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论坛|为维护业主权益保驾护航

记者15日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珠海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印发并将于2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有了更具操作性的组建指引,将更有助于维护居民区内全体业主共同权益。(珠海特区报1月16日03版)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设立,是对现有业主委员会的有益补充。过去,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换届难”问题一直困扰着众多居民小区,导致业主权益受损。《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提出通过物业管理委员会解决这些问题,《办法》则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明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条件和职责。

《办法》的亮点在于其明确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以及镇街、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确保了各方利益的均衡表达。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镇街或者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确保了行政力量的有效介入和指导。

与传统的业主委员会相比,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更加多元化,且业主代表不少于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这意味着业主的声音在决策过程中将得到充分体现。此外,对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频率和召集方式也做了明确规定,确保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强调了党建引领的重要性,鼓励业主中的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志愿者参选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这一举措不仅增强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代表性,也有助于确保其决策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更为重要的是,《办法》明确了镇街和社区代表在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角色,他们不得在小区领取工资、补贴、福利等任何利益,这一规定确保了委员会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同时,鼓励业主代表义务服务,领取补贴需经业主大会决定,这既是对业主代表的激励,也是对业主自治的有益探索。

《办法》的出台,无疑为维护业主权益注入新活力,也提供了新的有力武器。其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政府、社区和业主的共同参与,是实现住宅小区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随着《办法》深入实施,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市住宅小区治理将迈上一个新台阶,为居民创造更加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

文字:张忠德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帅云
特区论坛|为维护业主权益保驾护航
珠海特区报 2024-01-18 09:06

记者15日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珠海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印发并将于2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有了更具操作性的组建指引,将更有助于维护居民区内全体业主共同权益。(珠海特区报1月16日03版)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设立,是对现有业主委员会的有益补充。过去,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换届难”问题一直困扰着众多居民小区,导致业主权益受损。《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提出通过物业管理委员会解决这些问题,《办法》则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明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条件和职责。

《办法》的亮点在于其明确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以及镇街、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确保了各方利益的均衡表达。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镇街或者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确保了行政力量的有效介入和指导。

与传统的业主委员会相比,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更加多元化,且业主代表不少于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这意味着业主的声音在决策过程中将得到充分体现。此外,对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频率和召集方式也做了明确规定,确保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强调了党建引领的重要性,鼓励业主中的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志愿者参选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这一举措不仅增强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代表性,也有助于确保其决策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更为重要的是,《办法》明确了镇街和社区代表在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角色,他们不得在小区领取工资、补贴、福利等任何利益,这一规定确保了委员会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同时,鼓励业主代表义务服务,领取补贴需经业主大会决定,这既是对业主代表的激励,也是对业主自治的有益探索。

《办法》的出台,无疑为维护业主权益注入新活力,也提供了新的有力武器。其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政府、社区和业主的共同参与,是实现住宅小区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随着《办法》深入实施,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市住宅小区治理将迈上一个新台阶,为居民创造更加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

文字:张忠德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