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校车是否应让行?珠海公安:不按规定避让,一次记3分

近期,有市民向珠海市公安局来信,反映早高峰期间,有个别车辆与校车抢道。绝大多数司机都知道对于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让行,但对运送学生的校车是否应当让行,有的司机就不甚了解。对此,市公安局回应称,根据相关法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记3分。

校车是孩子们“移动的校舍”,多项法规明确了机动车须礼让校车。据介绍,国务院2012年公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应当为校车通行提供便利,协助保障校车通行安全;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机动车遇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

市公安局相关人士表示,依据上述法规,校车拥有道路先行权。同时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分类表》,不按规定让行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严重过错行为,一般情况下要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按照公安部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记3分。

文字:蒋毅槿 通讯员张军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丹梅
遇校车是否应让行?珠海公安:不按规定避让,一次记3分
珠江晚报 2024-01-23 10:28

近期,有市民向珠海市公安局来信,反映早高峰期间,有个别车辆与校车抢道。绝大多数司机都知道对于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让行,但对运送学生的校车是否应当让行,有的司机就不甚了解。对此,市公安局回应称,根据相关法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记3分。

校车是孩子们“移动的校舍”,多项法规明确了机动车须礼让校车。据介绍,国务院2012年公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应当为校车通行提供便利,协助保障校车通行安全;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机动车遇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

市公安局相关人士表示,依据上述法规,校车拥有道路先行权。同时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分类表》,不按规定让行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严重过错行为,一般情况下要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按照公安部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记3分。

文字:蒋毅槿 通讯员张军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