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份《预查废证明》,银行无需进入诉讼程序,就可以申请不良债务核销,确实省时省力!”6月12日,香洲法院发出全市首份《预查废证明》。收到证明后,某银行相关负责人给出了“五星好评”。
据悉,师某在某银行办理了贷款,但合同到期后未能清偿剩余本息。该银行催收无果后,向香洲法院提起诉讼。香洲法院收到该银行提交的立案材料后,对师某涉诉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发现她除了与该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外,还涉及多宗执行案件。由于师某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香洲法院于2024年2月27日作出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然而,与上述情况类似的金融纠纷有很多,若采取传统的立案起诉方式实现债权,银行需经历诉讼、执行等环节,取得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裁定后,才能申请债务核销,诉讼成本较高。
为破解难题,香洲法院召开工作推进会,与多家商业银行代表共同探讨如何缩短核销周期,防止程序空转。充分调研后,香洲法院在全市率先推行“预查废证明”机制。
因此,经过严格审查,香洲法院向该银行出具了《预查废证明》。有了这份证明,该银行无需通过立案诉讼,就可以申请核销这笔“呆账”。
据介绍,《预查废证明》指的是在立案前,法院对金融机构的信用卡纠纷及标的额30万元以下、保证人少于2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进行关联查询,如发现债务人及保证人有其他案件涉执,因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可将该终本裁定及《预查废证明》提供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无需再进入诉讼程序,即可直接凭此证明提出不良债务核销申请。
法官提醒
《预查废证明》不是“免债金牌”,仅是法院提供给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的凭证,并不代表金融机构放弃债务追索权,债务人的还款义务也不会因此被免除。债务人应当依法诚信履行还款义务,若其他案件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金融机构发现财产线索,法院将依法启动恢复执行程序或受理相关立案申请。
一纸证明虽薄,承载意义深远。推行“预查废证明”机制,为金融纠纷诉源、执源治理提供了新路径,既有效避免对同一债务人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重复立案,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避免浪费司法资源,又积极回应了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切实保障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接下来,香洲法院将不断完善“预查废证明”机制,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执源治理,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助力。
“有了这份《预查废证明》,银行无需进入诉讼程序,就可以申请不良债务核销,确实省时省力!”6月12日,香洲法院发出全市首份《预查废证明》。收到证明后,某银行相关负责人给出了“五星好评”。
据悉,师某在某银行办理了贷款,但合同到期后未能清偿剩余本息。该银行催收无果后,向香洲法院提起诉讼。香洲法院收到该银行提交的立案材料后,对师某涉诉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发现她除了与该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外,还涉及多宗执行案件。由于师某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香洲法院于2024年2月27日作出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然而,与上述情况类似的金融纠纷有很多,若采取传统的立案起诉方式实现债权,银行需经历诉讼、执行等环节,取得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裁定后,才能申请债务核销,诉讼成本较高。
为破解难题,香洲法院召开工作推进会,与多家商业银行代表共同探讨如何缩短核销周期,防止程序空转。充分调研后,香洲法院在全市率先推行“预查废证明”机制。
因此,经过严格审查,香洲法院向该银行出具了《预查废证明》。有了这份证明,该银行无需通过立案诉讼,就可以申请核销这笔“呆账”。
据介绍,《预查废证明》指的是在立案前,法院对金融机构的信用卡纠纷及标的额30万元以下、保证人少于2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进行关联查询,如发现债务人及保证人有其他案件涉执,因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可将该终本裁定及《预查废证明》提供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无需再进入诉讼程序,即可直接凭此证明提出不良债务核销申请。
法官提醒
《预查废证明》不是“免债金牌”,仅是法院提供给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的凭证,并不代表金融机构放弃债务追索权,债务人的还款义务也不会因此被免除。债务人应当依法诚信履行还款义务,若其他案件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金融机构发现财产线索,法院将依法启动恢复执行程序或受理相关立案申请。
一纸证明虽薄,承载意义深远。推行“预查废证明”机制,为金融纠纷诉源、执源治理提供了新路径,既有效避免对同一债务人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重复立案,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避免浪费司法资源,又积极回应了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切实保障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接下来,香洲法院将不断完善“预查废证明”机制,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执源治理,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助力。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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