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十条措施,推进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转型升级

日前,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推进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分支机构转型升级为子公司,推动全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经营主体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措施》从优化登记服务、加强手续衔接、激发发展动能三方面推出“三免三延续”等亮点举措。“三免”包括商事登记原住所、原经营者已有资料免提交,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业务办理、公章刻制免收费,行政许可且条件符合免现场核查。“三延续”包括延续原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行业特点,延续原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享有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经营数据,延续原个体工商户、原分支机构登记资料至转型企业档案。

《措施》通过创新服务形式,达到环节更少、周期更短、流程更优、成本更低的效果,不断推动更多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转型升级,最大限度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下一步,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香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进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分支机构转型升级为子公司(以下简称“分转子”),加强“个转企”“分转子”全周期、全链条扶持,推动香洲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经营主体结构优化升级,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香洲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优化转型登记服务

(一)规范“个转企”“分转子”商事登记程序。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在其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对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后,可直接办理“个转企”手续;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的情况下,转型升级企业可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分支机构转型升级为子公司,转型子公司可自主选择使用总公司字号。

(二)简化“个转企”“分转子”申报材料。办理“个转企”手续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办理“分转子”手续,转型子公司可继续使用与原分支机构相同的注册地址;适用承诺制的企业,住所材料只需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个体经营者转为企业投资者的,无需重复提交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

(三)实施“个转企”“分转子”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线上集成“个转企”“分转子”一件事主题服务,整合商事登记、公章刻制、税票申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银行预约开户6个事项为一个环节,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实现个转企、分转子“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取”。

(四)降低“个转企”“分转子”转型成本。设立专窗办理“个转企”“分转子”商事登记及行政许可业务,并为转型升级企业提供公章免费刻制服务,实现升级“零成本”。

(五)规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个体工商户可自由选择转型的企业类型,依法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各种经营主体。转型为公司制企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设定注册资本,明确出资期限,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建立公司章程,推动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二、加强转型手续衔接

(一)简化行政许可手续。优化许可审批流程,做好“个转企”“分转子”登记、许可的有效衔接。转型企业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政许可的,若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实质审批条件不变,且原许可批准文件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可凭《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分支机构转型为子公司证明》等相关材料,依法按照变更程序办理涉及的审批事项和过户手续。办理行政许可涉及现场核查环节的,若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经营项目减项或未发生变化,免予现场审查,适用告知承诺办理。

(二)延续转移商标品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分支机构转型升级为子公司,转型前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支持转移至转型企业名下。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转型前的成立日期、经营数据等条件,可以延续至转型企业。

(三)加强信息公示和档案衔接。推动转型企业变更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保持转型后企业信用信息的延续性。健全完善“个转企”“分转子”档案归档、查询和管理,将原个体工商户、原分支机构登记资料合并至转型企业档案,保持转型前后档案的完整性。

三、激发转型发展动能

(一)提高知识产权应用能力。知识产权服务窗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向转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专利商标申请注册指导、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服务。加大对转型企业的字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力度,鼓励和支持转型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

(二)提升转型企业质量。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活动,为转型企业提供标准分析、标准信息检索、标准咨询等服务,加大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解读,支持鼓励转型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

以上措施如因政策变动等因素导致与上级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斥,则以上级文件最新要求为准执行。

编辑:古春婷 责任编辑:应立枫
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十条措施,推进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转型升级
观海融媒 2024-05-24 19:50

日前,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推进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分支机构转型升级为子公司,推动全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经营主体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措施》从优化登记服务、加强手续衔接、激发发展动能三方面推出“三免三延续”等亮点举措。“三免”包括商事登记原住所、原经营者已有资料免提交,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业务办理、公章刻制免收费,行政许可且条件符合免现场核查。“三延续”包括延续原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行业特点,延续原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享有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经营数据,延续原个体工商户、原分支机构登记资料至转型企业档案。

《措施》通过创新服务形式,达到环节更少、周期更短、流程更优、成本更低的效果,不断推动更多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转型升级,最大限度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下一步,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香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进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分支机构转型升级为子公司(以下简称“分转子”),加强“个转企”“分转子”全周期、全链条扶持,推动香洲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经营主体结构优化升级,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香洲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优化转型登记服务

(一)规范“个转企”“分转子”商事登记程序。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在其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对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后,可直接办理“个转企”手续;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的情况下,转型升级企业可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分支机构转型升级为子公司,转型子公司可自主选择使用总公司字号。

(二)简化“个转企”“分转子”申报材料。办理“个转企”手续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办理“分转子”手续,转型子公司可继续使用与原分支机构相同的注册地址;适用承诺制的企业,住所材料只需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个体经营者转为企业投资者的,无需重复提交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

(三)实施“个转企”“分转子”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线上集成“个转企”“分转子”一件事主题服务,整合商事登记、公章刻制、税票申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银行预约开户6个事项为一个环节,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实现个转企、分转子“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取”。

(四)降低“个转企”“分转子”转型成本。设立专窗办理“个转企”“分转子”商事登记及行政许可业务,并为转型升级企业提供公章免费刻制服务,实现升级“零成本”。

(五)规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个体工商户可自由选择转型的企业类型,依法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各种经营主体。转型为公司制企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设定注册资本,明确出资期限,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建立公司章程,推动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二、加强转型手续衔接

(一)简化行政许可手续。优化许可审批流程,做好“个转企”“分转子”登记、许可的有效衔接。转型企业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政许可的,若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实质审批条件不变,且原许可批准文件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可凭《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分支机构转型为子公司证明》等相关材料,依法按照变更程序办理涉及的审批事项和过户手续。办理行政许可涉及现场核查环节的,若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经营项目减项或未发生变化,免予现场审查,适用告知承诺办理。

(二)延续转移商标品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分支机构转型升级为子公司,转型前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支持转移至转型企业名下。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转型前的成立日期、经营数据等条件,可以延续至转型企业。

(三)加强信息公示和档案衔接。推动转型企业变更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保持转型后企业信用信息的延续性。健全完善“个转企”“分转子”档案归档、查询和管理,将原个体工商户、原分支机构登记资料合并至转型企业档案,保持转型前后档案的完整性。

三、激发转型发展动能

(一)提高知识产权应用能力。知识产权服务窗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向转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专利商标申请注册指导、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服务。加大对转型企业的字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力度,鼓励和支持转型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

(二)提升转型企业质量。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活动,为转型企业提供标准分析、标准信息检索、标准咨询等服务,加大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解读,支持鼓励转型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

以上措施如因政策变动等因素导致与上级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斥,则以上级文件最新要求为准执行。

编辑:古春婷 责任编辑:应立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