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新实施意见!事关珠海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

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深化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从11月1日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统一执行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交易平台)采购目录及采购限价,打造共建、共治和共享医用耗材采购治理新格局,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采购价格,提高保障供应能力。

近4年节省采购费用15.44亿元

2019年11月1日,珠海在全省打造首个医用耗材线上集中采购专区,以全市申报产品价格及省交易平台交易价的最低价为平台采购的限价,实行“在线议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监管”。此做法获省医保局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中山、东莞等18个地市和全省部队医疗机构均按“珠海模式”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珠海模式”集中采购以来,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截至2023年7月,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51.89亿元,节省费用15.44亿元,医用耗材线上采购率97.06%,达到省医保局药品、医用耗材线上采购率达95%以上的要求,在全省居于领先水平。

政策实施近4年,由于国家对医用耗材采购提出了新要求,省交易平台也进行相应的调整,为进一步完善珠海采购政策,我市结合实际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调整。

新旧政策有何不同?

《实施意见》明确,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参加,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愿参加

集中采购调整了哪些方面?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旧办法规定在省交易平台设立珠海采购专区,在省交易平台采购目录及采购限价完成前,将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用耗材及现行采购价格作为采购目录及采购限价,公立医疗机构以不高于采购限价进行议价采购。目录外的临时性采购品种,由公立医疗机构在珠海区域申报,并报医疗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采购。遇有重大急救任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以及需要紧急救治但缺乏必要医用耗材时,医疗机构可以不受采购目录及临时采购的限制。

由于目前省交易平台已制定采购目录及采购限价,新办法《实施意见》规定,遵照采购平台规则开展采购,统一执行省交易平台采购目录及采购限价。对于省交易平台直接挂网采购品种如国家和省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等,公立医疗机构可直接进行采购。对于平台议价品种,公立医疗机构以不高于采购限价进行议价采购。同时,《通知》规范特定品种自主采购行为,明确对于紧急紧缺品种或采购困难等类型医用耗材,允许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原则在年度采购总金额5%范围内自主议价采购。

为珠海人民争取利益最大化

《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珠海采购制度的开放包容,共建、共治和共享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采购目录和采购限价,为珠海人民争取利益最大化。

《实施意见》有三大特点,一是“三原则”,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相结合原则,阳光公开原则,遵守采购平台规则。二是“两开放”,开放目录,开放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须参加,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愿参加。三是“两规则”,推进分类采购,规范特定品种自主采购。

据了解,《实施意见》将于11月1日起全面落地,将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采购价格,进一步增强医用耗材供应保障,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封面图(资料图):珠海传媒集团 曾遥
文字:王芳 编辑:古春婷 黄青芳 责任编辑:田海
出台新实施意见!事关珠海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
观海融媒 2023-09-21 19:05

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深化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从11月1日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统一执行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交易平台)采购目录及采购限价,打造共建、共治和共享医用耗材采购治理新格局,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采购价格,提高保障供应能力。

近4年节省采购费用15.44亿元

2019年11月1日,珠海在全省打造首个医用耗材线上集中采购专区,以全市申报产品价格及省交易平台交易价的最低价为平台采购的限价,实行“在线议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监管”。此做法获省医保局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中山、东莞等18个地市和全省部队医疗机构均按“珠海模式”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珠海模式”集中采购以来,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截至2023年7月,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51.89亿元,节省费用15.44亿元,医用耗材线上采购率97.06%,达到省医保局药品、医用耗材线上采购率达95%以上的要求,在全省居于领先水平。

政策实施近4年,由于国家对医用耗材采购提出了新要求,省交易平台也进行相应的调整,为进一步完善珠海采购政策,我市结合实际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调整。

新旧政策有何不同?

《实施意见》明确,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参加,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愿参加

集中采购调整了哪些方面?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旧办法规定在省交易平台设立珠海采购专区,在省交易平台采购目录及采购限价完成前,将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用耗材及现行采购价格作为采购目录及采购限价,公立医疗机构以不高于采购限价进行议价采购。目录外的临时性采购品种,由公立医疗机构在珠海区域申报,并报医疗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采购。遇有重大急救任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以及需要紧急救治但缺乏必要医用耗材时,医疗机构可以不受采购目录及临时采购的限制。

由于目前省交易平台已制定采购目录及采购限价,新办法《实施意见》规定,遵照采购平台规则开展采购,统一执行省交易平台采购目录及采购限价。对于省交易平台直接挂网采购品种如国家和省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等,公立医疗机构可直接进行采购。对于平台议价品种,公立医疗机构以不高于采购限价进行议价采购。同时,《通知》规范特定品种自主采购行为,明确对于紧急紧缺品种或采购困难等类型医用耗材,允许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原则在年度采购总金额5%范围内自主议价采购。

为珠海人民争取利益最大化

《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珠海采购制度的开放包容,共建、共治和共享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采购目录和采购限价,为珠海人民争取利益最大化。

《实施意见》有三大特点,一是“三原则”,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相结合原则,阳光公开原则,遵守采购平台规则。二是“两开放”,开放目录,开放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须参加,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愿参加。三是“两规则”,推进分类采购,规范特定品种自主采购。

据了解,《实施意见》将于11月1日起全面落地,将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采购价格,进一步增强医用耗材供应保障,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封面图(资料图):珠海传媒集团 曾遥
文字:王芳 编辑:古春婷 黄青芳 责任编辑:田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