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燃气企业、燃气用户守法意识,有效维护燃气行业安全秩序,14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了一批燃气领域典型违法案件,切实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今年以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等违法行为,统筹全市城管执法部门检查燃气相关单位场所3336个,教育整改违规存放重瓶等行为1574宗,查处非法燃气点42家,扣押燃气瓶680个,立案处罚168宗,处罚款734160元。
9月至10月,香洲区某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先后将人民西路某小区、翠景路某小区的低压燃气管道挖断,导致燃气设施损坏并造成燃气泄漏,该行为违反了《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辖区城管执法部门立即立案调查,并依据《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2个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11月15日,香洲区紫荆路某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造成地下燃气管道损坏,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辖区城管执法部门立即立案调查,并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
11月27日,香洲区某路段高压线改签项目施工中,施工单位在燃气管道不明的情况下,未严格按照燃气设施保护规范要求施工,未通知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到场,未全程通过人工开挖方式排查燃气管道,导致1处燃气管道受损,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辖区城管执法部门立即立案调查,并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
12月11日,港昌路某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勘察施工中,施工单位因未探明管道线路将某小学围墙内燃气管道钻断,辖区城管执法部门立即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施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燃气企业、燃气用户守法意识,有效维护燃气行业安全秩序,14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了一批燃气领域典型违法案件,切实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今年以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等违法行为,统筹全市城管执法部门检查燃气相关单位场所3336个,教育整改违规存放重瓶等行为1574宗,查处非法燃气点42家,扣押燃气瓶680个,立案处罚168宗,处罚款734160元。
9月至10月,香洲区某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先后将人民西路某小区、翠景路某小区的低压燃气管道挖断,导致燃气设施损坏并造成燃气泄漏,该行为违反了《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辖区城管执法部门立即立案调查,并依据《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2个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11月15日,香洲区紫荆路某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造成地下燃气管道损坏,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辖区城管执法部门立即立案调查,并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
11月27日,香洲区某路段高压线改签项目施工中,施工单位在燃气管道不明的情况下,未严格按照燃气设施保护规范要求施工,未通知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到场,未全程通过人工开挖方式排查燃气管道,导致1处燃气管道受损,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辖区城管执法部门立即立案调查,并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
12月11日,港昌路某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勘察施工中,施工单位因未探明管道线路将某小学围墙内燃气管道钻断,辖区城管执法部门立即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施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