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身边事|莫让“上春山”变“伤春山”

近日,一些社交平台上有网友晒出前往珠海凤凰山或周边城市的山体挖笋的路线,将“夺笋”“采花”作为“上春山”的踏青活动项目。9日,市自然资源局、市林长办提醒,“夺笋”“采花”要谨慎。(《珠海特区报4月10日03版)

春季万物复苏,人们热衷于户外活动,一些人将“夺笋”“采花”作为“上春山”的踏青活动项目。然而,这种行为却带来了诸多危害。

首先,“上春山”挖笋、采花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森林内的竹笋有美化环境和维护生态环境平衡作用,在森林内大规模无序采笋、采后不予覆土,会伤害竹鞭、鞭根和鞭芽,进而影响竹子生长,将导致竹林不断萎缩甚至消亡,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此外,采摘吊钟花等行为也在禁止范围,该花是华南地区的乡土物种,难以人工驯化,且生长周期长,可谓“珍稀花”。因此,绝对不能采挖或者采摘,否则轻则罚款,重则拘留、坐牢等。此前,有部分公众进入森林采摘吊钟花作为年花,殊不知已违法,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夺笋”“采花”等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准则,更是触犯了法律红线。

对于“伤春山”这一违规现象,我们应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首先,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其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最后,倡导文明踏青,引导公众爱护自然环境。

而在社交平台上晒“夺笋”“采花”,无疑是在自我举报违法线索。一方面,公众可以藉此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另一方面,社交平台应承担起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用户发布内容的审核,及时删除违规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用户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上春山”本是感受春日美好的活动,但绝不能变成“伤春山”的破坏行为。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法律法规,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

文字:张忠德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田海
微评身边事|莫让“上春山”变“伤春山”
珠海特区报 2024-04-12 09:10

近日,一些社交平台上有网友晒出前往珠海凤凰山或周边城市的山体挖笋的路线,将“夺笋”“采花”作为“上春山”的踏青活动项目。9日,市自然资源局、市林长办提醒,“夺笋”“采花”要谨慎。(《珠海特区报4月10日03版)

春季万物复苏,人们热衷于户外活动,一些人将“夺笋”“采花”作为“上春山”的踏青活动项目。然而,这种行为却带来了诸多危害。

首先,“上春山”挖笋、采花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森林内的竹笋有美化环境和维护生态环境平衡作用,在森林内大规模无序采笋、采后不予覆土,会伤害竹鞭、鞭根和鞭芽,进而影响竹子生长,将导致竹林不断萎缩甚至消亡,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此外,采摘吊钟花等行为也在禁止范围,该花是华南地区的乡土物种,难以人工驯化,且生长周期长,可谓“珍稀花”。因此,绝对不能采挖或者采摘,否则轻则罚款,重则拘留、坐牢等。此前,有部分公众进入森林采摘吊钟花作为年花,殊不知已违法,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夺笋”“采花”等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准则,更是触犯了法律红线。

对于“伤春山”这一违规现象,我们应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首先,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其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最后,倡导文明踏青,引导公众爱护自然环境。

而在社交平台上晒“夺笋”“采花”,无疑是在自我举报违法线索。一方面,公众可以藉此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另一方面,社交平台应承担起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用户发布内容的审核,及时删除违规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用户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上春山”本是感受春日美好的活动,但绝不能变成“伤春山”的破坏行为。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法律法规,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

文字:张忠德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田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