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省政府官网发布通报,给予我省参加第16届残奥会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和有关单位记功等奖励,共有24名运动员、9名教练员获记功奖励,8名运动员获嘉奖,1名运动员和1名教练员获通报表扬。
在第16届残奥会上,我省运动员共获得8枚金牌、17枚银牌、3枚铜牌,充分展现了我省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良好形象,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国家和我省赢得了荣誉。
省政府决定,给予获得第一至第三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记功奖励;给予获得第四至第六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嘉奖奖励;给予获得第七、第八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通报表扬。同时,给予在备战本届残奥会中承担国家队及省队集训任务、作出重大贡献的集体记功奖励。
受奖励个人和集体名单:
一、受奖励个人
(一)个人记功
运动员(24名)
陈健新、陈敏仪、黄文娟、林月珊、邓培程、麦建朋、张雪梅、林穗玲、黄晓连、邓明珠、陈文丽、陈妹二、吕桂娣、张彤蕾、孙变变、熊桂艳、王小梅、赖善章、潘嘉敏、叶继雄、蓝智坚、梁贵华、梁燕芬、朱宣康(领跑员)
教练员(9名)
蔡建兵、陈琦、胡正观、李鹏、刘光锦、李春智、谭巍麟、许宇飞、李羚
(二)个人嘉奖
运动员(8名)
梁仲志、王圳、张家彬、郑远森、曾思妮、黄金链、杨义飞、阮建平
(三)通报表扬
运动员(1名)
李丽青
教练员(1名)
张贵富
二、受奖励集体
集体记功(6个)
广东省残疾人文化体育与康复辅具中心
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
深圳市龙岗区水库管理中心
东莞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
东莞理工学院
文字:南方+记者 余嘉敏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孙宁
7月22日,省政府官网发布通报,给予我省参加第16届残奥会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和有关单位记功等奖励,共有24名运动员、9名教练员获记功奖励,8名运动员获嘉奖,1名运动员和1名教练员获通报表扬。
在第16届残奥会上,我省运动员共获得8枚金牌、17枚银牌、3枚铜牌,充分展现了我省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良好形象,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国家和我省赢得了荣誉。
省政府决定,给予获得第一至第三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记功奖励;给予获得第四至第六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嘉奖奖励;给予获得第七、第八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通报表扬。同时,给予在备战本届残奥会中承担国家队及省队集训任务、作出重大贡献的集体记功奖励。
受奖励个人和集体名单:
一、受奖励个人
(一)个人记功
运动员(24名)
陈健新、陈敏仪、黄文娟、林月珊、邓培程、麦建朋、张雪梅、林穗玲、黄晓连、邓明珠、陈文丽、陈妹二、吕桂娣、张彤蕾、孙变变、熊桂艳、王小梅、赖善章、潘嘉敏、叶继雄、蓝智坚、梁贵华、梁燕芬、朱宣康(领跑员)
教练员(9名)
蔡建兵、陈琦、胡正观、李鹏、刘光锦、李春智、谭巍麟、许宇飞、李羚
(二)个人嘉奖
运动员(8名)
梁仲志、王圳、张家彬、郑远森、曾思妮、黄金链、杨义飞、阮建平
(三)通报表扬
运动员(1名)
李丽青
教练员(1名)
张贵富
二、受奖励集体
集体记功(6个)
广东省残疾人文化体育与康复辅具中心
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
深圳市龙岗区水库管理中心
东莞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
东莞理工学院
文字:南方+记者 余嘉敏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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