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司法局“三式”渐进 激发社区矫正“心引力”

“感谢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帮扶,使我们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心理困境得到了疏导,生活困难得到了帮扶,偏航的人生有了‘正向’的坐标”。近日,期满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孙某不约而同地向金湾区司法局红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送感谢信和锦旗,并表达他们内心的感激之情。

原来,孙某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右腿截肢,同时被执行社区矫正,一度有过轻生的念头。区司法局不仅安排心理社工对孙某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更通过法律援助帮助孙某向次要责任方保险公司追讨了应得的赔偿。孙某也因此重拾生活信心,决定要通过回报社会弥补过错。

另一位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则表示,社区矫正的行为教育方法新颖,教育意义深刻,使其本人从思想上深刻反省了自身错误,坚定了在今后生活中时刻遵守法律法规、自律自爱的信念。

近年来,金湾区司法局秉持“以心为引、以矫塑心、以情暖心”的矫正理念,依托社会专业社工机构,整合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就业培训等多方资源,在对社矫对象心理教育上下力度,在行为矫正上提高度,在困难帮扶上升温度,为社矫对象提供多维高质服务。

以心为引,“渐进式”心理辅导建“心桥”

针对社矫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时出现的思想困惑、自卑迷茫、行为失控等心理失衡现象,金湾区司法局将心理服务作为矫治工作的“钥匙”,依托线下社工机构、心理咨询室和线上心理测评平台,设立“心理门诊”室,从“矫心”开始,将心理筛查、一对一心理辅导和集中心理教育贯穿于接收、监管和解除社区矫正全过程,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态,制定差异化心理矫治方案,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运用多种专业治疗方式开展一对一渐进式疏导。通过心理服务构建“心桥”帮助社矫对象走出心理困境,驱散其心理“阴霾”,舒缓抵触情绪,增强矫正效果。

以矫塑心,“沉浸式”矫正教育正“心向”

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教育、重塑社区矫正对象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是持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金湾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教育矫治攻心治本作用,按照“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原则,构建靶向精准、科学高效的教育矫治工作机制,将VR教育、普法教育、爱国教育、警示教育等融入日常监管、警示教育、公益活动等基本工作中,让社区矫正对象亲自参与、亲身体验、现身说法,让原本单一“说教式”教育形式多一份“沉浸式”的体验;违规训诫警示教育温暖关心与严格教育相辅相成,在训诫教育的同时多一些关心,让原本单一的矫正措施增添一份触动心灵的内涵,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转化和教育转化水平,促进其从“我被矫正”到“我要矫正”的正向转变。

以情暖心,“暖心式”援助帮扶强“内力”

给予社区矫正对象适当的人文关怀,为其有针对性地提供适应性帮扶、困难救助是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功能恢复重建的重要内容和提升改造效果的重要举措。金湾区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温情帮扶的矫正形式,充分发挥自身法律服务专业优势,设立“法律门诊”,努力为社区矫正提供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维护社矫对象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困难社区矫正对象需求,积极链接企事业单位开展针对性、多样化的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困难救助,助其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今后,金湾区司法局将继续以法律法规为纲,以“教育帮扶”为要,以促进社矫对象“社会融入”为目的,探索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新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心”工作,激发社区矫正“心引力”,为平安金湾、和谐金湾建设添砖加瓦。

文字:金湾区司法局 图片:金湾区司法局 编辑:曾翠琼 责任编辑:杨文俊
金湾区司法局“三式”渐进 激发社区矫正“心引力”
金湾区融媒体中心 金湾区司法局 2024-03-20 15:41

“感谢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帮扶,使我们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心理困境得到了疏导,生活困难得到了帮扶,偏航的人生有了‘正向’的坐标”。近日,期满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孙某不约而同地向金湾区司法局红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送感谢信和锦旗,并表达他们内心的感激之情。

原来,孙某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右腿截肢,同时被执行社区矫正,一度有过轻生的念头。区司法局不仅安排心理社工对孙某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更通过法律援助帮助孙某向次要责任方保险公司追讨了应得的赔偿。孙某也因此重拾生活信心,决定要通过回报社会弥补过错。

另一位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则表示,社区矫正的行为教育方法新颖,教育意义深刻,使其本人从思想上深刻反省了自身错误,坚定了在今后生活中时刻遵守法律法规、自律自爱的信念。

近年来,金湾区司法局秉持“以心为引、以矫塑心、以情暖心”的矫正理念,依托社会专业社工机构,整合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就业培训等多方资源,在对社矫对象心理教育上下力度,在行为矫正上提高度,在困难帮扶上升温度,为社矫对象提供多维高质服务。

以心为引,“渐进式”心理辅导建“心桥”

针对社矫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时出现的思想困惑、自卑迷茫、行为失控等心理失衡现象,金湾区司法局将心理服务作为矫治工作的“钥匙”,依托线下社工机构、心理咨询室和线上心理测评平台,设立“心理门诊”室,从“矫心”开始,将心理筛查、一对一心理辅导和集中心理教育贯穿于接收、监管和解除社区矫正全过程,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态,制定差异化心理矫治方案,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运用多种专业治疗方式开展一对一渐进式疏导。通过心理服务构建“心桥”帮助社矫对象走出心理困境,驱散其心理“阴霾”,舒缓抵触情绪,增强矫正效果。

以矫塑心,“沉浸式”矫正教育正“心向”

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教育、重塑社区矫正对象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是持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金湾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教育矫治攻心治本作用,按照“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原则,构建靶向精准、科学高效的教育矫治工作机制,将VR教育、普法教育、爱国教育、警示教育等融入日常监管、警示教育、公益活动等基本工作中,让社区矫正对象亲自参与、亲身体验、现身说法,让原本单一“说教式”教育形式多一份“沉浸式”的体验;违规训诫警示教育温暖关心与严格教育相辅相成,在训诫教育的同时多一些关心,让原本单一的矫正措施增添一份触动心灵的内涵,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转化和教育转化水平,促进其从“我被矫正”到“我要矫正”的正向转变。

以情暖心,“暖心式”援助帮扶强“内力”

给予社区矫正对象适当的人文关怀,为其有针对性地提供适应性帮扶、困难救助是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功能恢复重建的重要内容和提升改造效果的重要举措。金湾区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温情帮扶的矫正形式,充分发挥自身法律服务专业优势,设立“法律门诊”,努力为社区矫正提供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维护社矫对象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困难社区矫正对象需求,积极链接企事业单位开展针对性、多样化的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困难救助,助其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今后,金湾区司法局将继续以法律法规为纲,以“教育帮扶”为要,以促进社矫对象“社会融入”为目的,探索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新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心”工作,激发社区矫正“心引力”,为平安金湾、和谐金湾建设添砖加瓦。

文字:金湾区司法局 图片:金湾区司法局 编辑:曾翠琼 责任编辑:杨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