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最优!珠海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81.2%

当前,珠海正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以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总氮治理与管控为抓手,扎实推动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和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投入真金白银治理,并取得积极成效,为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贡献珠海力量。记者27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3年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81.2%,达历史最优水平。

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达历史最优水平 。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3年5月,市政府审议通过《2023年珠海市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10月印发秋季行动方案,持续巩固优良水质。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全市水与海洋环境质量会商机制,2023年定期组织会商研判会,推进流域海域协同治理。同时将海域水质目标分解各区,纳入环保责考,每季度向全市通报各区海域水质和入海河流总氮情况、存在问题。定期调度方案落实情况,及时督导推进方案实施,确保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达标。

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达历史最优水平 。

经市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入海河流总氮等污染治理与管控的意见》。组织各区编制“一河一策”治理与管控方案。对工业聚集区、畜禽养殖等15类总氮排放重点行业建立台账清单,动态更新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氮许可排放量。

通过推动工业污水厂建设,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珠海市工业污水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目前已建成7座工业污水厂,设计规模达20.1万吨/日。推动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我市模式已作为省工业园区污染防治经验上报生态环境部。2023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81.7%,已达到国家70%以上的要求。污水厂进水总氮和处理量均同比上升4%,总氮削减量同比上升13%,城镇生活污水总氮削减能力持续提升。

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达历史最优水平 。

经市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珠海市美丽海湾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各区狠抓污染治理、优化生态系统保护、提升亲海空间品质。我市美丽海湾建设相关工作情况入选2023年广东省“十佳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被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报道,并得到生态环境部领导批示。

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达历史最优水平 。

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要求,采取三级排查模式,引入无人船走航,“水上+水下”全面摸排,已提前完成排查工作。利用排查成果,建立珠海市河流溯源信息平台,实现“一张图”管理排污口、周边企业、河流海域的功能。2023年3月,提请市政府印发《珠海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核查整治实施方案》,出台《珠海市入河入海排污口和黑臭水体流域企业排水口排查联合行动机制》,借助珠海供排水管网有限公司的日常巡查队伍,强化入河入海污染物联动监管,完成全市入河入海排口核查溯源并动态更新。

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海警、海事密切联系,开展座谈交流,交流加强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碧海2023”行动,对万山区涉海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执法,开展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前山河流域联防联控和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出台《珠海中山两市前山河国考断面水污染协同防治工作方案》,定期对前山河流域水质情况进行通报。

印发《关于做好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工作的通告》,组织结合海洋工程项目环评批复及环评文件,加强对企业落实环保措施的日常监管检查,督促企业定期报送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情况,及时编制备案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应急预案。

文字:许晖 图片:吴长赋 编辑:古春婷 吴佳佳 责任编辑:帅云
历史最优!珠海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81.2%
观海融媒 2024-02-27 21:47

当前,珠海正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以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总氮治理与管控为抓手,扎实推动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和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投入真金白银治理,并取得积极成效,为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贡献珠海力量。记者27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3年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81.2%,达历史最优水平。

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达历史最优水平 。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3年5月,市政府审议通过《2023年珠海市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10月印发秋季行动方案,持续巩固优良水质。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全市水与海洋环境质量会商机制,2023年定期组织会商研判会,推进流域海域协同治理。同时将海域水质目标分解各区,纳入环保责考,每季度向全市通报各区海域水质和入海河流总氮情况、存在问题。定期调度方案落实情况,及时督导推进方案实施,确保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达标。

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达历史最优水平 。

经市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入海河流总氮等污染治理与管控的意见》。组织各区编制“一河一策”治理与管控方案。对工业聚集区、畜禽养殖等15类总氮排放重点行业建立台账清单,动态更新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氮许可排放量。

通过推动工业污水厂建设,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珠海市工业污水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目前已建成7座工业污水厂,设计规模达20.1万吨/日。推动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我市模式已作为省工业园区污染防治经验上报生态环境部。2023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81.7%,已达到国家70%以上的要求。污水厂进水总氮和处理量均同比上升4%,总氮削减量同比上升13%,城镇生活污水总氮削减能力持续提升。

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达历史最优水平 。

经市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珠海市美丽海湾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各区狠抓污染治理、优化生态系统保护、提升亲海空间品质。我市美丽海湾建设相关工作情况入选2023年广东省“十佳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被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报道,并得到生态环境部领导批示。

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达历史最优水平 。

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要求,采取三级排查模式,引入无人船走航,“水上+水下”全面摸排,已提前完成排查工作。利用排查成果,建立珠海市河流溯源信息平台,实现“一张图”管理排污口、周边企业、河流海域的功能。2023年3月,提请市政府印发《珠海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核查整治实施方案》,出台《珠海市入河入海排污口和黑臭水体流域企业排水口排查联合行动机制》,借助珠海供排水管网有限公司的日常巡查队伍,强化入河入海污染物联动监管,完成全市入河入海排口核查溯源并动态更新。

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海警、海事密切联系,开展座谈交流,交流加强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碧海2023”行动,对万山区涉海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执法,开展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前山河流域联防联控和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出台《珠海中山两市前山河国考断面水污染协同防治工作方案》,定期对前山河流域水质情况进行通报。

印发《关于做好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工作的通告》,组织结合海洋工程项目环评批复及环评文件,加强对企业落实环保措施的日常监管检查,督促企业定期报送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情况,及时编制备案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应急预案。

文字:许晖 图片:吴长赋 编辑:古春婷 吴佳佳 责任编辑: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