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这位司机,你欠珠海一个道歉》,推文所附视频显示,一辆车牌为粤GJ3677的大巴车在主城区主干道等红绿灯时,居然向路面排放疑似尿液的污水。大巴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这一违法且极度不文明的行为引发市民关注。网友纷纷留言:“谴责这种行为,同时为监督的市民点赞”;“路面这么干净,我橘子皮揣兜里都不舍得扔在路上,你居然在路上排污,你良心不痛吗?”
文明城市建设需要每位市民参与进来,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守护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当街排污不文明行为不是小事。一方面,其行为直接导致了美丽的城市环境被污染,且污物含有多种有害的致病菌,污染周围的水、土壤以及空气,危害市民健康。另一方面,去年珠海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而这位大巴车司机驾车当街排污的不文明行为,与正在开展的举全市之力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是格格不入。
那么,作为文明市民,我们应当怎么做?首先必须对文明行为有清醒的思想认识。应有礼有节劝阻不文明行为。比如,有人乱丢垃圾、翻墙、插队等,我们要以诚待人、以理劝人、以德服人,力求起到“润物细无声”效果,使不文明行为者发自内心认识到不文明行为的错误性,愿意从内心深处去改正自己的行为、端正自己的态度,真正让文明成为其今后日常工作生活习惯。如果我们简单以暴力、污辱等不文明的方式来进行劝导,那么劝导者本身的行为也有失文明,反而更易激化矛盾,甚至产生适得其反的严重后果。
大巴车司机这种行为不仅不文明,还违反职业道德。强化市民文明行为还要加强职业操守培训,要利用科技手段精准惩治不文明行为。对于大巴车司机这种危害他人健康、影响市容市貌的涉及违法的不文明行为就需要公安机关等部门介入。公安机关可以使用智慧新警务平台对乱贴广告、乱扔烟头、不文明养犬、当街排污等违章行为调查取证,便于锁定目标,实施精准打击,同时采取“敲门”行动,上门教育处罚违法违规当事人,使违法违规无处可逃。公安部门还可采取刚柔相济的整治措施,对乱扔烟头、随地吐痰的当事人现场处罚,对不愿意接受现场处罚的要求当事人将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发朋友圈,扩大宣传教育效应,起到以点带面的警示作用。
文明行为的养成需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通过警民合作,公安机关对热心市民提供了安全保障,有效避免了暴力和阻扰行为发生,增强热心市民维护文明城市形象的信心与底气。对不构成治安处罚、违法犯罪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惩处,不让违章者逃避制裁。任何理由都不是当街排污的借口。只有让投机者明白他人的安全边界和法律的底线,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文明生态,协力遏制,才能让当街排污之类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
好的环境可以愉悦人,更重要的是改变人、塑造人,要想改变城市面貌,不但要把建设搞好,还要把精神文明传播好。城市是我们生活的家园,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城市文明离不开市民文明。我们必须谨记,城市是我们每个人的,它的整洁与美好取决于我们每一个人的自觉自律。只有城市的环境整洁了干净了,我们的生活才会美好。所以,作为城市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每个市民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