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开始申请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发布通知,现启动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请工作。符合申请条件且上一年度直接经济贡献超过1万元(含)人民币的申请人,可获得20%-36%比例的奖励。申请时间截至12月31日。

在申请条件方面,申请人应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登记注册或经营纳税的企业、机构中工作,或者在合作区创业或提供独立个人劳务,在横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申请人2021年度工作业绩突出,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统一申请。此外,申请人应在合作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属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知识产权转让所得这7个税项纳税总额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

根据申报指南,奖励标准侧重于市场主体的评价,主要参照获奖人员上一年度在产业发展、自主创新等方面作出的直接经济贡献。此次申报奖励标准有所调整:符合奖励条件的申请人上一年度直接经济贡献超过1万元(含)人民币的,按20%的比例给予奖励;超过2万元(含)人民币的,按29.6%的比例给予奖励;超过10万元(含)人民币的,按36%的比例给予奖励。

据了解,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系统申报的方式,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ycfz.hengqin.gov.cn/下称“惠企利民系统”)进行信息填报。申请人可在惠企利民系统填写申报信息,经用人单位核实后提交项目至审核部门。受理机构审核通过并经复核无误,报合作区执委会审批后按财政资金拨付规定程序将奖励金发放至申请人指定银行卡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将分批拨付,建议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人才(尤其是个税含“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的)尽快申报,先报先审,第一批特殊人才奖励拨付工作将于2022年12月完成。对于同时申报并符合合作区同类优惠政策的,申请人须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选择享受,合作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字:陈雁南 编辑:赵聪 责任编辑:张燕红
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开始申请
观海融媒 2022-11-14 20:13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发布通知,现启动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请工作。符合申请条件且上一年度直接经济贡献超过1万元(含)人民币的申请人,可获得20%-36%比例的奖励。申请时间截至12月31日。

在申请条件方面,申请人应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登记注册或经营纳税的企业、机构中工作,或者在合作区创业或提供独立个人劳务,在横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申请人2021年度工作业绩突出,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统一申请。此外,申请人应在合作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属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知识产权转让所得这7个税项纳税总额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

根据申报指南,奖励标准侧重于市场主体的评价,主要参照获奖人员上一年度在产业发展、自主创新等方面作出的直接经济贡献。此次申报奖励标准有所调整:符合奖励条件的申请人上一年度直接经济贡献超过1万元(含)人民币的,按20%的比例给予奖励;超过2万元(含)人民币的,按29.6%的比例给予奖励;超过10万元(含)人民币的,按36%的比例给予奖励。

据了解,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系统申报的方式,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ycfz.hengqin.gov.cn/下称“惠企利民系统”)进行信息填报。申请人可在惠企利民系统填写申报信息,经用人单位核实后提交项目至审核部门。受理机构审核通过并经复核无误,报合作区执委会审批后按财政资金拨付规定程序将奖励金发放至申请人指定银行卡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将分批拨付,建议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人才(尤其是个税含“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的)尽快申报,先报先审,第一批特殊人才奖励拨付工作将于2022年12月完成。对于同时申报并符合合作区同类优惠政策的,申请人须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选择享受,合作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字:陈雁南 编辑:赵聪 责任编辑:张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