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该《方案》以“大稳定,小调整,微改革”为原则,与去年相比,《方案》仅在科目等级划定、考查科目要求等方面作微改革。
调整科目等级划定
考查科目等级转化等级分
各科目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其中文化科目的等级划定分A+、A、B+、B、C五个等级,等级设定比例为A+(10%以内)、A(25%)、B+(25%)、B(20%)、C(20%以下)。考查科目根据成绩等级转化为等级分,A+、A、B+、B、C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计算等级分,所有考查科目的等级分累加计算成等级总分。
2021年,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公费生录取要求考查科目等级全部达到C等或以上。
其中,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等学校要求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11分;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或民办高中公费生要求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7分。普通高中艺术生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5分。
从2022年开始,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录取要求考查科目等级全部达到B等或以上。
其中,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中山市桂山中学、中山华师附中(公费生计划)等学校要求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12分;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或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要求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9分。普通高中艺术生要求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8分。
经过对比往年招生录取数据,今年和明年对考查科目要求不会提高中考录取难度。
调整B类计划上限
普通高中继续实施总分A和总分B分别对应A、B两类招生计划的录取模式。B类计划比例调整为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具体数量由各学校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