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加计抵减备案如何更正?这份操作指引请收好

记者27日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获悉,近期很多纳税人收到通知,需要更正加计抵减备案。建议纳税人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或使用线上方法操作。

“加计抵减”是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主要是指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税收政策。更正加计抵减备案,首先要作废错误备案。用已实名认证的企业法人/财务/办税员身份登录 V - Tax 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其中,网页端路径:搜索“广东税务”门户网站,纳税服务-预约办税-选择地区﹣远程可视化办税;手机端路径:微信小程序“粤税通”﹣智能预约﹣智能导税﹣选择业务﹣远程可视化办税。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需写清楚公司识别号、名称、作废申请备案的原因等,比如“因占比未超过/错误选择适用比例……”提交情况说明,等后台审核作废。作废原备案后,如果适用政策,纳税人需要重新申请备案,按照以下路径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我要办税”-“事项办理”-“认定”-“适用5%或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备案审批很快,如果纳税人已经按照错误的优惠政策享受了优惠,请务必进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值得注意的是,加计抵减应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按“其他收益”确认收入,加计抵减在企业所得税季度报表中已作收入确认的,请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更正相应栏目。市税务局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因加计抵减政策变动,更正申报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多导致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栏目有变动,纳税人可在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自行调整相应内容。

文字:马涛 编辑:张文单 唐祺珍 责任编辑:丹梅
纳税人加计抵减备案如何更正?这份操作指引请收好
观海融媒 2023-06-27 14:07

记者27日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获悉,近期很多纳税人收到通知,需要更正加计抵减备案。建议纳税人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或使用线上方法操作。

“加计抵减”是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主要是指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税收政策。更正加计抵减备案,首先要作废错误备案。用已实名认证的企业法人/财务/办税员身份登录 V - Tax 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其中,网页端路径:搜索“广东税务”门户网站,纳税服务-预约办税-选择地区﹣远程可视化办税;手机端路径:微信小程序“粤税通”﹣智能预约﹣智能导税﹣选择业务﹣远程可视化办税。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需写清楚公司识别号、名称、作废申请备案的原因等,比如“因占比未超过/错误选择适用比例……”提交情况说明,等后台审核作废。作废原备案后,如果适用政策,纳税人需要重新申请备案,按照以下路径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我要办税”-“事项办理”-“认定”-“适用5%或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备案审批很快,如果纳税人已经按照错误的优惠政策享受了优惠,请务必进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值得注意的是,加计抵减应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按“其他收益”确认收入,加计抵减在企业所得税季度报表中已作收入确认的,请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更正相应栏目。市税务局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因加计抵减政策变动,更正申报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多导致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栏目有变动,纳税人可在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自行调整相应内容。

文字:马涛 编辑:张文单 唐祺珍 责任编辑: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