖区“法律明白人”授课,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村(社区)长治久安不断夯实法治基础。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法律明白人”规范培养目标,17日,我市首批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授徽颁证仪式暨首场专题培训在斗门区举行。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斗门区乡村“法律明白人”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活动。
仪式上,斗门区司法局负责同志宣读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对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等环节进行了说明。“法律明白人”代表作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按照培训要求,积极参加培训,扎实学好法律知识,主动投入乡村法治建设。随后,市、区司法局、普法办等单位同志共同为“法律明白人”颁发徽章和证书。
据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中央和省先后作出部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通过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工作队伍,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4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珠海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组织各区(功能区)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截至7月底,全市已有714人初步遴选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8月初,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整理编写《“法律明白人”工作指南》,将发放至每一位“法律明白人”手中。同时,各区(功能区)也将以区(功能区)为单位,进一步加大组织培训力度,邀请驻村律师、法学专家、调解工作能手等为辖区“法律明白人”授课,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村(社区)长治久安不断夯实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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