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多次故意剐蹭公交,被拱北口岸公安分局抓获

在珠海市公安机关开展的“百日行动”之“涉车违法犯罪+N”打击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南屏派出所破获一宗系列“碰瓷”案。

今年3月,民警在处理一宗公交车司机与出租车司机因交通事故产生争执的案件过程中,发现出租车司机李某(男,41岁)存在以“碰瓷”的方式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的作案嫌疑。掌握情况后,拱北口岸公安分局立即组织刑侦、南屏派出所开展调查工作。8月19日,南屏派出所采取行动,于当日下午成功将李某抓捕归案。

民警实施抓捕时,李某正驾驶着出租车故意剐蹭一辆外地顺风车。经核实,出租车司机李某从2021年7月份以来,先后多次驾驶出租车故意剐蹭正在出站或者变线的公交车。

李某之所以选择公交车为目标作案,是因为他发现,公交车在即将出站或者转弯变道时会减速并线,公交车司机此时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出站区或者待转区。此时,李某驾车佯装正常跟车,随后选择公交车司机的视线盲区突然出现,使得公交车躲闪不及引发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不耽误运送乘客,公交车司机通常愿意尽快处理,加之李某提出的赔偿金额不大,公交车司机最终会选择当场进行私了,这也成为了李某屡屡“碰瓷”公交车司机的原因。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拱北口岸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相关链接

故意“碰瓷”将有什么后果?

道路“碰瓷”行为是一种极其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一直予以严厉打击。

珠海警方警告:“碰瓷”人通过威胁或者要挟方法,致使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没有达到“压制被害人使之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无法反抗”的程度,被害人是否交付财物仍有选择的意志自由的,一般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字:何进 通讯员 郭伟文 图片:吴长赋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帅云
“的哥”多次故意剐蹭公交,被拱北口岸公安分局抓获
珠江晚报 2022-08-25 11:10

在珠海市公安机关开展的“百日行动”之“涉车违法犯罪+N”打击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南屏派出所破获一宗系列“碰瓷”案。

今年3月,民警在处理一宗公交车司机与出租车司机因交通事故产生争执的案件过程中,发现出租车司机李某(男,41岁)存在以“碰瓷”的方式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的作案嫌疑。掌握情况后,拱北口岸公安分局立即组织刑侦、南屏派出所开展调查工作。8月19日,南屏派出所采取行动,于当日下午成功将李某抓捕归案。

民警实施抓捕时,李某正驾驶着出租车故意剐蹭一辆外地顺风车。经核实,出租车司机李某从2021年7月份以来,先后多次驾驶出租车故意剐蹭正在出站或者变线的公交车。

李某之所以选择公交车为目标作案,是因为他发现,公交车在即将出站或者转弯变道时会减速并线,公交车司机此时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出站区或者待转区。此时,李某驾车佯装正常跟车,随后选择公交车司机的视线盲区突然出现,使得公交车躲闪不及引发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不耽误运送乘客,公交车司机通常愿意尽快处理,加之李某提出的赔偿金额不大,公交车司机最终会选择当场进行私了,这也成为了李某屡屡“碰瓷”公交车司机的原因。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拱北口岸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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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碰瓷”将有什么后果?

道路“碰瓷”行为是一种极其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一直予以严厉打击。

珠海警方警告:“碰瓷”人通过威胁或者要挟方法,致使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没有达到“压制被害人使之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无法反抗”的程度,被害人是否交付财物仍有选择的意志自由的,一般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字:何进 通讯员 郭伟文 图片:吴长赋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