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会议,进一步落实2023年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人民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一是依法严惩坚决有力。2021年1月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9万件13.3万人;一审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5.6万件24.3万人;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0.7万件1.2万人;审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6.2万件10.9万人;审结偷越国(边)境案件2.6万件6.7万人。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四川、河南法院精心审理“长城行动”等多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专案,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审判指导务实有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等9部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政策把握、法律适用规则,强化法律支撑,统一裁判标准。上海、浙江、福建、贵州等高院结合实际,出台“纪要”“问答”“意见”等指引性文件,细化办案要求,有效提升办案质量。三是积极推进源头治理。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先后发布三批共29个典型案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庭审直播、集中宣判等形式,大力开展反诈防诈宣传教育,积极制发千余件司法建议,积极推动源头治理。
从去年11月起,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出现明显反弹,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48.97万余起,同比上升32.17%),诈骗犯罪不断升级,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并呈现出一些新变化、新特点。一是境外诈骗集团垄断化,形成超大犯罪集团,以“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为幌子进行集团作案,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二是犯罪形式复合化,衍生贩卖人口、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绑架、强奸、组织偷越国(边)境、组织卖淫、洗钱等犯罪,多种犯罪相互交织,社会危害严重。三是诈骗手段迭代升级,技术形式不断翻新演变,迷惑性、隐蔽性、针对性、反侦查能力更强,网络封堵、技术反制和精准防控更加困难。四是黑灰产犯罪境外化,随着国内打击力度加大,各类为诈骗集团“输血供粮”和提供“技术助攻”的犯罪向境外转移,全链条打击难度不断加大。
人民法院必须“出重拳、下重手”,从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各方面全面落实依法从严惩处要求,释放从重惩治的强烈信号,坚决震慑犯罪。
一是要坚持依法严惩。要依法从严打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于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以及幕后“金主”、“蛇头”、“卡头”、“跑分”团伙、行业“内鬼”,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施犯罪,有组织、跨境提供技术支持或者网络服务等帮助的人员,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从严惩处。
二是要把握好宽严相济。要准确把握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人员的政策适用,严格依法认定、精准打击,做到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准确定性、不枉不纵。
三是要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各级人民法院要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始终,在刑事审判全流程、各环节持续追赃。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依法彻查、穷尽手段甄别、全力追缴涉诈资金,加大对犯罪分子适用财产刑的力度,督促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要把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作为量刑情节加以考量,将退赃退赔意愿、能力、数额等作为判断是否真诚悔罪、自愿认罚的重要标准。要综合运用强制执行、失信曝光等措施倒逼犯罪分子履行财产判项,及时返还追缴的涉案财物,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会议,进一步落实2023年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人民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一是依法严惩坚决有力。2021年1月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9万件13.3万人;一审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5.6万件24.3万人;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0.7万件1.2万人;审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6.2万件10.9万人;审结偷越国(边)境案件2.6万件6.7万人。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四川、河南法院精心审理“长城行动”等多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专案,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审判指导务实有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等9部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政策把握、法律适用规则,强化法律支撑,统一裁判标准。上海、浙江、福建、贵州等高院结合实际,出台“纪要”“问答”“意见”等指引性文件,细化办案要求,有效提升办案质量。三是积极推进源头治理。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先后发布三批共29个典型案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庭审直播、集中宣判等形式,大力开展反诈防诈宣传教育,积极制发千余件司法建议,积极推动源头治理。
从去年11月起,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出现明显反弹,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48.97万余起,同比上升32.17%),诈骗犯罪不断升级,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并呈现出一些新变化、新特点。一是境外诈骗集团垄断化,形成超大犯罪集团,以“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为幌子进行集团作案,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二是犯罪形式复合化,衍生贩卖人口、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绑架、强奸、组织偷越国(边)境、组织卖淫、洗钱等犯罪,多种犯罪相互交织,社会危害严重。三是诈骗手段迭代升级,技术形式不断翻新演变,迷惑性、隐蔽性、针对性、反侦查能力更强,网络封堵、技术反制和精准防控更加困难。四是黑灰产犯罪境外化,随着国内打击力度加大,各类为诈骗集团“输血供粮”和提供“技术助攻”的犯罪向境外转移,全链条打击难度不断加大。
人民法院必须“出重拳、下重手”,从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各方面全面落实依法从严惩处要求,释放从重惩治的强烈信号,坚决震慑犯罪。
一是要坚持依法严惩。要依法从严打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于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以及幕后“金主”、“蛇头”、“卡头”、“跑分”团伙、行业“内鬼”,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施犯罪,有组织、跨境提供技术支持或者网络服务等帮助的人员,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从严惩处。
二是要把握好宽严相济。要准确把握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人员的政策适用,严格依法认定、精准打击,做到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准确定性、不枉不纵。
三是要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各级人民法院要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始终,在刑事审判全流程、各环节持续追赃。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依法彻查、穷尽手段甄别、全力追缴涉诈资金,加大对犯罪分子适用财产刑的力度,督促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要把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作为量刑情节加以考量,将退赃退赔意愿、能力、数额等作为判断是否真诚悔罪、自愿认罚的重要标准。要综合运用强制执行、失信曝光等措施倒逼犯罪分子履行财产判项,及时返还追缴的涉案财物,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我已经到底线啦-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