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近日,高新区发布公告,要求2024年度高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尽快进行申报,申报从即日起至3月1日止。
公告要求,凡高新区范围内符合《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场所),对照标准认真自查,符合界定标准且当前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社会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督促各单位主动向辖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如符合界定标准,也应当主动申报。
对于2023年已确定为消防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此次无需重新申报;对于已确定为消防重点单位因调整、整合或注销且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向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备案,由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公告要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间内积极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单位积极申报,并对申报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单位须于申报时间内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发送电子邮件或将纸质文档交至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经消防救援机构审核,按程序报送市、区政府备案,确定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近日,高新区发布公告,要求2024年度高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尽快进行申报,申报从即日起至3月1日止。
公告要求,凡高新区范围内符合《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场所),对照标准认真自查,符合界定标准且当前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社会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督促各单位主动向辖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如符合界定标准,也应当主动申报。
对于2023年已确定为消防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此次无需重新申报;对于已确定为消防重点单位因调整、整合或注销且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向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备案,由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公告要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间内积极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单位积极申报,并对申报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单位须于申报时间内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发送电子邮件或将纸质文档交至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经消防救援机构审核,按程序报送市、区政府备案,确定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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