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扫码付停车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十分突出。在前期上海市消保委开展扫码点餐个人信息保护监督的过程中,就有很多消费者向上海市消保委反映,有的商场停车付费强制消费者加会员并提供大量个人信息,有的商场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认为商场提供停车服务,消费者的义务就是按照约定支付停车费用。商场或者停车场地运营者无权强制消费者加会员或关注公众号,更无权向消费者索取个人信息。商场或停车场地运营者相关强制或诱导行为,都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近期,上海市消保委开展了覆盖全市主要商圈的社会监督。通过对29个市级商业中心和45个地区级商业中心的140家商场的停车场的暗访发现,有27家商场(含停车场地运营者,下同)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加入会员并强行索要消费者个人信息、有1家商场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关注公众号,另暗访发现33家商场采用不当手法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其中有7家商场同时存在强制消费者加会员的情形)。
一、上海市消保委暗访发现,爱琴海购物公园、日月光中心、BFC外滩金融中心、百联又一城等27家商场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加会员,并强制消费者提供姓名、手机号等个人信息。
如百联旗下6家商场消费者在扫码后需要提供手机号登录百联会员才能支付停车费。万达旗下3家商场在消费者使用支付宝扫码后以办理万达会员卡为由强制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
暗访中发现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加会员的商场名单:
二、上海市消保委暗访发现,阿拉城商场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
三、上海市消保委暗访还发现有合生汇、芮欧百货、环贸iapm、国金中心等33家商场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采用不当手法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后支付停车费。
这些商场以“停车缴费”名义提供给消费者的却是商场公众号的二维码。利用消费者不了解公众号菜单操作以及在停车场出口的急迫,诱导消费者关注其公众号。名单如下:
上海市消保委在暗访时同时发现,有18家商场在扫码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提供如微信和支付宝的昵称、头像等个人信息。其中多家商场使用的是“速停车”第三方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广大消费者的要求,上海市消保委希望本市商场做到以下两点:
1.商场应向消费者提供可以直接进入付停车费页面的二维码,并用显著方式标注“直接扫码付停车费”。商场也应在主要通道和停车场张贴“直接扫码付停车费”二维码,方便消费者获取。
2.商场向消费者提供加会员或者公众号二维码时,不应出现“停车缴费”类似误导性提示。如果商场以停车费优惠名义张贴会员或公众号二维码,须在旁同时张贴“直接扫码付停车费”二维码。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上海市消保委已将线索移交给上海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纳入目前全市正在开展的“亮剑浦江”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涉“停车扫码”消费场景的集中整治。主办单位将开展现场执法和约谈,责令相关企业整改,并开展相关普法教育。上海市消保委将对暗访发现问题的商场相关改进情况持续跟踪督促,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前,扫码付停车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十分突出。在前期上海市消保委开展扫码点餐个人信息保护监督的过程中,就有很多消费者向上海市消保委反映,有的商场停车付费强制消费者加会员并提供大量个人信息,有的商场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认为商场提供停车服务,消费者的义务就是按照约定支付停车费用。商场或者停车场地运营者无权强制消费者加会员或关注公众号,更无权向消费者索取个人信息。商场或停车场地运营者相关强制或诱导行为,都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近期,上海市消保委开展了覆盖全市主要商圈的社会监督。通过对29个市级商业中心和45个地区级商业中心的140家商场的停车场的暗访发现,有27家商场(含停车场地运营者,下同)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加入会员并强行索要消费者个人信息、有1家商场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关注公众号,另暗访发现33家商场采用不当手法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其中有7家商场同时存在强制消费者加会员的情形)。
一、上海市消保委暗访发现,爱琴海购物公园、日月光中心、BFC外滩金融中心、百联又一城等27家商场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加会员,并强制消费者提供姓名、手机号等个人信息。
如百联旗下6家商场消费者在扫码后需要提供手机号登录百联会员才能支付停车费。万达旗下3家商场在消费者使用支付宝扫码后以办理万达会员卡为由强制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
暗访中发现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加会员的商场名单:
二、上海市消保委暗访发现,阿拉城商场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
三、上海市消保委暗访还发现有合生汇、芮欧百货、环贸iapm、国金中心等33家商场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采用不当手法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后支付停车费。
这些商场以“停车缴费”名义提供给消费者的却是商场公众号的二维码。利用消费者不了解公众号菜单操作以及在停车场出口的急迫,诱导消费者关注其公众号。名单如下:
上海市消保委在暗访时同时发现,有18家商场在扫码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提供如微信和支付宝的昵称、头像等个人信息。其中多家商场使用的是“速停车”第三方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广大消费者的要求,上海市消保委希望本市商场做到以下两点:
1.商场应向消费者提供可以直接进入付停车费页面的二维码,并用显著方式标注“直接扫码付停车费”。商场也应在主要通道和停车场张贴“直接扫码付停车费”二维码,方便消费者获取。
2.商场向消费者提供加会员或者公众号二维码时,不应出现“停车缴费”类似误导性提示。如果商场以停车费优惠名义张贴会员或公众号二维码,须在旁同时张贴“直接扫码付停车费”二维码。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上海市消保委已将线索移交给上海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纳入目前全市正在开展的“亮剑浦江”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涉“停车扫码”消费场景的集中整治。主办单位将开展现场执法和约谈,责令相关企业整改,并开展相关普法教育。上海市消保委将对暗访发现问题的商场相关改进情况持续跟踪督促,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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