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我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灭火救援战斗力,提高消防救援岗位责任感,办法建立了消防救援专岗,确认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社会和工作属性与普通雇员不同,且工资待遇高于普通雇员,并将逐年增长,同时建立退出专岗机制。据悉,该办法的制定在我省开创先河。
办法结合珠海消防救援队伍实际,在于解决当前政府专职消防员身份属性与工作性质不匹配、灭火救援战斗力保障亟待提升、工资待遇不科学合理、劳动关系易产生纠纷、职业荣誉和社会优抚得不到认可、老龄化退出机制无法保障等问题。明确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范围、日常管理、衔级晋升、抚恤优待、工资福利、安置方式、再就业渠道,理顺了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优待保障机制。

“总的来说,办法中有多个创新点。其中就包括建立消防救援专岗,实行‘两严两准’和24小时执勤模式,确认了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社会和工作属性,与普通雇员不同;规范了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和抚恤优待措施,解决了‘生前得不到表彰,死后得不到安抚’的现象,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薪酬和待遇保障体系;在退出机制上,让政府专职消防员‘残有所靠’‘老有所依’, 解决了‘吃青春饭’、打‘临时工’的现象,让消防救援人员把灭火救援当成一项终身的事业来干,保障救援队伍的战斗力。”该办法起草单位,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科长王再全对记者说。
比如,为了增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衔级标准,办法设定了政府专职消防员非衔级含义的标识,政府专职消防救援标识等级由高到低分为:高级政府专职消防员、中级政府专职消防员、初级政府专职消防员3种。通过规定的明确,进一步激发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比如在抚恤优待政策上,办法除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训练和救援中意外伤害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参加评残等之外,同时还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优抚优待、子女入学、个人就医等优惠政策,解决大家的后顾之忧。
再比如,在工资和福利上,办法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工资等级和层级制度,其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标准核发,应高于普通雇员,建立逐年增长机制,缩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待遇的差距。同时也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薪酬包含每天24小时在驻地值班备勤期间的基本工资、补贴等可能涉及的全部劳动报酬。
据介绍,该办法的出台在全省尚属先例,标志着我市将建立起具有自身特色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荣誉保障体系,从而更好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记者从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我市目前共有政府专职消防员906人,在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中的占比达到了77.3%。我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员实行相同执勤备战模式、执行相同队伍管理标准、承担相同职责使命任务的“三相同”原则,在我市消防救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我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灭火救援战斗力,提高消防救援岗位责任感,办法建立了消防救援专岗,确认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社会和工作属性与普通雇员不同,且工资待遇高于普通雇员,并将逐年增长,同时建立退出专岗机制。据悉,该办法的制定在我省开创先河。
办法结合珠海消防救援队伍实际,在于解决当前政府专职消防员身份属性与工作性质不匹配、灭火救援战斗力保障亟待提升、工资待遇不科学合理、劳动关系易产生纠纷、职业荣誉和社会优抚得不到认可、老龄化退出机制无法保障等问题。明确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范围、日常管理、衔级晋升、抚恤优待、工资福利、安置方式、再就业渠道,理顺了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优待保障机制。

“总的来说,办法中有多个创新点。其中就包括建立消防救援专岗,实行‘两严两准’和24小时执勤模式,确认了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社会和工作属性,与普通雇员不同;规范了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和抚恤优待措施,解决了‘生前得不到表彰,死后得不到安抚’的现象,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薪酬和待遇保障体系;在退出机制上,让政府专职消防员‘残有所靠’‘老有所依’, 解决了‘吃青春饭’、打‘临时工’的现象,让消防救援人员把灭火救援当成一项终身的事业来干,保障救援队伍的战斗力。”该办法起草单位,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科长王再全对记者说。
比如,为了增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衔级标准,办法设定了政府专职消防员非衔级含义的标识,政府专职消防救援标识等级由高到低分为:高级政府专职消防员、中级政府专职消防员、初级政府专职消防员3种。通过规定的明确,进一步激发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比如在抚恤优待政策上,办法除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训练和救援中意外伤害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参加评残等之外,同时还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优抚优待、子女入学、个人就医等优惠政策,解决大家的后顾之忧。
再比如,在工资和福利上,办法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工资等级和层级制度,其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标准核发,应高于普通雇员,建立逐年增长机制,缩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待遇的差距。同时也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薪酬包含每天24小时在驻地值班备勤期间的基本工资、补贴等可能涉及的全部劳动报酬。
据介绍,该办法的出台在全省尚属先例,标志着我市将建立起具有自身特色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荣誉保障体系,从而更好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记者从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我市目前共有政府专职消防员906人,在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中的占比达到了77.3%。我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员实行相同执勤备战模式、执行相同队伍管理标准、承担相同职责使命任务的“三相同”原则,在我市消防救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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