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万元!中山将对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进行补助

6月18日,中山市科技局公布了《中山市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项目管理办法》及《中山市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营造科技创新学术研究氛围,逐步形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中山市重点产业前沿细分领域集群突破的总体态势,助力中山高质量崛起。

《中山市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项目管理办法》指出,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项目旨在加强中山市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为中山市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智力支撑。项目具体资助方式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育才补助、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补助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育才补助由高新技术企业所在地的镇街负责,资助经费由镇街财政负责;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补助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由市科技局负责,资助经费从中山市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高新技术企业育才补助是指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紧缺适用人才学历、职称和技能提升,对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培养的硕士(含)以上学历人员、副高(含)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或高级技师,择优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育才补助。

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补助是指支持市级创新标杆企业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悬赏,对企业支出的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按5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是指支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牵头的创新学术研究团队,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发展,聚焦中山市具有一定优势基础的前沿细分领域技术创新扩散,探索研究如何布局创新产业生态,加速形成前沿细分领域的创新人才及产业链集聚态势。该项资助支持方式分为事后配套支持和择优事前立项支持。

《中山市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项目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6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印发的《中山市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建设资助暂行办法》和《中山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山科发〔2016〕288号)同时废止。

《中山市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提到:中山市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下设引进培育创新科研团队计划和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计划两类计划,相应的资金使用办法或项目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另行制定。

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范围:引进培育创新科研团队计划,包括省级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配套,市级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的引进和培育;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计划,包括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补助、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以及其他需要扶持的事项。其中,引进培育创新科研团队计划类项目,一般采用无偿、事前资助方式,可探索增加采用无偿、事后补助方式;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计划类项目,一般采用无偿、事前与事后相结合的资金资助方式。

该办法由中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6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孙宁
最高100万元!中山将对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进行补助
中山日报 2021-06-19 11:11

6月18日,中山市科技局公布了《中山市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项目管理办法》及《中山市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营造科技创新学术研究氛围,逐步形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中山市重点产业前沿细分领域集群突破的总体态势,助力中山高质量崛起。

《中山市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项目管理办法》指出,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项目旨在加强中山市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为中山市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智力支撑。项目具体资助方式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育才补助、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补助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育才补助由高新技术企业所在地的镇街负责,资助经费由镇街财政负责;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补助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由市科技局负责,资助经费从中山市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高新技术企业育才补助是指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紧缺适用人才学历、职称和技能提升,对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培养的硕士(含)以上学历人员、副高(含)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或高级技师,择优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育才补助。

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补助是指支持市级创新标杆企业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悬赏,对企业支出的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按5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是指支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牵头的创新学术研究团队,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发展,聚焦中山市具有一定优势基础的前沿细分领域技术创新扩散,探索研究如何布局创新产业生态,加速形成前沿细分领域的创新人才及产业链集聚态势。该项资助支持方式分为事后配套支持和择优事前立项支持。

《中山市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项目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6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印发的《中山市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建设资助暂行办法》和《中山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山科发〔2016〕288号)同时废止。

《中山市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提到:中山市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下设引进培育创新科研团队计划和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计划两类计划,相应的资金使用办法或项目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另行制定。

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范围:引进培育创新科研团队计划,包括省级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配套,市级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的引进和培育;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计划,包括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补助、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以及其他需要扶持的事项。其中,引进培育创新科研团队计划类项目,一般采用无偿、事前资助方式,可探索增加采用无偿、事后补助方式;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计划类项目,一般采用无偿、事前与事后相结合的资金资助方式。

该办法由中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6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