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设9个烟花爆竹零售点!符合这三个条件可申请
观海融媒
2020-11-09 13:37:46
11月6日,高栏港区发布《关于2021-2023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布点及2021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发证的通告》,决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共布点9个,具体为:南水镇1个,设置在南水社区;平沙镇8个,分别为立新社区3个,美平社区2个,连湾社区1个,大虎社区1个,前进社区1个。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规定,高栏港区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市场秩序;严格审查审批,确保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服务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该区规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申请者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申请者必须是年满18岁至60岁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能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有较强的安全生产经营能力和经济基础;二是实行专店销售,具有独立的零售场所,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三是有符合选址及外部距离要求的经营场所。
文字:康振华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卢展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