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村村有物业”,土地“活水”为城镇高质量发展赋能

土地资源是城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近年来,珠海不断强化“村村有物业”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成永丰、小林等村集体留用地创新盘活,将村镇短板变为高质量发展“潜力板”。此外,斗门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已在稳步推进中,乾务镇荔山村等试点项目用地正在开展入市前准备。

强化“村村有物业”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位于斗门区井岸镇的西埔市场南侧空地,长期作为闲置车辆停车场使用,利用效率不高。去年,西埔村村民委员会在“村村有物业”政策的支持下,推动该空地的开发并顺利完成引入服务商招标。根据约定,空地后续的运营收益将与村集体分成。而这片占地面积超1万平方米的空地毗邻产业园区,生活服务配套急需升级。该用地将通过整合资源,重新调整布局,将周边原有档口重新升级,打造集餐饮、休闲于一体的夜市,激活夜间经济,提高城市活力和片区商业价值,让园区产业人才实现“工作有激情、生活有乐趣”。

西埔市场空地长期作为闲置车辆停车场使用,利用效率不高。张帆摄(资料图片)

西埔市场南侧空地的开发升级不过是珠海盘活土地资源落实“百千万工程”一个缩影。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村村有物业”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实施意见》,至2025年底,金湾区、斗门区共115条行政村,每条村确保有不少于10亩的留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发展“村村有物业”;严格落实每年不少于10%的市级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鼓励以多种方式推动留用地指标兑现;鼓励将留用地用于工业“标准厂房”或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村集体与国企合作开发留用地,严格控制留用地用作房地产开发;规范留用地入市流转,鼓励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多种创新模式,进一步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政策的发布似一股春风,激发起村集体强健经济“筋骨”的动能。

金湾区红旗镇小林村联手国企珠海市红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打造厂房项目,将村集体的留用地创新盘活。

约8000平方米的留用地用于建设厂房以及具备办公与宿舍功能的综合楼,建成后在正常运营期内可为村集体带来大量租金收益,同时又支持了产业的落地发展。

高新区积极探索“国企+村集体”共建产业新空间,创新土地流转和物业分成新模式,以永丰股份合作公司7宗低效闲置生产留用地作为试点,通过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合作、物业实物分成的模式,建设5.0产业新空间。该模式不仅将大幅度提高村集体物业租金收益,还可增加数千个就业岗位。

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

2023年,珠海启动了斗门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珠海市斗门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乾务镇荔山村等试点用地正在开展入市前准备工作。

此外,珠海积极探索宅基地权益保障机制。其中,斗门区积极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内部流转、对外出租、合作建房等的具体流程、监管体系等,出台了《珠海市斗门区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珠海市斗门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斗门区培育起“资本+合作平台+农户”模式,采取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斗门区还搭建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选取17个行政村试点开展宅基地线上审批。如今《斗门镇上洲村村企合作建房方案》和《莲洲镇福安村村民公寓建设方案》已审议通过,福安村村民公寓项目已动工建设。通过出租、合作经营等方式盘活一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涌现出“斗门印象小镇”、莲江“一家一品”等一批特色乡村旅游热点打卡地。

文字:陈颖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丹梅
强化“村村有物业”,土地“活水”为城镇高质量发展赋能
珠海特区报 2024-02-27 09:20

土地资源是城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近年来,珠海不断强化“村村有物业”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成永丰、小林等村集体留用地创新盘活,将村镇短板变为高质量发展“潜力板”。此外,斗门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已在稳步推进中,乾务镇荔山村等试点项目用地正在开展入市前准备。

强化“村村有物业”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位于斗门区井岸镇的西埔市场南侧空地,长期作为闲置车辆停车场使用,利用效率不高。去年,西埔村村民委员会在“村村有物业”政策的支持下,推动该空地的开发并顺利完成引入服务商招标。根据约定,空地后续的运营收益将与村集体分成。而这片占地面积超1万平方米的空地毗邻产业园区,生活服务配套急需升级。该用地将通过整合资源,重新调整布局,将周边原有档口重新升级,打造集餐饮、休闲于一体的夜市,激活夜间经济,提高城市活力和片区商业价值,让园区产业人才实现“工作有激情、生活有乐趣”。

西埔市场空地长期作为闲置车辆停车场使用,利用效率不高。张帆摄(资料图片)

西埔市场南侧空地的开发升级不过是珠海盘活土地资源落实“百千万工程”一个缩影。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村村有物业”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实施意见》,至2025年底,金湾区、斗门区共115条行政村,每条村确保有不少于10亩的留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发展“村村有物业”;严格落实每年不少于10%的市级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鼓励以多种方式推动留用地指标兑现;鼓励将留用地用于工业“标准厂房”或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村集体与国企合作开发留用地,严格控制留用地用作房地产开发;规范留用地入市流转,鼓励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多种创新模式,进一步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政策的发布似一股春风,激发起村集体强健经济“筋骨”的动能。

金湾区红旗镇小林村联手国企珠海市红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打造厂房项目,将村集体的留用地创新盘活。

约8000平方米的留用地用于建设厂房以及具备办公与宿舍功能的综合楼,建成后在正常运营期内可为村集体带来大量租金收益,同时又支持了产业的落地发展。

高新区积极探索“国企+村集体”共建产业新空间,创新土地流转和物业分成新模式,以永丰股份合作公司7宗低效闲置生产留用地作为试点,通过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合作、物业实物分成的模式,建设5.0产业新空间。该模式不仅将大幅度提高村集体物业租金收益,还可增加数千个就业岗位。

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

2023年,珠海启动了斗门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珠海市斗门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乾务镇荔山村等试点用地正在开展入市前准备工作。

此外,珠海积极探索宅基地权益保障机制。其中,斗门区积极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内部流转、对外出租、合作建房等的具体流程、监管体系等,出台了《珠海市斗门区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珠海市斗门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斗门区培育起“资本+合作平台+农户”模式,采取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斗门区还搭建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选取17个行政村试点开展宅基地线上审批。如今《斗门镇上洲村村企合作建房方案》和《莲洲镇福安村村民公寓建设方案》已审议通过,福安村村民公寓项目已动工建设。通过出租、合作经营等方式盘活一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涌现出“斗门印象小镇”、莲江“一家一品”等一批特色乡村旅游热点打卡地。

文字:陈颖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