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邮政日戳,北理工珠海校区邮政所责任人被依规处理

近日,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邮政所在戳记公示期间,提前启用网点新邮政日戳。9月23日,记者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了解到,因该邮政所存在违规操作,已对该网点责任人进行质量考核处理。

图片由珠海市邮政分公司提供。
珠海邮政企业网点新戳启用公告。

据悉,此次新启用的风景日戳戳记图案由原本的教学楼造型,改换为北理工校徽主图,以取代原“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日戳。按照新邮戳公示及启用公告,该新风景日戳对外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5日,因2024年9月15日-17日中秋节网点休假原因,2024年9月18日正式启用风景日戳。但不少邮友在9月18日前往驻校网点开展集邮、集戳首发活动时,却发现早几天已有邮戳盖出。

新启用的风景日戳。图片由珠海邮友提供

收到邮友反映的情况后,珠海市邮政分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23日,珠海邮政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上述网点新工作人员对工作流程不熟悉,在收到外地邮寄来的求戳信后,为了不耽误客户需求13日就加盖了风景日戳,但实际上应该在9月18日才能正式启用。珠海邮政企业表示,已对相关网点责任人进行质量考核处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邮戳是邮政部门加盖在邮件和邮政业务单上表示收寄、投递局名和时间的戳记,其启用、使用、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邮政日戳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规定,邮政日戳只限于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带离网点使用,不得错用、挪用,不得串台席使用,不得由非当班工作人员使用,不得在没有监督情况下将日戳交由集邮用户自行使用,收寄、投递日戳不得混用。

文字:苏振华 编辑:王朝辉 责任编辑:赵思华
违规使用邮政日戳,北理工珠海校区邮政所责任人被依规处理
观海融媒 2024-09-23 21:15

近日,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邮政所在戳记公示期间,提前启用网点新邮政日戳。9月23日,记者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了解到,因该邮政所存在违规操作,已对该网点责任人进行质量考核处理。

图片由珠海市邮政分公司提供。
珠海邮政企业网点新戳启用公告。

据悉,此次新启用的风景日戳戳记图案由原本的教学楼造型,改换为北理工校徽主图,以取代原“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日戳。按照新邮戳公示及启用公告,该新风景日戳对外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5日,因2024年9月15日-17日中秋节网点休假原因,2024年9月18日正式启用风景日戳。但不少邮友在9月18日前往驻校网点开展集邮、集戳首发活动时,却发现早几天已有邮戳盖出。

新启用的风景日戳。图片由珠海邮友提供

收到邮友反映的情况后,珠海市邮政分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23日,珠海邮政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上述网点新工作人员对工作流程不熟悉,在收到外地邮寄来的求戳信后,为了不耽误客户需求13日就加盖了风景日戳,但实际上应该在9月18日才能正式启用。珠海邮政企业表示,已对相关网点责任人进行质量考核处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邮戳是邮政部门加盖在邮件和邮政业务单上表示收寄、投递局名和时间的戳记,其启用、使用、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邮政日戳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规定,邮政日戳只限于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带离网点使用,不得错用、挪用,不得串台席使用,不得由非当班工作人员使用,不得在没有监督情况下将日戳交由集邮用户自行使用,收寄、投递日戳不得混用。

文字:苏振华 编辑:王朝辉 责任编辑:赵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