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资金“电子围网”业务公开征求意见

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官网上公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账户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2日。

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介绍,为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合作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实现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该行拟在合作区建设资金“电子围网”。

资金“电子围网”是什么?按照《征求意见》的界定,它指的是合作区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分账核算业务,即合作区金融机构可在现有自由贸易(FT)账户体系内,通过分设账户标识为符合条件的区内机构、境外机构、境外个人提供跨境资金结算及投融资汇兑等相关业务。

《征求意见》明确提到,跨境资金流动需遵循“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同名有限‘渗透’”原则。原则上,“跨一线”资金可依法自由划转,凭收付款指令办理;而“跨二线”资金划转视同跨境交易管理,应使用人民币,金融机构按展业三原则进行真实性审核,并落实“三反”要求。

在区内机构“跨一线”划转方面,EFE账户(即区内机构账户)与境外账户之间开展证券投资以外的资本项下业务时,不受投注差外债、全口径跨境融资、境外放款相关额度和审批限制,无需到外汇管理部门开展前置业务登记、备案或开立专户等。

在区内机构“跨二线”异名划转方面,按照合作区与内地之间“二线”设置,合作区与境内区外的货物贸易视同进出口管理(不涉及进出口申报的货物除外)。因此EFE账户与境内非同名普通账户之间的划转,仅限于海关视同进出口管理的货物贸易资金结算。除上述交易外,区内机构与境内区外机构、个人之间的资金划转应通过境内普通账户进行,不得通过EFE账户划转。

此外,合作区机构“跨二线”同名账户资金划转实行额度管理允许有限“渗透”,资金使用参照负面清单管理。同名“渗透”仅可使用人民币,且要求两个账户的开户行均为合作区银行机构。

针对各类市场主体开立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账户的条件,《征求意见》强调,对于区内机构,企业应在区内实质性经营,将重点支持符合合作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对于境外机构,重点支持澳门的机构,以及“走出去”企业、“一带一路”项目的相关企业;对于境外个人,主要为港澳居民和合作区急需人才的生活、就业等提供便利。

资金“电子围网”的建成,还需要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征求意见》提到,合作区金融机构可申请参与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分账核算业务试点,申请机构须建立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分账核算业务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和系统,经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确认相关业务准备评估情况,并组织相关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展合作区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分账核算业务。

文字:伍芷莹 图片:曾遥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赵思华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资金“电子围网”业务公开征求意见
珠海特区报 2023-08-13 06:57

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官网上公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账户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2日。

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介绍,为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合作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实现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该行拟在合作区建设资金“电子围网”。

资金“电子围网”是什么?按照《征求意见》的界定,它指的是合作区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分账核算业务,即合作区金融机构可在现有自由贸易(FT)账户体系内,通过分设账户标识为符合条件的区内机构、境外机构、境外个人提供跨境资金结算及投融资汇兑等相关业务。

《征求意见》明确提到,跨境资金流动需遵循“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同名有限‘渗透’”原则。原则上,“跨一线”资金可依法自由划转,凭收付款指令办理;而“跨二线”资金划转视同跨境交易管理,应使用人民币,金融机构按展业三原则进行真实性审核,并落实“三反”要求。

在区内机构“跨一线”划转方面,EFE账户(即区内机构账户)与境外账户之间开展证券投资以外的资本项下业务时,不受投注差外债、全口径跨境融资、境外放款相关额度和审批限制,无需到外汇管理部门开展前置业务登记、备案或开立专户等。

在区内机构“跨二线”异名划转方面,按照合作区与内地之间“二线”设置,合作区与境内区外的货物贸易视同进出口管理(不涉及进出口申报的货物除外)。因此EFE账户与境内非同名普通账户之间的划转,仅限于海关视同进出口管理的货物贸易资金结算。除上述交易外,区内机构与境内区外机构、个人之间的资金划转应通过境内普通账户进行,不得通过EFE账户划转。

此外,合作区机构“跨二线”同名账户资金划转实行额度管理允许有限“渗透”,资金使用参照负面清单管理。同名“渗透”仅可使用人民币,且要求两个账户的开户行均为合作区银行机构。

针对各类市场主体开立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账户的条件,《征求意见》强调,对于区内机构,企业应在区内实质性经营,将重点支持符合合作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对于境外机构,重点支持澳门的机构,以及“走出去”企业、“一带一路”项目的相关企业;对于境外个人,主要为港澳居民和合作区急需人才的生活、就业等提供便利。

资金“电子围网”的建成,还需要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征求意见》提到,合作区金融机构可申请参与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分账核算业务试点,申请机构须建立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分账核算业务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和系统,经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确认相关业务准备评估情况,并组织相关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展合作区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分账核算业务。

文字:伍芷莹 图片:曾遥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赵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