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生活更美好,先让生活更安全。
多年来,斗门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水平谋划推进平安斗门建设工作,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平安斗门建设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全市一盘棋的整体部署下,斗门区立足本土实际,推动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并及时梳理提炼,做好复制推广:
全区“1+6+N”基层治理工作体系,探索党建引领下的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构建“一站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无讼村居”着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的村居治理格局,提升村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出台珠海首个《上门听证实施办法》,减少信访上行,有效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办理公益诉讼保护领域信访事项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通过信访和检察法律监督,深切关注环保领域诉讼;在富山工业园建立“8+1园区枫桥”机制;
……
诸多工作体系、治理举措、基层实践,均在积极探索构建更多具有时代特征、区位特点、斗门特色的平安建设工作样板,努力将斗门区持续打造成为安全稳定、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1+6+N”基层治理的新成效
干净的水泥路面、完善的消防设施、畅通的排水管网……家住白藤街道新城社区雅景名园的张女士说:“没想到这个曾经投诉不断的老旧小区,如今能变得这么好。”
从居民怨声载道,到为白藤街道和新城社区多次送锦旗,雅景名园居民态度的转变,得益于小区改造工程包括雨污分流项目的实施。
自2020年9月起,雅景名园部分业主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大规模投诉。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因小区未纳入海绵城市项目改造,居民感觉不公平;小区排水不畅、雨水倒灌,卫生环境恶劣。
斗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雅景名园信访相关事项,白藤街道党工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并会同区住建局、区信访局及珠海建筑院、律师顾问等,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有效推动化解小区居民投诉。
如今的雅景名园,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完工后再无发生水浸情况;经过雨污分流、停车位划线、“三线”整治等,小区卫生状况、容貌得到进一步升级,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雅景名园的变化,是白藤街道探索改善老旧小区环境的创新路径,更是斗门区深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强调要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斗门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进区、镇(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并扎实推动多元共治,大力推进“1+6+N”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1+6+N”的具体含义是:“1”指综治中心,“6”指综合网格及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基层政法力量和“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等信息化支撑平台,“N”指其他政法综治和社会力量,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
斗门区“1+6+N”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斗门版,正逐渐成为斗门区打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的特色品牌。
“斗门区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始终,通过政治引领、法治为本、自治为基、德治为先、智治为要的‘五治’融合,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多元共治,探索具有斗门特色和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创新模式,营造全域共治新格局。”斗门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积极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实践,通过项目培育、引领示范等方式,及时梳理提炼突出有效的做法,做好复制推广,力争打造出在全国全省全市叫得响的特色品牌。
“无讼村居”的新思路
处暑时节,丰收在望。
一大早,莲洲镇莲江村的老陈(化名)就开始忙活起来,给鱼虾投饲料、查看鱼塘水质……而在此前,老陈的心思并不能完全放在鱼塘这里,因为拖欠承包款,老陈被莲江村经济合作联社起诉了。
“能不上法庭就不上法庭,为了解决老陈的问题,村里开了几次调解会。”莲江村村居调解员罗巨泉表示,经过充分沟通,调解会收到了成效,老陈主动缴清拖欠的承包款,继续承包鱼塘,养鱼养虾、发家致富。
罗巨泉介绍说,村里的矛盾纠纷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继承、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等方面,“对于这些矛盾纠纷,如果只是通过法院判决,会显得很生硬,有时甚至会破坏邻里关系,激化村民矛盾。所以说,进行调解是很重要的一环。”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讲清法理、说透事理,从而有效解决村民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打造“无讼村居”。
近日,斗门区首批“无讼村居”授牌仪式暨首个“法官驻村居工作室”揭牌仪式在莲江村举行,莲洲镇莲江村委会、新洲村委会、横山居委会成为首批“无讼村居”。这是珠海市首次授牌的3个“无讼村居”。
“‘无讼村居’,不是说没有诉讼,而是通过诉讼前的矛盾排查和调解,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增进当事人之间的理解,减少村居诉讼。”斗门法院横山法庭副庭长韩蕾蕾表示,另一方面,通过调解,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主动履行,不吵不闹不上访,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最终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斗门区有129个行政村居,农村人口占全市农村人口近9成,是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主战场。在这样的背景下,积极探索农村基层治理的法治路径,打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斗门法院对此进行了有益尝试。斗门法院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服务乡村振兴、推进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优势,通过当好案件裁判者、纠纷化解者、治理参谋者,有力化解村居纠纷,着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的村居治理格局,走出一条具有斗门特色的“无讼村居”建设之路,呈现出一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图景。
5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2023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珠海法治发展报告》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期间,对斗门法院《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诉源治理建设的斗门实践与探索》进行了研讨,就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建设,提出了思路和对策。此外,在7月份《珠海法治蓝皮书》优秀专题报告评选中,斗门法院《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诉源治理建设的斗门实践与探索》获得一等奖。
“在首批试点基础上,将逐步扩大‘无讼村居’范围,为构建平安和谐的乡村治理提供参考路径。”斗门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执行联动机制的新模式
“已经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要是连赔偿的钱都拿不到,日子可怎么过?”
“我丈夫身患残疾,女儿有先天性疾病,家里确实拿不出赔偿的钱。”
一边是因意外失去至亲家庭陷入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另一边是病痛缠身家庭同样窘困的两个被执行人,收到这个执行案件,斗门法院感到“有点难办”。
如何让困顿的三方达成一致,把“难办”变成“妥善办”?斗门法院“想办法”。
事情要从2022年9月说起。聂某将自建房工程发包给宋某,宋某又分包给易某,在施工过程中,易某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易某的家属遂诉至法院。斗门法院经审理,判决聂某夫妻赔偿15万元,宋某夫妻赔偿44万元。2023年3月,易某的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调查,执行员了解到被执行人聂某的丈夫身患残疾,女儿患有先天性疾病。而另一名被执行人宋某患有脑梗等多种疾病,平时靠打零工为生,其母亲也因重病住院,但执行前宋某突然将名下两套房产过户给女儿,有规避执行的嫌疑。
“该案涉及三个家庭,必须要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可以考虑与党委、政府在更高层面统筹协调,综合运用执行联动机制解决问题。”斗门法院院长周萍听取报告后给出建议。
此后,斗门法院与斗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斗门镇政府组成工作小组,并召开执行和解联席会议,共同商议案件解决方案,开始背靠背组织调解。
“我们也明白你们家庭的情况,没有支付能力并不是规避执行的理由,你们要想办法尽快筹钱,否则后面的赔偿款只会越积越多,法院的执行手段也会更加强硬,如果查实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有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是刑事处罚。”工作小组分别从法理、情理、程序、事实等方面给被执行人分析利弊,告知拒不履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反复调解,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个月后,申请执行人提前拿到和解协议约定的全部赔偿款。
执行法官全程跟进,政府部门积极配合,由此形成联动工作模式,妥善化解民生纠纷,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的一个成功案例。
斗门区积极更新执行理念,通过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以人性化的机制钝化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手记>>>
平安之处多创新机制
近日,斗门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前往白蕉镇灯三村,对梁某故意伤害案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
去年5月,梁某在灯三村一小卖部,因偶发矛盾纠纷,用拳头殴打陆某肩膀及右背部,致使陆某右肾包膜下积血及右上臂挫伤,经鉴定,损伤程度已达轻伤二级。梁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今年6月,经承办检察官多次上门走访、调解,梁某与陆某在村委会达成和解协议,梁某承诺在今年年底一次性赔偿陆某6000元,并取得了陆某的谅解。因梁某的赔偿能力有限,陆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斗门区检察院向陆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帮助其及时解决了医疗费用问题。
鉴于梁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且系初犯、偶犯,斗门区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决定对梁某不起诉。
“不起诉决定并不代表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希望你能以案为鉴,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在以后的生产和生活中,能够知法、学法、守法,坚守法律的底线,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你要信守自己的承诺,按期足额支付被害人的赔偿款。”承办检察官从法、理、情的角度,对梁某进行了严肃的训诫教育,并当众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和不起诉决定理由说明书。
通过创新举措,做好执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赢得了社会肯定。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在平安建设工作中,斗门坚持创新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比如,斗门区出台珠海首个《上门听证实施办法》,通过开展上门听证,减少信访上行,有效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斗门区委政法委、斗门法院、区信访局建立“访调诉裁”机制,通过信访、调解、诉讼对接,探索化解问题楼盘、物业纠纷的有效路径。斗门区信访局与区检察院制定《在办理公益诉讼保护领域信访事项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深切关注环保领域诉讼。引入“部门联动、协作配合、主动研判”三项前置程序,斗门法院与区住建局签订合作备忘录,联动化解建设工程领域纠纷,积极构建“案前主动研判+案中多元施策+案后多维分析”全流程多元解纷模式。
斗门区这些创新机制,先后妥善化解一大批历史信访积案,探索形成更多具有时代特征、斗门特色的样板项目,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要让生活更美好,先让生活更安全。
多年来,斗门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水平谋划推进平安斗门建设工作,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平安斗门建设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全市一盘棋的整体部署下,斗门区立足本土实际,推动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并及时梳理提炼,做好复制推广:
全区“1+6+N”基层治理工作体系,探索党建引领下的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构建“一站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无讼村居”着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的村居治理格局,提升村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出台珠海首个《上门听证实施办法》,减少信访上行,有效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办理公益诉讼保护领域信访事项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通过信访和检察法律监督,深切关注环保领域诉讼;在富山工业园建立“8+1园区枫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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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多工作体系、治理举措、基层实践,均在积极探索构建更多具有时代特征、区位特点、斗门特色的平安建设工作样板,努力将斗门区持续打造成为安全稳定、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1+6+N”基层治理的新成效
干净的水泥路面、完善的消防设施、畅通的排水管网……家住白藤街道新城社区雅景名园的张女士说:“没想到这个曾经投诉不断的老旧小区,如今能变得这么好。”
从居民怨声载道,到为白藤街道和新城社区多次送锦旗,雅景名园居民态度的转变,得益于小区改造工程包括雨污分流项目的实施。
自2020年9月起,雅景名园部分业主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大规模投诉。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因小区未纳入海绵城市项目改造,居民感觉不公平;小区排水不畅、雨水倒灌,卫生环境恶劣。
斗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雅景名园信访相关事项,白藤街道党工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并会同区住建局、区信访局及珠海建筑院、律师顾问等,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有效推动化解小区居民投诉。
如今的雅景名园,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完工后再无发生水浸情况;经过雨污分流、停车位划线、“三线”整治等,小区卫生状况、容貌得到进一步升级,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雅景名园的变化,是白藤街道探索改善老旧小区环境的创新路径,更是斗门区深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强调要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斗门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进区、镇(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并扎实推动多元共治,大力推进“1+6+N”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1+6+N”的具体含义是:“1”指综治中心,“6”指综合网格及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基层政法力量和“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等信息化支撑平台,“N”指其他政法综治和社会力量,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
斗门区“1+6+N”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斗门版,正逐渐成为斗门区打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的特色品牌。
“斗门区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始终,通过政治引领、法治为本、自治为基、德治为先、智治为要的‘五治’融合,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多元共治,探索具有斗门特色和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创新模式,营造全域共治新格局。”斗门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积极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实践,通过项目培育、引领示范等方式,及时梳理提炼突出有效的做法,做好复制推广,力争打造出在全国全省全市叫得响的特色品牌。
“无讼村居”的新思路
处暑时节,丰收在望。
一大早,莲洲镇莲江村的老陈(化名)就开始忙活起来,给鱼虾投饲料、查看鱼塘水质……而在此前,老陈的心思并不能完全放在鱼塘这里,因为拖欠承包款,老陈被莲江村经济合作联社起诉了。
“能不上法庭就不上法庭,为了解决老陈的问题,村里开了几次调解会。”莲江村村居调解员罗巨泉表示,经过充分沟通,调解会收到了成效,老陈主动缴清拖欠的承包款,继续承包鱼塘,养鱼养虾、发家致富。
罗巨泉介绍说,村里的矛盾纠纷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继承、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等方面,“对于这些矛盾纠纷,如果只是通过法院判决,会显得很生硬,有时甚至会破坏邻里关系,激化村民矛盾。所以说,进行调解是很重要的一环。”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讲清法理、说透事理,从而有效解决村民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打造“无讼村居”。
近日,斗门区首批“无讼村居”授牌仪式暨首个“法官驻村居工作室”揭牌仪式在莲江村举行,莲洲镇莲江村委会、新洲村委会、横山居委会成为首批“无讼村居”。这是珠海市首次授牌的3个“无讼村居”。
“‘无讼村居’,不是说没有诉讼,而是通过诉讼前的矛盾排查和调解,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增进当事人之间的理解,减少村居诉讼。”斗门法院横山法庭副庭长韩蕾蕾表示,另一方面,通过调解,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主动履行,不吵不闹不上访,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最终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斗门区有129个行政村居,农村人口占全市农村人口近9成,是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主战场。在这样的背景下,积极探索农村基层治理的法治路径,打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斗门法院对此进行了有益尝试。斗门法院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服务乡村振兴、推进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优势,通过当好案件裁判者、纠纷化解者、治理参谋者,有力化解村居纠纷,着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的村居治理格局,走出一条具有斗门特色的“无讼村居”建设之路,呈现出一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图景。
5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2023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珠海法治发展报告》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期间,对斗门法院《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诉源治理建设的斗门实践与探索》进行了研讨,就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建设,提出了思路和对策。此外,在7月份《珠海法治蓝皮书》优秀专题报告评选中,斗门法院《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诉源治理建设的斗门实践与探索》获得一等奖。
“在首批试点基础上,将逐步扩大‘无讼村居’范围,为构建平安和谐的乡村治理提供参考路径。”斗门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执行联动机制的新模式
“已经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要是连赔偿的钱都拿不到,日子可怎么过?”
“我丈夫身患残疾,女儿有先天性疾病,家里确实拿不出赔偿的钱。”
一边是因意外失去至亲家庭陷入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另一边是病痛缠身家庭同样窘困的两个被执行人,收到这个执行案件,斗门法院感到“有点难办”。
如何让困顿的三方达成一致,把“难办”变成“妥善办”?斗门法院“想办法”。
事情要从2022年9月说起。聂某将自建房工程发包给宋某,宋某又分包给易某,在施工过程中,易某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易某的家属遂诉至法院。斗门法院经审理,判决聂某夫妻赔偿15万元,宋某夫妻赔偿44万元。2023年3月,易某的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调查,执行员了解到被执行人聂某的丈夫身患残疾,女儿患有先天性疾病。而另一名被执行人宋某患有脑梗等多种疾病,平时靠打零工为生,其母亲也因重病住院,但执行前宋某突然将名下两套房产过户给女儿,有规避执行的嫌疑。
“该案涉及三个家庭,必须要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可以考虑与党委、政府在更高层面统筹协调,综合运用执行联动机制解决问题。”斗门法院院长周萍听取报告后给出建议。
此后,斗门法院与斗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斗门镇政府组成工作小组,并召开执行和解联席会议,共同商议案件解决方案,开始背靠背组织调解。
“我们也明白你们家庭的情况,没有支付能力并不是规避执行的理由,你们要想办法尽快筹钱,否则后面的赔偿款只会越积越多,法院的执行手段也会更加强硬,如果查实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有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是刑事处罚。”工作小组分别从法理、情理、程序、事实等方面给被执行人分析利弊,告知拒不履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反复调解,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个月后,申请执行人提前拿到和解协议约定的全部赔偿款。
执行法官全程跟进,政府部门积极配合,由此形成联动工作模式,妥善化解民生纠纷,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的一个成功案例。
斗门区积极更新执行理念,通过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以人性化的机制钝化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手记>>>
平安之处多创新机制
近日,斗门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前往白蕉镇灯三村,对梁某故意伤害案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
去年5月,梁某在灯三村一小卖部,因偶发矛盾纠纷,用拳头殴打陆某肩膀及右背部,致使陆某右肾包膜下积血及右上臂挫伤,经鉴定,损伤程度已达轻伤二级。梁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今年6月,经承办检察官多次上门走访、调解,梁某与陆某在村委会达成和解协议,梁某承诺在今年年底一次性赔偿陆某6000元,并取得了陆某的谅解。因梁某的赔偿能力有限,陆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斗门区检察院向陆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帮助其及时解决了医疗费用问题。
鉴于梁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且系初犯、偶犯,斗门区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决定对梁某不起诉。
“不起诉决定并不代表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希望你能以案为鉴,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在以后的生产和生活中,能够知法、学法、守法,坚守法律的底线,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你要信守自己的承诺,按期足额支付被害人的赔偿款。”承办检察官从法、理、情的角度,对梁某进行了严肃的训诫教育,并当众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和不起诉决定理由说明书。
通过创新举措,做好执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赢得了社会肯定。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在平安建设工作中,斗门坚持创新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比如,斗门区出台珠海首个《上门听证实施办法》,通过开展上门听证,减少信访上行,有效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斗门区委政法委、斗门法院、区信访局建立“访调诉裁”机制,通过信访、调解、诉讼对接,探索化解问题楼盘、物业纠纷的有效路径。斗门区信访局与区检察院制定《在办理公益诉讼保护领域信访事项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深切关注环保领域诉讼。引入“部门联动、协作配合、主动研判”三项前置程序,斗门法院与区住建局签订合作备忘录,联动化解建设工程领域纠纷,积极构建“案前主动研判+案中多元施策+案后多维分析”全流程多元解纷模式。
斗门区这些创新机制,先后妥善化解一大批历史信访积案,探索形成更多具有时代特征、斗门特色的样板项目,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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