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珠海市2023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陈昱萱通报我市上半年消防安全形势和消防工作情况,介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支队副支队长余勇、防火监督科科长黄展鸿就热点话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张楠主持。
据介绍,我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从今年6月启动,力争通过一年的治理,有效提升我市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
上半年发生火灾576起
“当前,全市火灾防控形势总体平稳,但仍然面临不小的风险挑战。”陈昱萱介绍,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3662起,出动车辆6183辆次,出动人员38097人次,抢救被困人员82人,抢救财产2817.75万元,保护财产价值9200.97万元。全市共发生各类火灾576起、死亡3人(含燃气爆燃事故1人)、受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275.09万元;和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下降,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有所上升。
据介绍,上半年,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消防工作目标,市消安委联合公安、应急、卫健、商务等部门开展了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批发市场、自建房和古村落等专项治理行动12项;将“消防车规范畅通工程”纳入深化文明城市建设“里子”工程,降低了城市消防风险。上半年,全市行业主管部门、基层镇街共派出4383个检查组,检查单位1.6万余家、整改火灾隐患2万余处。
用一年时间有效提升重大风险防范能力
为确保本地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消安委组织开展本年度珠海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陈昱萱表示,整治行动从今年6月启动,在方案制定、对象选择、阶段设置、任务措施上优化了顶层设计,力争通过一年的治理,有效提升我市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
在整治内容上,行动突出“重点场所”,聚焦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分租式厂房、医疗机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在建工地等23类重点场所开展针对性检查整治;突出“小火亡人”,紧盯“三合一”场所、经营性村民自建房、群租房等易发生小火亡人场所,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同时还突出“辖区实际”,视情况延伸增加整治工作对象,专门把“在建工地”列入此次检查整治对象。
值得一提的是,大检查大整治期间将加强暗访督导,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会将专项整治行动统筹纳入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市域治理、平安建设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等重要内容,成立暗访督导组,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常态化开展条块结合的暗访督导,确保各项治理措施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
加强协作提升整体协同救援水平
发布会上,有媒体记者提问,珠海与港澳地区联系越来越密切,珠海消防如何联合澳门等地相关部门开展火灾防控与抢险救援工作?
余勇表示,2020年以来,珠海市消防救援部门积极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号召,充分发挥珠海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不断加强与粤澳两地兄弟单位和有关部门的交流协作,共同举办了很多技术交流活动,珠澳消防救援技术交流已经成为了常态。
接下来,我市还将进一步贯彻“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加强与大湾区救援力量的交流协作,完善信息共享、联勤联调机制和跨区域救援预案,提升整体协同救援水平。
防控同时优化消防安全营商环境
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大检查、大整治期间,对于自查查出的隐患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单位,将依法不予处罚;对因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将依法对单位或主要负责人严肃实施处罚。如何进一步优化消防安全营商环境?
黄展鸿表示,行动期间,监督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珠海消防部门将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目前我们消防领域已实施多项“放管服”等便民利民措施。一是落实减罚免罚清单等柔性执法措施。全市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关于推进消防领域包容审慎监管的九项规定(暂行)》的要求,明确实施消防执法“减免责清单”这一项惠民利企措施。“减免责清单”包含了涉及堵塞疏散通道、未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设施等26种常见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减免责情形。例如,室外消火栓有配件缺失,但不影响正常使用,能在检查当天完成整改;在自己家里用火用电不小心引发了火灾,但是没有引起火灾蔓延,也没有给公共安全造成危险,不再予以处罚,不再“一刀切处罚”或者“一律顶格处罚”。目前,全市已有超过200家企业和个人享受到了这项利好政策,数量位列全省前列。
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非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消防救援机构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将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采用非告知承诺制办理,简化审批流程,将行政许可事项法定13个工作日时限压缩成5个工作日;同时,拓展办事渠道,群众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等方式提交资料,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
7月4日上午,珠海市2023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陈昱萱通报我市上半年消防安全形势和消防工作情况,介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支队副支队长余勇、防火监督科科长黄展鸿就热点话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张楠主持。
据介绍,我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从今年6月启动,力争通过一年的治理,有效提升我市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
上半年发生火灾576起
“当前,全市火灾防控形势总体平稳,但仍然面临不小的风险挑战。”陈昱萱介绍,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3662起,出动车辆6183辆次,出动人员38097人次,抢救被困人员82人,抢救财产2817.75万元,保护财产价值9200.97万元。全市共发生各类火灾576起、死亡3人(含燃气爆燃事故1人)、受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275.09万元;和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下降,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有所上升。
据介绍,上半年,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消防工作目标,市消安委联合公安、应急、卫健、商务等部门开展了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批发市场、自建房和古村落等专项治理行动12项;将“消防车规范畅通工程”纳入深化文明城市建设“里子”工程,降低了城市消防风险。上半年,全市行业主管部门、基层镇街共派出4383个检查组,检查单位1.6万余家、整改火灾隐患2万余处。
用一年时间有效提升重大风险防范能力
为确保本地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消安委组织开展本年度珠海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陈昱萱表示,整治行动从今年6月启动,在方案制定、对象选择、阶段设置、任务措施上优化了顶层设计,力争通过一年的治理,有效提升我市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
在整治内容上,行动突出“重点场所”,聚焦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分租式厂房、医疗机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在建工地等23类重点场所开展针对性检查整治;突出“小火亡人”,紧盯“三合一”场所、经营性村民自建房、群租房等易发生小火亡人场所,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同时还突出“辖区实际”,视情况延伸增加整治工作对象,专门把“在建工地”列入此次检查整治对象。
值得一提的是,大检查大整治期间将加强暗访督导,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会将专项整治行动统筹纳入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市域治理、平安建设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等重要内容,成立暗访督导组,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常态化开展条块结合的暗访督导,确保各项治理措施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
加强协作提升整体协同救援水平
发布会上,有媒体记者提问,珠海与港澳地区联系越来越密切,珠海消防如何联合澳门等地相关部门开展火灾防控与抢险救援工作?
余勇表示,2020年以来,珠海市消防救援部门积极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号召,充分发挥珠海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不断加强与粤澳两地兄弟单位和有关部门的交流协作,共同举办了很多技术交流活动,珠澳消防救援技术交流已经成为了常态。
接下来,我市还将进一步贯彻“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加强与大湾区救援力量的交流协作,完善信息共享、联勤联调机制和跨区域救援预案,提升整体协同救援水平。
防控同时优化消防安全营商环境
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大检查、大整治期间,对于自查查出的隐患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单位,将依法不予处罚;对因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将依法对单位或主要负责人严肃实施处罚。如何进一步优化消防安全营商环境?
黄展鸿表示,行动期间,监督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珠海消防部门将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目前我们消防领域已实施多项“放管服”等便民利民措施。一是落实减罚免罚清单等柔性执法措施。全市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关于推进消防领域包容审慎监管的九项规定(暂行)》的要求,明确实施消防执法“减免责清单”这一项惠民利企措施。“减免责清单”包含了涉及堵塞疏散通道、未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设施等26种常见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减免责情形。例如,室外消火栓有配件缺失,但不影响正常使用,能在检查当天完成整改;在自己家里用火用电不小心引发了火灾,但是没有引起火灾蔓延,也没有给公共安全造成危险,不再予以处罚,不再“一刀切处罚”或者“一律顶格处罚”。目前,全市已有超过200家企业和个人享受到了这项利好政策,数量位列全省前列。
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非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消防救援机构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将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采用非告知承诺制办理,简化审批流程,将行政许可事项法定13个工作日时限压缩成5个工作日;同时,拓展办事渠道,群众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等方式提交资料,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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