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检察机关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3月5日上午,第114个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珠海市妇联和市检察院举行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协作意见会签仪式,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妇联组织和检察机关在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领域开展重点协作,通过建立对口联系、线索互移、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办案协作、保护救助、联合培训、人员聘请、宣传联动等协作机制,推动实现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资源共享和理念共建,共同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全市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仪式当天,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协作机制作用和各自职能优势,合力守护妇女儿童权益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市妇联主席杨红梅表示,《意见》进一步强化了“检察+妇联”联动效应,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搭建起更加有利、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维权渠道。市妇联将以签署协作机制为契机,不断创新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方法,与市检察院共同打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优质品牌。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红平表示,《意见》是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制度实践的新探索,标志着我市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进入了常态化、规范化合作的新阶段,为全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注入了更强大的司法力量。检察机关将以本协作机制为依托,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领域的公益受损问题,进一步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强化办案协作,积极推动全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
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检察机关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3月5日上午,第114个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珠海市妇联和市检察院举行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协作意见会签仪式,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妇联组织和检察机关在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领域开展重点协作,通过建立对口联系、线索互移、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办案协作、保护救助、联合培训、人员聘请、宣传联动等协作机制,推动实现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资源共享和理念共建,共同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全市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仪式当天,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协作机制作用和各自职能优势,合力守护妇女儿童权益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市妇联主席杨红梅表示,《意见》进一步强化了“检察+妇联”联动效应,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搭建起更加有利、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维权渠道。市妇联将以签署协作机制为契机,不断创新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方法,与市检察院共同打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优质品牌。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红平表示,《意见》是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制度实践的新探索,标志着我市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进入了常态化、规范化合作的新阶段,为全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注入了更强大的司法力量。检察机关将以本协作机制为依托,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领域的公益受损问题,进一步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强化办案协作,积极推动全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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