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施行!《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审议通过

《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16日上午,珠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权威解读《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修订情况和主要内容,介绍贯彻落实《条例》的计划和安排,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笑东首先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我市根据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机构改革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的新形势新情况,对《条例》做出全面修订。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安全生产法修改精神、夯实安全生产法治基础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求。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雍灵对《条例》的修订情况和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据悉,《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自2016年出台以来,对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此次《条例》修订草案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经市司法局审查,于2022年7月1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期间,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原则,开展了一系列调研论证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草案条文反复研究、多轮修改,经过三次审议,并于11月30日表决通过。

据了解,本次修订立法思路突出一个中心、两个责任、三个转变:一是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紧密围绕珠海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二是压实两个责任,全面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推动安全生产治理实现三个转变提升,在理念上从查事故转为重预防、在方式上运用信息化提高监管效能、在主体上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构筑城市安全生产守护网。

修订后的《条例》,由原来的七章47条调整为八章71条,主要突出以下制度设计:强化监管职责,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注重源头治理,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探索多种监管新方式,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社会共治,构筑城市安全生产守护网;治本攻坚,坚决守好化工园区安全生产防线;统筹各方优势,构建多层次、多主体的应急救援体系;严字当头,强化细化法律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魏县汉介绍了贯彻落实《条例》的计划和安排。接下来,市应急管理局将牵头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生产经营单位、重点行业领域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培训,认真做好新旧法规衔接前期准备,确保新《条例》顺利实施。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文字:郑振华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宋显晖
明年施行!《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审议通过
观海融媒 2022-12-16 18:02

《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16日上午,珠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权威解读《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修订情况和主要内容,介绍贯彻落实《条例》的计划和安排,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笑东首先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我市根据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机构改革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的新形势新情况,对《条例》做出全面修订。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安全生产法修改精神、夯实安全生产法治基础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求。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雍灵对《条例》的修订情况和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据悉,《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自2016年出台以来,对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此次《条例》修订草案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经市司法局审查,于2022年7月1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期间,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原则,开展了一系列调研论证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草案条文反复研究、多轮修改,经过三次审议,并于11月30日表决通过。

据了解,本次修订立法思路突出一个中心、两个责任、三个转变:一是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紧密围绕珠海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二是压实两个责任,全面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推动安全生产治理实现三个转变提升,在理念上从查事故转为重预防、在方式上运用信息化提高监管效能、在主体上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构筑城市安全生产守护网。

修订后的《条例》,由原来的七章47条调整为八章71条,主要突出以下制度设计:强化监管职责,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注重源头治理,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探索多种监管新方式,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社会共治,构筑城市安全生产守护网;治本攻坚,坚决守好化工园区安全生产防线;统筹各方优势,构建多层次、多主体的应急救援体系;严字当头,强化细化法律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魏县汉介绍了贯彻落实《条例》的计划和安排。接下来,市应急管理局将牵头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生产经营单位、重点行业领域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培训,认真做好新旧法规衔接前期准备,确保新《条例》顺利实施。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文字:郑振华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