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医保费政策是对企业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也是稳市场保就业的关键举措。记者29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对2022年7月至9月参加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实行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预计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本次可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金额约7.7亿元,惠及约26万户用人单位。
据了解,缓缴对象面向珠海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缓缴单位”)。
缓缴的时间为2022年7月至9月,缓缴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和生育保险费。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缓缴非常便捷,企业“免申即享”即无需提出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缓缴的医疗保险费最迟于2023年3月底前补缴,缓缴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一次性或分次缴纳缓缴的费款。
缓缴期间,缓缴单位办理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业务和参保人医保待遇享受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缓缴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参保缴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期间参保人个人账户正常发放,医疗费用报销不受影响。
(二)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期间,缓缴单位同步缓缴生育保险费,期间参保人正常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三)缓缴单位有新增参保、停保、医疗保险形式变更、缴费工资变更等信息变动的,应及时申报,同时将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四)职工出现离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情形的,缓缴单位应及时为职工补齐缓缴的费用。
(五)缓缴单位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一次性补齐缓缴的费用。
缓缴医保费政策是对企业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也是稳市场保就业的关键举措。记者29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对2022年7月至9月参加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实行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预计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本次可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金额约7.7亿元,惠及约26万户用人单位。
据了解,缓缴对象面向珠海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缓缴单位”)。
缓缴的时间为2022年7月至9月,缓缴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和生育保险费。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缓缴非常便捷,企业“免申即享”即无需提出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缓缴的医疗保险费最迟于2023年3月底前补缴,缓缴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一次性或分次缴纳缓缴的费款。
缓缴期间,缓缴单位办理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业务和参保人医保待遇享受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缓缴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参保缴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期间参保人个人账户正常发放,医疗费用报销不受影响。
(二)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期间,缓缴单位同步缓缴生育保险费,期间参保人正常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三)缓缴单位有新增参保、停保、医疗保险形式变更、缴费工资变更等信息变动的,应及时申报,同时将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四)职工出现离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情形的,缓缴单位应及时为职工补齐缓缴的费用。
(五)缓缴单位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一次性补齐缓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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