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展第七期“你点我查”活动,这一期活动以“酒”为主题,该局挑选了香洲区10家酒类经营单位(大型餐馆或大型超市)作为投票检查对象,您想检查哪家单位呢?快来投票吧。投票截止日期为1月13日24时。
据介绍,为切实加强香洲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酒类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食品安全事故,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逢九查酒”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对辖区酒类产品生产、销售、餐饮等环节的关键风险点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做好酒类食品安全知识宣教,引导酒类生产经营者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近期,我省发生多起自酿、自泡酒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酒已成为中国广大居民生活中不可替代的消费品,然而一些商家在缺乏相关法规知识的情况下,违规经营酒类产品,给食品安全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自酿、自泡酒是复杂的化学反应过程,在酿制的过程中操作不当,可能会生成有毒有害的甲醛,饮用此类自酿、自泡酒以及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酒类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链接:自酿、自泡酒风险警示
1、酒精勾兑白酒风险大。自酿白酒应以稻谷、高粱、大麦等粮食为原料酿造制成,以酒精勾兑白酒,因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极易误用更“醇香”的工业酒精,造成甲醇中毒的食品安全事故。
2、强化自酿、自泡酒风险控制。此类自酿、泡酒工艺不规范,缺少必要安全发酵设备,酿造的白酒容易造成甲醇超标的情况。长期饮用不利于身体健康,过量饮用易造成甲醇中毒症状,甚至死亡事故。
3、自酿、自泡酒依法严禁对外销售。自酿的白酒、泡制的药酒仅供自家使用,未经许可不得经营销售自酿白酒或泡制药酒。任何人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拨打“12315”,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参与方式
01、关注“食安香洲”公众号,点击“微互动”菜单中的“你点我查”或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也可参与投票。
02、首页点击“你来点”会出现最新一期投票主题,选出你最关注的酒类经营单位(大型餐馆或大型超市)。
03、投票提交后跳转投票结果页面,留言互动还可以抽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