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管理,近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印发了《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自2022年8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办法》共十章三十六条,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家电、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及前沿新材料、高端打印设备、工业软件与基础软件等重点产业集群核心关键技术的攻关及应用示范。
《实施办法》指出,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是指面向珠海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引擎及创新发展先行区的战略定位,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核心环节及前沿重点领域开展的具有重大创新性和突破性的技术研发、应用示范,有望在3-5年内形成一批产业带动性强、技术自主可控的原创性科技成果,对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技术攻关项目。
项目按照支持领域明确、项目层次清晰予以部署,分为重大项目及重点项目两个层次。其中,重大项目是指针对我市重点产业集群和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中我市优势产业亟需重大技术系统、重大工程、重大装备等进行战略性、系统性、全链条组织部署的项目;重点项目是指针对前沿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元器件、关键零部件、装备和主要依赖进口的原材料、基础材料、部件装备等,进行集中攻关和突破的科技项目。
项目资助方面,根据《实施办法》,本方向项目分为事前资助和配套补助两种方式。对于本方向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以事前资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重大项目财政支持额度原则上定额300-500万元,且财政经费占比原则上不超过企业自筹经费的50%;单个重点项目财政支持额度原则上定额100-200万元,且财政经费占比原则上不超过企业自筹经费的50%。
对2020年(含2020年)以来由珠海市单位牵头组织实施,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国家或省科技部门立项、总资助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项目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上级资助的50%,且不超过牵头单位自筹经费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由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以珠海单位获得的上级资金为计算依据。
项目遴选方面,本方向项目可采用竞争择优、定向择优、定向委托、揭榜攻关等方式予以遴选立项。其中,揭榜攻关是指对由我市重点领域龙头骨干企业、产业联盟、研发机构等提出的行业重大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面向市内外各类创新主体或联合体予以揭榜攻关;对市内外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已经比较成熟的且符合珠海市重点产业集群创新发展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组织有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的企业在珠海市内进行揭榜转化。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办法》明确鼓励珠港澳科技交流与合作。《实施办法》提出,鼓励重点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创新型(独角兽)企业牵头,以产学研的方式与省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及其珠海分支机构、香港、澳门、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申报项目。
为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管理,近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印发了《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自2022年8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办法》共十章三十六条,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家电、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及前沿新材料、高端打印设备、工业软件与基础软件等重点产业集群核心关键技术的攻关及应用示范。
《实施办法》指出,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是指面向珠海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引擎及创新发展先行区的战略定位,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核心环节及前沿重点领域开展的具有重大创新性和突破性的技术研发、应用示范,有望在3-5年内形成一批产业带动性强、技术自主可控的原创性科技成果,对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技术攻关项目。
项目按照支持领域明确、项目层次清晰予以部署,分为重大项目及重点项目两个层次。其中,重大项目是指针对我市重点产业集群和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中我市优势产业亟需重大技术系统、重大工程、重大装备等进行战略性、系统性、全链条组织部署的项目;重点项目是指针对前沿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元器件、关键零部件、装备和主要依赖进口的原材料、基础材料、部件装备等,进行集中攻关和突破的科技项目。
项目资助方面,根据《实施办法》,本方向项目分为事前资助和配套补助两种方式。对于本方向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以事前资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重大项目财政支持额度原则上定额300-500万元,且财政经费占比原则上不超过企业自筹经费的50%;单个重点项目财政支持额度原则上定额100-200万元,且财政经费占比原则上不超过企业自筹经费的50%。
对2020年(含2020年)以来由珠海市单位牵头组织实施,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国家或省科技部门立项、总资助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项目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上级资助的50%,且不超过牵头单位自筹经费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由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以珠海单位获得的上级资金为计算依据。
项目遴选方面,本方向项目可采用竞争择优、定向择优、定向委托、揭榜攻关等方式予以遴选立项。其中,揭榜攻关是指对由我市重点领域龙头骨干企业、产业联盟、研发机构等提出的行业重大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面向市内外各类创新主体或联合体予以揭榜攻关;对市内外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已经比较成熟的且符合珠海市重点产业集群创新发展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组织有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的企业在珠海市内进行揭榜转化。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办法》明确鼓励珠港澳科技交流与合作。《实施办法》提出,鼓励重点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创新型(独角兽)企业牵头,以产学研的方式与省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及其珠海分支机构、香港、澳门、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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