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四年全面达标

2023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六项主要指标实现连续四年全面达标,全年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1.8%,同比提升1.9个百分点;优良天数共335天,同比增加7天;PM2.5浓度、PM10浓度两项指标均领跑全省、大幅优于全国平均水平;NO₂保持较低浓度水平,排名珠三角第二位;O₃、SO₂、CO浓度分别同比改善5.0%、25.0%、12.5%。2023年1-11月,珠海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城市中排名第7位,同比提升6位。

2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了守护好空气,珠海做了这些工作:

持精准治理,强化重点区域、因子和时段防控。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成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网,累计建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28个,基本实现“一镇街一站点”的分布格局,实施每月排名通报制度,压实辖区属地监管治理责任,助推各重点区域强化重点时段和关键因子防控。持续提升预警预报精度,实现空气质量预警“一图统揽”“由面到点”“3天延展”“6项精细”功能,每天通报全市和各区未来3天空气质量指数以及6项污染物的预测值,污染阈值预警“一键直达”重点防控单位,2023年预报准确率达92.5%。

同时,坚持科学治理,紧扣VOCs和NOx实施有效减排。100%完成VOCs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落实49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深度治理,实施119家年排放量10吨及以上的VOCs企业分级评定工作。建成金湾区VOCs及恶臭气体污染精准管控平台,设立26个排污口在线监控、18个厂界VOCs在线监控、4个厂界恶臭电子鼻,管控产污大户的VOCs排放量为片区总排放量的80%,非甲烷总烃浓度异常总时长同比下降9成以上。严格执行《关于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推动新建和现有燃气锅炉分年度有序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成7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突破性推动5个油气码头8个万吨级泊位基本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建设。

坚持依法治理,突出移动污染源开展综合整治。在省内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全天禁止“黑烟车”在全市全域范围内道路行驶。作为省内首个应用符合《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校准规范》(JJF1835-2020)固定式遥感检测设备,以及应用固定式遥感检测设备获得CMA能力认证的城市,累计监测机动车有效数据超过5891万条。克服遥感监测执法取证难等问题,创新建立一套设备审核确认、一套证据格式对接、一套信息定时共享、一套证据有效审核“四个一”遥感监测联合监管机制,形成完整的黑烟车遥感执法证据链条,累计处罚黑烟车闯禁行区241宗,填补机动车遥感“环保检测、公安处罚”机制的空白,被作为典型正面经验在全省推广。注重源头防控,提升交通运输清洁化水平,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新能源化比例分别为100%、81%、93%,LNG动力船舶占全市船舶艘数31%,普货和客运码头企业岸电设施覆盖率达94%,工作船舶和港务管理船舶100%落实岸电使用。广泛征求社会和公众意见,依法更新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累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2197台。

文字:许晖 图片:吴长赋 编辑:王朝辉 梁蔼欣 责任编辑:宋显晖
珠海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四年全面达标
观海融媒 2024-01-23 16:28

2023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六项主要指标实现连续四年全面达标,全年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1.8%,同比提升1.9个百分点;优良天数共335天,同比增加7天;PM2.5浓度、PM10浓度两项指标均领跑全省、大幅优于全国平均水平;NO₂保持较低浓度水平,排名珠三角第二位;O₃、SO₂、CO浓度分别同比改善5.0%、25.0%、12.5%。2023年1-11月,珠海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城市中排名第7位,同比提升6位。

2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了守护好空气,珠海做了这些工作:

持精准治理,强化重点区域、因子和时段防控。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成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网,累计建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28个,基本实现“一镇街一站点”的分布格局,实施每月排名通报制度,压实辖区属地监管治理责任,助推各重点区域强化重点时段和关键因子防控。持续提升预警预报精度,实现空气质量预警“一图统揽”“由面到点”“3天延展”“6项精细”功能,每天通报全市和各区未来3天空气质量指数以及6项污染物的预测值,污染阈值预警“一键直达”重点防控单位,2023年预报准确率达92.5%。

同时,坚持科学治理,紧扣VOCs和NOx实施有效减排。100%完成VOCs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落实49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深度治理,实施119家年排放量10吨及以上的VOCs企业分级评定工作。建成金湾区VOCs及恶臭气体污染精准管控平台,设立26个排污口在线监控、18个厂界VOCs在线监控、4个厂界恶臭电子鼻,管控产污大户的VOCs排放量为片区总排放量的80%,非甲烷总烃浓度异常总时长同比下降9成以上。严格执行《关于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推动新建和现有燃气锅炉分年度有序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成7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突破性推动5个油气码头8个万吨级泊位基本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建设。

坚持依法治理,突出移动污染源开展综合整治。在省内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全天禁止“黑烟车”在全市全域范围内道路行驶。作为省内首个应用符合《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校准规范》(JJF1835-2020)固定式遥感检测设备,以及应用固定式遥感检测设备获得CMA能力认证的城市,累计监测机动车有效数据超过5891万条。克服遥感监测执法取证难等问题,创新建立一套设备审核确认、一套证据格式对接、一套信息定时共享、一套证据有效审核“四个一”遥感监测联合监管机制,形成完整的黑烟车遥感执法证据链条,累计处罚黑烟车闯禁行区241宗,填补机动车遥感“环保检测、公安处罚”机制的空白,被作为典型正面经验在全省推广。注重源头防控,提升交通运输清洁化水平,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新能源化比例分别为100%、81%、93%,LNG动力船舶占全市船舶艘数31%,普货和客运码头企业岸电设施覆盖率达94%,工作船舶和港务管理船舶100%落实岸电使用。广泛征求社会和公众意见,依法更新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累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2197台。

文字:许晖 图片:吴长赋 编辑:王朝辉 梁蔼欣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