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封关运作“操作手册”公布!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多项重磅政策

横琴封关运作有重大进展。1月4日,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进出口税收政策》)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物品税收政策》)。加上近日海关总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一系列重磅政策接连发布,进一步明确了海关监管与税收细则,为横琴未来封关运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具体“操作手册”,奠定了政策基础,勾勒出琴澳一体化总体发展新格局的美好未来。据悉,这三项政策自合作区相关监管设施验收合格、正式封关运行之日起执行。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李建束 摄

封关后,货物人员进出如何监管?

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之间设为“二线”。

封关运作后,琴澳之间的进出,如何监管?根据《监管办法》,对合作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进出的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人员、货物、物品等,海关依法实施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除特殊情况外,海关与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旅客卫生检疫模式。据了解,该旅检模式在横琴实施已久,早已为广大旅客熟知,旅客通关“上手”无难度。

横琴大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车道卡口。曾遥 摄

《监管办法》规定,经合作区直接往来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内地的货物,在合作区的对外开放口岸办理海关手续。对在合作区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的澳门特区居民,携带相关动植物产品进入合作区的,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便利化措施。原产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经合作区的对外开放口岸入区并仅在区内销售、使用的法检货物,除食品、化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外,符合条件的可采用“合格保证+符合性验证”的检验监管模式。记者了解到,“合格保证+符合性验证”这一创新检验监管模式已在深圳、北京等地施行,可减少现场检验环节,大幅提升通关便利性。

封关运作后,合作区与内地之间进出的交通运输工具、人员、货物、物品等,有何规定?根据《监管办法》,对合作区与内地之间进出的货物、物品等,海关不实施检验检疫;但对未经检验的进口保税货物等,海关依法实施检验。同时,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应当经设立海关的地点从合作区进入内地,海关根据需要实施检查。从内地进入合作区申报出口的货物,海关依法征收出口关税。出口退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哪些属于海关监管对象?根据《监管办法》,合作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进出的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人员、货物、物品,应当从合作区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海关遵循信用管理、风险管理、分类管理理念,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封关运作后,如何防范走私?《监管办法》特别指出,海关依法负责合作区的对外开放口岸及其他设立海关的地点的监管,查缉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与进出口经营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等实施管理。合作区有关部门负责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非设关地的管控,建立健全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

符合条件的货物经“一线”进入横琴可免税

《进出口税收政策》明确,合作区实施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税收政策。《进出口税收政策》明确,为推动“一线”货物高效便捷流动,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税或保税的货物外,符合条件的货物经“一线”进入合作区免税,其他情形的货物予以保税。为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化发展,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按规定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合作区内免税或保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销售给个人的,以及经“二线”进入内地内销的,按规定征收进口税收。

曾遥 摄

《进出口税收政策》还明确,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涉及出口关税应税商品的征收出口关税。同时加强对重点商品的管理,对走私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切实防范风险。

与合作区现行货物进口税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有哪些调整?据财政部关税司发布的官方解读文件,首先是从“一线”放宽调整为“一线”放开,扩大享受免税或保税政策的主体和货物范围,促进“一线”货物高效便捷流动。其次,优化完善“二线”管住政策,在此前政策基础上,增加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鼓励合作区内开展加工制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从“二线”进入内地,物品免税限额不超过8000元

根据《物品税收政策》,为推动人员进出高度便利,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税的外,物品经“一线”免税进入合作区。物品经“二线”进入内地,应按规定进行监管、征税,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不超过8000元(含8000元)人民币,并且规定免税物品不得再次销售,加强对走私等行为的处理。

与合作区现行物品税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作出如下调整:一是从“一线”征税调整为“一线”放开,进一步便利琴澳之间人员进出,吸引澳门居民就业创业,促进合作区人才集聚。二是增加旅客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在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免税限额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量免税额度,明确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经“二线”进入内地时,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不超过8000元(含8000元)人民币,进一步支持合作区发展。

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重磅政策,对横琴有何影响?横琴创新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振鹏第一时间表示,随着横琴分线管理有关的税收政策及监管办法的出台,横琴已经具备了启动全岛封关运作的政策基础、基础设施条件,形成了衔接趋同澳门的规则制度体系,合作区封关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预期,合作区实现封关运作已经进入倒计时。

文字:张伟宁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孙宁
横琴封关运作“操作手册”公布!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多项重磅政策
珠海特区报 2024-01-05 07:55

横琴封关运作有重大进展。1月4日,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进出口税收政策》)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物品税收政策》)。加上近日海关总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一系列重磅政策接连发布,进一步明确了海关监管与税收细则,为横琴未来封关运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具体“操作手册”,奠定了政策基础,勾勒出琴澳一体化总体发展新格局的美好未来。据悉,这三项政策自合作区相关监管设施验收合格、正式封关运行之日起执行。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李建束 摄

封关后,货物人员进出如何监管?

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之间设为“二线”。

封关运作后,琴澳之间的进出,如何监管?根据《监管办法》,对合作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进出的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人员、货物、物品等,海关依法实施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除特殊情况外,海关与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旅客卫生检疫模式。据了解,该旅检模式在横琴实施已久,早已为广大旅客熟知,旅客通关“上手”无难度。

横琴大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车道卡口。曾遥 摄

《监管办法》规定,经合作区直接往来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内地的货物,在合作区的对外开放口岸办理海关手续。对在合作区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的澳门特区居民,携带相关动植物产品进入合作区的,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便利化措施。原产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经合作区的对外开放口岸入区并仅在区内销售、使用的法检货物,除食品、化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外,符合条件的可采用“合格保证+符合性验证”的检验监管模式。记者了解到,“合格保证+符合性验证”这一创新检验监管模式已在深圳、北京等地施行,可减少现场检验环节,大幅提升通关便利性。

封关运作后,合作区与内地之间进出的交通运输工具、人员、货物、物品等,有何规定?根据《监管办法》,对合作区与内地之间进出的货物、物品等,海关不实施检验检疫;但对未经检验的进口保税货物等,海关依法实施检验。同时,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应当经设立海关的地点从合作区进入内地,海关根据需要实施检查。从内地进入合作区申报出口的货物,海关依法征收出口关税。出口退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哪些属于海关监管对象?根据《监管办法》,合作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进出的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人员、货物、物品,应当从合作区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海关遵循信用管理、风险管理、分类管理理念,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封关运作后,如何防范走私?《监管办法》特别指出,海关依法负责合作区的对外开放口岸及其他设立海关的地点的监管,查缉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与进出口经营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等实施管理。合作区有关部门负责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非设关地的管控,建立健全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

符合条件的货物经“一线”进入横琴可免税

《进出口税收政策》明确,合作区实施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税收政策。《进出口税收政策》明确,为推动“一线”货物高效便捷流动,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税或保税的货物外,符合条件的货物经“一线”进入合作区免税,其他情形的货物予以保税。为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化发展,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按规定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合作区内免税或保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销售给个人的,以及经“二线”进入内地内销的,按规定征收进口税收。

曾遥 摄

《进出口税收政策》还明确,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涉及出口关税应税商品的征收出口关税。同时加强对重点商品的管理,对走私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切实防范风险。

与合作区现行货物进口税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有哪些调整?据财政部关税司发布的官方解读文件,首先是从“一线”放宽调整为“一线”放开,扩大享受免税或保税政策的主体和货物范围,促进“一线”货物高效便捷流动。其次,优化完善“二线”管住政策,在此前政策基础上,增加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鼓励合作区内开展加工制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从“二线”进入内地,物品免税限额不超过8000元

根据《物品税收政策》,为推动人员进出高度便利,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税的外,物品经“一线”免税进入合作区。物品经“二线”进入内地,应按规定进行监管、征税,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不超过8000元(含8000元)人民币,并且规定免税物品不得再次销售,加强对走私等行为的处理。

与合作区现行物品税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作出如下调整:一是从“一线”征税调整为“一线”放开,进一步便利琴澳之间人员进出,吸引澳门居民就业创业,促进合作区人才集聚。二是增加旅客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在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免税限额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量免税额度,明确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经“二线”进入内地时,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不超过8000元(含8000元)人民币,进一步支持合作区发展。

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重磅政策,对横琴有何影响?横琴创新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振鹏第一时间表示,随着横琴分线管理有关的税收政策及监管办法的出台,横琴已经具备了启动全岛封关运作的政策基础、基础设施条件,形成了衔接趋同澳门的规则制度体系,合作区封关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预期,合作区实现封关运作已经进入倒计时。

文字:张伟宁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