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鼓励和支持澳门青年创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促进澳门青年创新创业的办法》(下称《办法》),并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有助于推动建设“硬件一流、服务一流”的创新创业基地,为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创新创业提供全链条孵化服务,助力澳门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亮点一:认定澳青创业基地,打造澳青创聚集区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根据《办法》要求、条件和流程,认定一批面向澳门青年创业企业的创业基地,打造澳门创业青年聚集区。针对不同业态和成长阶段的澳门青创企业,基地将为澳门青年提供“拎包入驻”的办公空间以及完善的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同时,为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基地将配备专职服务管理团队及创业导师团队,除提供企业注册、财务代账、知识产权、创业培训等基础配套服务外,合作区民生事务局还将指导、支持基地定期开展一系列创孵活动,更好地帮助澳门青创企业对接市场、资本、人才等创业要素。
亮点二:提升政策扶持力度,降低澳门青年创业成本
《办法》全面提升了对澳门青年创业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降低澳门青年创业成本。对于由澳门青年合计持股51%以上的企业,经评审认定、入驻创业基地的,最长可获得连续36个月的租金减免扶持。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根据满足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合作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参加社会保险等条件的实际办公人数,对租金减免金额进行统一核算。此外,企业入驻基地实质性运营满6个月后,还可获得一次性3万元创业奖励;获得国家、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或者澳门特区政府无偿资助的澳门青创企业,可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1:1配套奖励;对于发展势头良好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满足一定加速发展条件的,经评审后可额外获得24个月租金减免,支持澳门青创企业在合作区继续深耕发展。
亮点三:构建联合评审机制,优化政策兑现模式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与澳门青年发展服务中心、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等机构合作,共同构建合作区青年创业评审机制及合作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专家库。创业基地认定、澳门青年创业企业扶持申请等评审工作,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邀请澳门创业孵化领域的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全面提升评审机制的权威性、科学性、公平性。此外,为了进一步降低企业在初创阶段的现金流压力,《办法》对政策扶持的兑现模式进行了全面优化。不同于以往的“先交后补”模式,澳门青年创业企业将可实现租金直接减免,企业仅需交纳物业、水电等基础费用及减免后租金即可在合作区开展经营,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按季度向创业基地拨付租金补贴。
“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已公布《办法》申请指南,于日前开展第一批“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合作区商业办公楼宇运营主体根据《办法》申报指南要求向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提交有关申请资料。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并对申请楼宇开展现场核查。
为普及和推广《办法》相关扶持事项,下一步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联合澳门特区政府相关部门、澳门青年社会团体以及澳门青年创业孵化机构,在合作区和澳门举办多场政策宣讲会活动,让更多澳门青年、澳门青创企业认识合作区发展机遇和了解政策扶持内容,鼓励更多澳门青年投身合作区建设,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如需申报,可咨询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文化体育处咨询电话:0756-8841227。
为深入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鼓励和支持澳门青年创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促进澳门青年创新创业的办法》(下称《办法》),并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有助于推动建设“硬件一流、服务一流”的创新创业基地,为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创新创业提供全链条孵化服务,助力澳门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亮点一:认定澳青创业基地,打造澳青创聚集区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根据《办法》要求、条件和流程,认定一批面向澳门青年创业企业的创业基地,打造澳门创业青年聚集区。针对不同业态和成长阶段的澳门青创企业,基地将为澳门青年提供“拎包入驻”的办公空间以及完善的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同时,为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基地将配备专职服务管理团队及创业导师团队,除提供企业注册、财务代账、知识产权、创业培训等基础配套服务外,合作区民生事务局还将指导、支持基地定期开展一系列创孵活动,更好地帮助澳门青创企业对接市场、资本、人才等创业要素。
亮点二:提升政策扶持力度,降低澳门青年创业成本
《办法》全面提升了对澳门青年创业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降低澳门青年创业成本。对于由澳门青年合计持股51%以上的企业,经评审认定、入驻创业基地的,最长可获得连续36个月的租金减免扶持。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根据满足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合作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参加社会保险等条件的实际办公人数,对租金减免金额进行统一核算。此外,企业入驻基地实质性运营满6个月后,还可获得一次性3万元创业奖励;获得国家、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或者澳门特区政府无偿资助的澳门青创企业,可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1:1配套奖励;对于发展势头良好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满足一定加速发展条件的,经评审后可额外获得24个月租金减免,支持澳门青创企业在合作区继续深耕发展。
亮点三:构建联合评审机制,优化政策兑现模式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与澳门青年发展服务中心、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等机构合作,共同构建合作区青年创业评审机制及合作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专家库。创业基地认定、澳门青年创业企业扶持申请等评审工作,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邀请澳门创业孵化领域的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全面提升评审机制的权威性、科学性、公平性。此外,为了进一步降低企业在初创阶段的现金流压力,《办法》对政策扶持的兑现模式进行了全面优化。不同于以往的“先交后补”模式,澳门青年创业企业将可实现租金直接减免,企业仅需交纳物业、水电等基础费用及减免后租金即可在合作区开展经营,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按季度向创业基地拨付租金补贴。
“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已公布《办法》申请指南,于日前开展第一批“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合作区商业办公楼宇运营主体根据《办法》申报指南要求向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提交有关申请资料。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并对申请楼宇开展现场核查。
为普及和推广《办法》相关扶持事项,下一步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联合澳门特区政府相关部门、澳门青年社会团体以及澳门青年创业孵化机构,在合作区和澳门举办多场政策宣讲会活动,让更多澳门青年、澳门青创企业认识合作区发展机遇和了解政策扶持内容,鼓励更多澳门青年投身合作区建设,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如需申报,可咨询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文化体育处咨询电话:0756-8841227。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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