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或大规模开挖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记者4月12日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珠海市提升公共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近日印发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珠海特区报4月14日01版)
当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道路反复“开膛破肚”的现象在各地均有出现,“拉链马路”成为一种流行的“城市病”。“拉链马路”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也给市民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我市出台《规定》要求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等,对遏制“拉链马路”产生具有积极作用。
“拉链马路”的产生涉及方面很多,一些现实问题如果解决不好,难免会使这一规定成为一纸空文。事实上,“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或大规模开挖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不是靠一个部门的硬性规定能实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之所以反复被开挖,根本原因在于各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很好协调,建设步骤不齐。特别是存在一些维护更换、扩展延伸的现实需要。如果抛开现实问题不顾,一味禁止无疑难以落实。
由此看出,落实《规定》的前提是在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施工前,建立科学的、综合的评估体系。特别是在决策上要统筹规划,对于涉及的道路工程铺设管线管网、今后的改造、城市规模扩大等问题,要有前瞻性和长远性规划。
城市建设规划上的前瞻性,直接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决策管理水平。城市规划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间应进行充分的合作交流,科学规划、协同推进。惟有如此,才能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现象。一方面是需要突出制度设计,完善管理机制,对市政、电力、通信、燃气、给排水等各部门施工,实施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彻底改变以往各个管道各自建设、各自为政的局面。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必须加大违规开挖马路的处罚力度,加强协调和监管,用强制力做保障,才能保证承诺的效果。同时,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将设置在地面、地下或架空的各类公用类管线集中容纳于一体,彻底改变以往各个管道各自建设、各自管理的散乱局面。实践证明,综合管廊建设是解决“拉链路”“蜘蛛网”等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对于“拉链马路”现象,只有切中建设规划这一要害对症下药,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反复开挖马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文字:沈峰编辑:黄青芳 责任编辑:孙宁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或大规模开挖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记者4月12日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珠海市提升公共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近日印发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珠海特区报4月14日01版)
当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道路反复“开膛破肚”的现象在各地均有出现,“拉链马路”成为一种流行的“城市病”。“拉链马路”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也给市民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我市出台《规定》要求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等,对遏制“拉链马路”产生具有积极作用。
“拉链马路”的产生涉及方面很多,一些现实问题如果解决不好,难免会使这一规定成为一纸空文。事实上,“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或大规模开挖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不是靠一个部门的硬性规定能实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之所以反复被开挖,根本原因在于各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很好协调,建设步骤不齐。特别是存在一些维护更换、扩展延伸的现实需要。如果抛开现实问题不顾,一味禁止无疑难以落实。
由此看出,落实《规定》的前提是在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施工前,建立科学的、综合的评估体系。特别是在决策上要统筹规划,对于涉及的道路工程铺设管线管网、今后的改造、城市规模扩大等问题,要有前瞻性和长远性规划。
城市建设规划上的前瞻性,直接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决策管理水平。城市规划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间应进行充分的合作交流,科学规划、协同推进。惟有如此,才能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现象。一方面是需要突出制度设计,完善管理机制,对市政、电力、通信、燃气、给排水等各部门施工,实施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彻底改变以往各个管道各自建设、各自为政的局面。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必须加大违规开挖马路的处罚力度,加强协调和监管,用强制力做保障,才能保证承诺的效果。同时,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将设置在地面、地下或架空的各类公用类管线集中容纳于一体,彻底改变以往各个管道各自建设、各自管理的散乱局面。实践证明,综合管廊建设是解决“拉链路”“蜘蛛网”等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对于“拉链马路”现象,只有切中建设规划这一要害对症下药,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反复开挖马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文字:沈峰编辑:黄青芳 责任编辑: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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