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取得重大突破;把最好的空间用来建设公共建筑,把最美的景色和视线呈现给最广大的市民……地处珠江出海口的珠海,不仅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更始终坚守着一颗初心,经过40多年的高速成长后仍然有碧海蓝天、绿水青山相伴,打造了一张闪亮的“生态名片”。
迈向新征程,省委、省政府赋予珠海“生态文明新典范”的战略定位。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典范,率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未来,珠海将坚定不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道路,优化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全面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完善绿色发展评价机制,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绿色发展的生态红利。
打造“肩并肩”党建品牌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大环保格局
5月28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在办公楼一楼举行2021年第4期“午间一小时”开放式党课活动。金湾分局分享了坚持党建引领、创建“第一时间”党建工作品牌,强化“第一时间”意识助推解决职工、企业、群众“三忧”困扰的经验做法。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介绍了让企业减少“办事之难”的工作经验。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介绍了环境监测与执法部门建立良好的协同工作机制,联合行动为群众解“臭气之忧”的工作实践。
“午间一小时”是市生态环境局“肩并肩”沟通平台的品牌活动之一。围绕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重点任务协调难度大等问题,该局在党群活动中心搭建“午间一小时”开放式党课平台,由局领导带头讲党课,在重温红色经典、传承革命精神中,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思想、砥砺品格。各党支部围绕重点工作,定期开展经验交流、案例分析、政策宣讲、读书分享等活动,促进各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有效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推进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优美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着眼发挥机关党建的职能作用,形成以“党建引领、沟通协作、共建共治”为主要内容的“肩并肩”党建品牌,推动部门协同履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针对局内部一些部门沟通协调不畅、部分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打通信息壁垒,建立党建工作四级联动机制,搭建“肩并肩”沟通平台,凝聚内部合力,有效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内部沟通,形成工作“一盘棋”“三张图”推进基层重点任务落实。
与此同时,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党建引领,建立业务工作沟通协作机制,促进部门“肩并肩”协同履职,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单兵作战向协同善治转变,形成党建与业务相促互融良好局面,大力推动部门间开展党建联合、与兄弟城市协同履职、深化珠港澳环保合作。通过加强党建联动,促进条块结合,实现共建共治,与镇街、社区、企业等开展广泛的党建共建,凝聚和发动各类社会资源,协同开展环境宣传和治理,“肩并肩”解决好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被珠海市直机关工委选取为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示范创建点单位,2021年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肩并肩”党建工作法被评为市直机关优质党建工作品牌和“2020年珠海市城市基层党建创新案例”,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刊物《旗帜》杂志“党建交流”栏目中刊登推广。
坚持“生态优先”理念
擦亮良好生态“金字招牌”
近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了2021年5月和1—5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5月份我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位,在珠三角9市中排名首位。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5月,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68,较2020年同期有所好转(2020年5月为2.01),全市六项污染物中SO2均值同比上升,CO均值同比持平,其余污染物均值同比下降。
长期以来,珠海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全国重点城市前列,2020年5、6、7月连续3个月,珠海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
“十三五”期间,我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精准治污管控,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这场标志性战役。同时,聚焦“保好水治差水”,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宜居魅力之城展现新风貌。
“自经济特区建立以来,珠海始终秉承‘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不断探索、实践生态文明,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定程度上具备了打造生态文明新典范的基础。”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经纬在接受采访时说。
在经济特区发展建设之初,珠海就确定了生态立市、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强调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始终坚持走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1992年,珠海率先出台了关于保护环境的“八个不准”规定,成了当时全省乃至全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为珠海生态环境保护划定了不可逾越的政策底线。1998年,珠海首次行使地方立法权,通过的第一部法规就是《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此后,珠海不断开展生态文明立法,先后制定40多部生态文明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率先建立了生态环境指数发布机制、创新生态补偿机制,率先探索“五规融合”,率先实施生态文明考核。同时,推进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绿色发展模式,并将其列入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点任务。
把涉污企业拒之门外,将目光投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绿色环保的新兴产业,珠海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路子,成为绿色发展的开路者。
40多年来,珠海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留住了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塑造了山海相拥、陆岛相望、城田相映的城市风貌,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先后获得首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联合国“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等荣誉。
如今的珠海,正成为珠三角生态环境最好、土地开发强度最小、低端产业集聚最少、人口密度和素质最均衡的地区之一。
珠海用自身发展历程印证了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并行不悖,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的生态环境早已成为珠海的“金字招牌”。
担当新使命
打造生态文明新典范
今年3月29日,《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正式发布,明确提出支持珠海打造生态文明新典范,并列为珠海五大战略定位之一。这个战略定位与珠海一路走来的城市发展路径十分契合。
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典范,率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未来,珠海将坚定不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道路,优化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全面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完善绿色发展评价机制,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绿色发展的生态红利。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继续擦亮生态文明这个‘金字招牌’,助力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张经纬表示。
据了解,目前,我市围绕贯彻落实《意见》,打造生态文明新典范各项工作正在全面推进。
根据部署,打造生态文明新典范板块共有12项任务,其中由市生态环境局单独牵头或联合其他部门牵头的“高质量建设水网生态廊道,理顺跨境河流、水域管理权属,重点推进前山河全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协同推进区域臭氧和PM2.5联防联控”“推动建立珠江口海域污染联防联治机制,进一步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扎实推进美丽海湾保护和建设”“加快创建无废城市”“推动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园区”“探索实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6项工作,已就如何推进作了全面部署并开展相关工作。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将全力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推动珠澳咸期供水水资源配置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珠海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发展高等级绿色建筑”“提升公共交通分担率”“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等其他6项工作。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实施精准治污管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作用,督促指导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污水处理及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持续优化珠海人居环境,为实现2025年、2035年珠海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目标,筑牢生态环境底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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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读“十三五”
推动生态环境 高质量发展
•大气环境质量保持领先,2020年达标率达到93.4%,同比改善6.8个百分点,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保持前列;PM2.5浓度下降至19微克/立方米,创8年来最佳水平,我市创新的前山“六个一”攻坚治理模式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
•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2020年前山河石角咀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水,全市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比2016年提升33.3%,9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连续多年稳定达标,17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实现“不黑不臭”。
•土壤环境安全状况总体稳定,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在全省率先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空气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取得重大突破;把最好的空间用来建设公共建筑,把最美的景色和视线呈现给最广大的市民……地处珠江出海口的珠海,不仅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更始终坚守着一颗初心,经过40多年的高速成长后仍然有碧海蓝天、绿水青山相伴,打造了一张闪亮的“生态名片”。
迈向新征程,省委、省政府赋予珠海“生态文明新典范”的战略定位。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典范,率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未来,珠海将坚定不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道路,优化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全面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完善绿色发展评价机制,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绿色发展的生态红利。
打造“肩并肩”党建品牌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大环保格局
5月28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在办公楼一楼举行2021年第4期“午间一小时”开放式党课活动。金湾分局分享了坚持党建引领、创建“第一时间”党建工作品牌,强化“第一时间”意识助推解决职工、企业、群众“三忧”困扰的经验做法。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介绍了让企业减少“办事之难”的工作经验。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介绍了环境监测与执法部门建立良好的协同工作机制,联合行动为群众解“臭气之忧”的工作实践。
“午间一小时”是市生态环境局“肩并肩”沟通平台的品牌活动之一。围绕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重点任务协调难度大等问题,该局在党群活动中心搭建“午间一小时”开放式党课平台,由局领导带头讲党课,在重温红色经典、传承革命精神中,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思想、砥砺品格。各党支部围绕重点工作,定期开展经验交流、案例分析、政策宣讲、读书分享等活动,促进各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有效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推进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优美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着眼发挥机关党建的职能作用,形成以“党建引领、沟通协作、共建共治”为主要内容的“肩并肩”党建品牌,推动部门协同履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针对局内部一些部门沟通协调不畅、部分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打通信息壁垒,建立党建工作四级联动机制,搭建“肩并肩”沟通平台,凝聚内部合力,有效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内部沟通,形成工作“一盘棋”“三张图”推进基层重点任务落实。
与此同时,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党建引领,建立业务工作沟通协作机制,促进部门“肩并肩”协同履职,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单兵作战向协同善治转变,形成党建与业务相促互融良好局面,大力推动部门间开展党建联合、与兄弟城市协同履职、深化珠港澳环保合作。通过加强党建联动,促进条块结合,实现共建共治,与镇街、社区、企业等开展广泛的党建共建,凝聚和发动各类社会资源,协同开展环境宣传和治理,“肩并肩”解决好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被珠海市直机关工委选取为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示范创建点单位,2021年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肩并肩”党建工作法被评为市直机关优质党建工作品牌和“2020年珠海市城市基层党建创新案例”,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刊物《旗帜》杂志“党建交流”栏目中刊登推广。
坚持“生态优先”理念
擦亮良好生态“金字招牌”
近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了2021年5月和1—5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5月份我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位,在珠三角9市中排名首位。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5月,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68,较2020年同期有所好转(2020年5月为2.01),全市六项污染物中SO2均值同比上升,CO均值同比持平,其余污染物均值同比下降。
长期以来,珠海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全国重点城市前列,2020年5、6、7月连续3个月,珠海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
“十三五”期间,我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精准治污管控,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这场标志性战役。同时,聚焦“保好水治差水”,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宜居魅力之城展现新风貌。
“自经济特区建立以来,珠海始终秉承‘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不断探索、实践生态文明,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定程度上具备了打造生态文明新典范的基础。”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经纬在接受采访时说。
在经济特区发展建设之初,珠海就确定了生态立市、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强调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始终坚持走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1992年,珠海率先出台了关于保护环境的“八个不准”规定,成了当时全省乃至全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为珠海生态环境保护划定了不可逾越的政策底线。1998年,珠海首次行使地方立法权,通过的第一部法规就是《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此后,珠海不断开展生态文明立法,先后制定40多部生态文明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率先建立了生态环境指数发布机制、创新生态补偿机制,率先探索“五规融合”,率先实施生态文明考核。同时,推进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绿色发展模式,并将其列入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点任务。
把涉污企业拒之门外,将目光投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绿色环保的新兴产业,珠海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路子,成为绿色发展的开路者。
40多年来,珠海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留住了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塑造了山海相拥、陆岛相望、城田相映的城市风貌,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先后获得首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联合国“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等荣誉。
如今的珠海,正成为珠三角生态环境最好、土地开发强度最小、低端产业集聚最少、人口密度和素质最均衡的地区之一。
珠海用自身发展历程印证了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并行不悖,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的生态环境早已成为珠海的“金字招牌”。
担当新使命
打造生态文明新典范
今年3月29日,《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正式发布,明确提出支持珠海打造生态文明新典范,并列为珠海五大战略定位之一。这个战略定位与珠海一路走来的城市发展路径十分契合。
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典范,率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未来,珠海将坚定不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道路,优化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全面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完善绿色发展评价机制,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绿色发展的生态红利。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继续擦亮生态文明这个‘金字招牌’,助力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张经纬表示。
据了解,目前,我市围绕贯彻落实《意见》,打造生态文明新典范各项工作正在全面推进。
根据部署,打造生态文明新典范板块共有12项任务,其中由市生态环境局单独牵头或联合其他部门牵头的“高质量建设水网生态廊道,理顺跨境河流、水域管理权属,重点推进前山河全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协同推进区域臭氧和PM2.5联防联控”“推动建立珠江口海域污染联防联治机制,进一步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扎实推进美丽海湾保护和建设”“加快创建无废城市”“推动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园区”“探索实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6项工作,已就如何推进作了全面部署并开展相关工作。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将全力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推动珠澳咸期供水水资源配置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珠海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发展高等级绿色建筑”“提升公共交通分担率”“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等其他6项工作。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实施精准治污管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作用,督促指导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污水处理及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持续优化珠海人居环境,为实现2025年、2035年珠海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目标,筑牢生态环境底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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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读“十三五”
推动生态环境 高质量发展
•大气环境质量保持领先,2020年达标率达到93.4%,同比改善6.8个百分点,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保持前列;PM2.5浓度下降至19微克/立方米,创8年来最佳水平,我市创新的前山“六个一”攻坚治理模式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
•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2020年前山河石角咀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水,全市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比2016年提升33.3%,9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连续多年稳定达标,17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实现“不黑不臭”。
•土壤环境安全状况总体稳定,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在全省率先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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